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醫療業務安全作業指引」草案
目
錄
頁
壹、通則............................................................................................................... 1
壹之一:一般通則、病歷管理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 1
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引.................................................... 8
壹之三:牙科放射安全作業指引.............................................................. 13
壹之四:牙科感染控制安全作業指引...................................................... 15
壹之五:牙科急診安全作業指引.............................................................. 20
壹之六:牙科醫療機構重大事件緊急應變作業指引.............................. 22
貳、口腔顎面外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25
參、口腔病理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28
肆、齒顎矯正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29
伍、牙周病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31
陸、贗復牙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33
柒、牙體復形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34
捌、家庭牙醫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35
玖、牙髓病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36
玖之一:傳統非手術性牙髓病治療.......................................................... 36
玖之二:手術性牙髓病治療...................................................................... 38
壹拾、兒童牙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40
壹拾壹、口腔植體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42
壹拾貳、牙科特殊照護計畫-唇顎裂、顱顏畸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牙科
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44
參考文獻............................................................................................................. 46
附表、「牙科醫療業務安全作業指引」評估表............................................. 50
II
壹、通則
壹之一:一般通則、病歷管理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
一、
一般通則
(一)、
目的:為提升牙科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就醫安全,以醫病雙向之原
則訂定本指引,作為牙科醫療業務安全作業之參考。
(二)、
1.
2.
(三)、
1.
2.
3.
(四)、
1.
2.
3.
(五)、
1.
人員。
各類醫療作業應由合法醫事人員執行。
工作人員應有職前訓練,執業時應配戴執業執照。
確認核對各項牙科醫療作業與病人身分。
作業項目:掛號。
(1).核對事項: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
作業項目:診療病人時。
(1).核對事項:確認個案、性別、年齡、病史等皆正確。
作業項目:處置病人時。
(1).核對事項:確認個案、處置項目及位置正確、時間對(例如是
否需要空腹進行處置)、途徑對。
強化牙科急救設備功能正常及後送醫院暢通。
急救藥品。
(1).急救藥品和用物分別置放於固定之存放區域內(如急救盒、
箱、車),並作清楚之名稱及數量之標示。
(2).應定期查檢藥品及相關物品之數量及效期,並有記錄。
急救設備。
(1).應有急救設備管理辦法,定期查檢及測試急救設施,並有記錄。
(2).訂有急救操作手冊,以確認工作人員皆熟練急救設備的操作。
後送醫院。
(1).牙醫診所應備有最近之緊急後送醫院名單及其聯絡方式。
(2).訂有緊急後送計畫與演練。
提升牙科用藥安全。
落實正確給藥程序及查核。
(1).注意藥品對小孩、孕婦及老人等特殊族群是否有特別的限制。
(2).注意給藥劑量、頻率及投與時間是否適宜。
(3).拿藥給病人時,需有三讀五對。
1
①、
三讀:從藥櫃取藥時一讀,拿藥時二讀,將藥放回藥
櫃再看一次三讀。
②、
五對:病人對、藥名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對。
2.
3.
4.
(六)、
1.
2.
3.
4.
主動詢問病人用藥過敏及不良反應史,並落實病歷登錄。
加強慢性病人用藥安全。
(1).了解病人日常服藥病史。
(2).特殊病人或藥品使用禁忌,如肝腎功能不良患者,藥品劑量須
作適當調整。
對麻醉藥品之管控需依公告法規辦理,並有記錄可查,建議對牙科
麻藥應特別管理及清點。
提升牙科手術安全
手術前評估。
(1).從事牙科手術前應詳細評估病人之全身健康狀況、內外科病史
及正在使用的藥物。
(2).執行醫療行為中應持續評估病人之生命徴象。
開刀房牙科手術(全身麻醉)。
(1).手術開始前所有病歷、實驗室及影像檢查資料均應完備。
(2).執行前應先進行一小段「作業靜止期」( time-out )的動作,由
主刀醫師大聲唸出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手術方式及手術部
位(如牙齒位置)、並經所有麻醉及手術成員確認病歷、手術同
意書、麻醉同意書中記載之手術部位與標記部位均相符,然後
簽名。
(3).若發現查核流程未完成或有任何異常,應立即提出疑問,手術
小組暫停手術直到問題澄清為止。
門診一般牙科手術(局部麻醉)。
(1).手術前應先進行一小段「作業靜止期」( time-out )的動作,先
由操作者核對病人身份,問病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核對無誤。
(2).再核對病歷上記載之手術部位及術式、X-片上之部位、及詢問
病人要做哪一部位手術,核對上述三者一致後,由所有參與人
員病人簽名,然後才可進行手術作業。
(3).若發現查核流程未完成或有任何異常,應立即提出疑問,暫停
手術直到問題澄清為止。
門診拔牙手術(局部麻醉)。
(1).拔牙前應先進行一小段「作業靜止期」( time-out )的動作,先
由操作者核對病人身份,問病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核對無誤。
(2).再核對病歷上記載之牙位、X-片上之牙位、及詢問病人要拔哪
一顆牙齒,核對上述三者一致後,由所有參與人員病人簽名,
然後才可進行拔牙作業。
2
(3).若發現查核流程未完成或有任何異常,應立即提出疑問,暫停
拔牙直到問題澄清為止。
5.
(七)、
1.
2.
3.
