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112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錄取報到單
姓名 | 身份證字號 | ||
學號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
系級 | 系/所 年級 | 手機號碼 | |
戶籍地址 | |||
□本人同意於受領獎學金期間,符合下列規定:
□已瞭解受領獎學金期間未符合前條各款規定者,將依受獎生未符合之款數計算獎學金停發之月數,每一款停發一個月之獎學金,並取消下一學期續獎資格。 □未領有教育部核發之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不在此限)。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需待完成正取生報到手續後,自報到後次月起一次核發111年8月至10月份獎學金;未完成正取生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此 致 師資培育中心 | |||
郵局或華南銀行或玉山銀行帳號 | ※匯入師資培育獎學金用,須為本人帳戶 帳戶銀行名稱/帳號: □已確認上述帳號登陸於本校MyNTU薪資轉帳戶資料中。 | ||
受獎生簽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
注意事項:
一、受獎生應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回傳本錄取報到單。
錄取報到單回傳方式有二(擇一辦理即可):
(一)錄取報到單親筆簽名後轉成pdf檔,於報到期限內電子傳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請勾選「要求讀取回條」。
(二)錄取報到單親筆簽名後,於報到期限內送達新聞研究大樓205室(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二、逾時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