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作業說明: 
 5-2 期中、期末參加會考者,考卷請送課務組彙整,不參加會考者,請於考前七天送課務組印
製,考前七天為印製考卷期間,請勿交印講義。 
 5-3 教師申請印製講義如有引用他人之著作者,請務必填寫原著作出處,並遵守著作權法相關
規定,有涉及侵權行為者,其法律責任由該教師自行負責。 
6.控制重點:風險分布 1 
6-1、依據教師所填的印製申請單印製講義考卷。 
6-2、每位教師每學期每班印製講義原稿數量不得超過 18 張。 
6-3、期中、期末考考卷印製完畢確實裝袋以避免題目外洩。 
6-4、期中、期末考前一週,E-mail 全校教師可利用印製專用信箱事先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