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
消防警察人員
科 目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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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公司被檢舉製作黑心食品,於行政調查程序進行中: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將成品送專家鑑定,主管機關則以無另送專家鑑定
之必要予以拒絕。甲不服此一拒絕行為,可否就此拒絕提起行政救
濟?(12 分)
主管機關於調查程序進行中,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1 條扣留
現場抽查之原料並封存該產品。甲不服前述行政行為,可否就此提起
行政救濟?(13 分)
二、甲市政府公告,將市政府前之「中山路」改名為「民主大道」。請問此一
公告之性質為何?(25 分)
三、主管建築機關甲以函文通知乙所有不動產之頂樓加蓋係屬違建,應於文
到後 2週內自行拆除。但乙置之不理。又經過半年後,機關甲以函文通
知乙應於文到後 2週內自行拆除頂樓加蓋違建,逾期將會同警察局強制
拆除。請問後一函文之性質為何?(25 分)
四、A國稅局對甲作成補繳所得稅之課稅處分。在國稅局將該案移送行政執
行後,由於該案具有高度爭議,行政執行機關遂一直將其擱置。後甲主
張該課稅處分之徵收期間已經經過,所得稅債權業已歸於消滅,該案應終
止執行。但 A國稅局並不同意甲之主張。請問甲有何救濟途徑?(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