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部分、混合題或非選擇題(占28分)
說明:本部分共有 4 題組,單選題每題 2 分,非選擇題配分標於題末。限在答題卷標示
題號的作答區內作答。
選擇題與「非選擇題作圖部分」使用 2B 鉛筆作答,更正時以橡皮擦擦拭,切勿
使用修正帶(液)。非選擇題請由左而右橫式書寫,並依題目指示作答。
35-37為 題 組
◎ 清 代 開 港 通 商 後,部 分 通 商 口 岸 設 有「 正口」與「 外 口 」( 或 子 口 ),海 關 稅 務 司
在 正 口 設 立 辦 事 處,在 外 口 設 立 辦 事 處 分 部,辦 理 關 稅 事 務。根 據《 天 津 條 約 》,
「臺灣(今安平)、淡水」設為通商口岸,然而臺灣實際開放了四個港 口:正 口
臺灣、淡水,外口打狗、雞籠。以下是有關開港設關的三則資料:
資料一、1863 年,福建巡撫奏摺:臺灣道、府現在籌辦軍務,郡城交商並協同
經理巡防事宜,臺灣府一口似未能即行開 辦 。
資 料 二 、 1864 年11 月, 海 關 總 稅 務 司 記 錄 : 1863 年5月, 在 淡 水 設 立 辦 事 處 ,
同時在雞籠設立辦事處分部;同年稍後,在打狗也設立辦事處。
資料三、1864 年,官方公 告 禁 止 洋 船 在 鹿 耳 門 海 口 貿 易 , 貨 物 一 律 先 到 打狗
完税,始能運至臺灣府起卸。但公告後仍有十餘艘洋商船直接在鹿耳門
起卸貨物,更有將貨物由旱路運至打狗。
回答下列問題:
35. 根 據 資 料 一、臺 灣 道、府 以「 現 在 籌 辦 軍 務 」為 由,拒 絕 依 約 開 辦 臺 灣 府 為 口 岸,
奏 摺 所 說 「 籌 辦 軍 務 」 應 是 指 :
(A)林爽文事件 (B)戴潮春事件 (C)羅 妹 號 事 件 (D)牡丹社事件
36. 根據上述資料,打狗既屬「外口」,海關稅務司何以設立「 辦 事 處 」 以 承擔正
口業務?(2分 , 15字以內)
37. 1864年,已明令禁止洋商直接在鹿耳門貿易,何以仍有洋船在該港起卸貨物?
請說明兩項原因。(4分,各10字以內)
38-40為 題 組
◎ 1930 年代,蔣中正採取「先安內,後攘外」政策,以因應中國時局 。 一位中國
現代史 專 家 討論「安內攘外」政策的得失,有如 下 分 析 :
資料一、日本堅持中國應與日本共同防共。因此,在許多中國人的心目中,蔣中正
使 用 的「 反 共 」、「 剿 匪 」這 類 口 號,被 看 作 是 迎 合 日 本 人。倒 過 來 說,
停止剿共,與蘇聯合作,就意味著共同抗日。民族主義的情緒發展成
對中共的同情。
資料二、蔣中正「作為民族主義運動的領袖,他需要民族主義作為統合中國的
工 具。但除非他願意抵抗日本,否則,他就無法利用這種工具。不幸的是,
咄咄逼人、具有侵略性的日本,擁有軍事的優勢,蔣不得不避免與日本
開戰。這就造成民眾對他最為痛恨的那股力量的同情」。
回答下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