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考試題及審題表最後繳交期限:段考日前十個工作日完成,請命題與審題老師
自行注意時間(印考卷需十個工作天)。 
二、命題教師應主動將考題交給審題老師,並依下列方式進行 
1.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無需修訂(請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
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務處教學組幹事(小芳)處。 
2.審題老師審閱後,試題需修訂(請簽名並填寫審題意見),試卷和審題表交回
命題教師進行修訂,命題教師依據審題意見進行試題修訂後,再送請審題老師
進行複審,複審試題如無需修訂(請簽名),試卷和審題表交回命題教師確認
無誤,請命題教師將試題和審題表一併繳交教學組幹事(小芳)處。 
三、審題老師請注意試題的保密性,勿任意放置導致試題外洩。拿到考卷後並請立即
進行審題,勿耽誤命題老師繳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