有關其他門診牙科手術(如植牙、牙周病、牙髓病等手術)之特別
專科屬性注意事項,請見各章相關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預防牙科病人跌倒及降低傷害程度
落實執行跌倒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
確認牙科醫療院所設備及硬體安全,避免造成牙科病人跌倒意外。
注意牙科病人移動安全(如從候診區移動至治療椅或從診療區至照
射X光)。
(1).評估病人意識狀況。
①、
意識不清楚者,如酒醉病人、躁動病人、意識混亂,
建議家屬帶回,暫停牙科治療,注意病人頭部及身體避免
碰撞。
②、
意識清楚者,告知病人將轉移之位置並檢查肌力狀態
(muscle power),若病人自行移動,如一側上肢或下肢可
以負荷出力。不能自行移動,如身體活動障礙(例:肌肉
力量、控制力),此時需由他人協助。
③、
確認病患生理狀況:頭暈、姿位性低血壓、如有使用
會導致低血壓及頭暈副作用之藥物,緩慢調整牙科治療椅
的姿勢。
④、
確認病患身上管路安全,不會牽扯,例:NG tube、
Foley、H/V、胸管等。
(2).確認醫療設備及硬體安全。
①、
②、
③、
推床:輪子固定,避免滑動。
輪椅:雙側手煞車固定。
柺杖:長度適合病患之身高;若病人攜帶雨傘充當柺
杖,需提醒病人雨傘止滑效果。
④、
⑤、
助行器:高度適合病患之身高。
病患由輪椅移至牙科治療椅位置時,注意牙科治療椅
與輪椅確實接觸且高度一致,輔助人員需站至定位。
⑥、
病患由牙科治療椅移至輔助器(輪椅、柺杖、助行器)
時,放置位置適當。
⑦、
地板無積水及障礙物,採用防滑設備及地板。
(八)、
1.
鼓勵牙科異常事件通報
牙科醫療院所應鼓勵員工異常事件通報,建立員工對通報的正確觀
念,宣導通報目的著重在檢討是否因流程上的缺失所導致事件發
生,尋求改善機會,並且避免同樣的事件重複發生,並有通報後處
理流程及適當回饋機制。
3
2.
3.
4.
(九)、
1.
2.
3.
4.
5.
6.
7.
8.
(十)、
1.
2.
3.
4.
可參與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網址
http://www.tpr.org.tw/index01.php,電話02-2958-6922)或其他醫院
院際間的資訊交流管道,透過經驗分享與學習,來改善牙科病人安
全的各種措施,避免重大異常事件的發生。
對重大異常事件進行根本原因分析,並能採取適當預防及改善措
施。
建立牙科針扎事件、血液體液暴露異常事件通報處理。
牙科資訊安全作業
操作牙科病人健保IC卡掛號之電腦。
不可私人上網使用,防止駭客入侵,同時應設密碼,免遭他人盜用。
不能隨意接可儲存資料之儲存裝置,以免中毒或資料外洩。
電腦內資料要定期備份,並常設防毒軟體;備份資料應存放於可上
鎖之地點,以防被竊。
遇電腦當機時,應立即請專業電腦維修人員處理。
電腦報廢時應確定儲存於硬碟中的資料已轉存。
看診時病人之健保卡應插於讀卡機中,看完診歸還給病人。
牙醫師當次之處置項目,建議應由專業人員輸入。
其他安全事項
充分醫病溝通及同意書。
(1).執行任何牙科侵入性檢查及處置前,麻醉、開刀前應先以主動
性的溝通,向病人及家屬詳細說明,包括治療前後須知、注意
事項、改變、風險、預後等,若是自費,收費金額及方式等,
並獲得其同意(例如:同意書),病歷應記載詳盡,必要時畫圖表
示。
(2).之後,再作最後確認的步驟,以確保是正確的病人、手術程序
及手術部位。
儀器設備安全措施。
(1).相關牙科醫療儀器及設備需有適當的儲存空間,並能定期查檢
與保養,並予記錄,以維護功能完整。
(2).注意病人使用儀器設備之安全性。
注意病人隱私權。
(1).為維護病人隱私,建議應有適當之隱閉性空間進行牙科治療,
並主動營造診間內部之安全醫療環境。
保護病人顏面組織免受傷害。
(1).牙科治療中避免強光直接照射病人,造成眼睛灼傷:如治療椅
台燈,冷光美白電漿光、紫外光,牙科治療用雷射雷射光,牙
科樹脂硬化紫外光。
4
(2).避免消毒治療藥水沖洗牙齒時,向外波濺,造成病人顏面及口
腔軟組織傷害,如次氯酸鈉對眼睛的傷害。
(3).避免牙科尖銳器械、碎屑及噴霧對病人眼睛或口腔軟組織的傷
害。
(4).建議牙醫師看診及助理跟診時,穿戴面罩或護目鏡,病人則建
議眼睛佩帶眼罩保護。
5.
6.
7.
8.
妥善管理化學藥劑。
(1).對於化學藥品須有完善管理,須有滲漏處理之標準作業流程。
(2).易燃物(如酒精燈、易燃牙科用化學藥劑等)應儲存於封閉防爆
之環境。
轉診機制
(1).若限於設備及專長,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醫療時,
應依醫療法第五十條規定,建議病人轉診。
(2).若有牙科健保給付項目,則依「牙科總額預算制度」轉診規定
辦理。
牙科候診區之安全注意事項
(1).座椅、書架及相關設施需牢固及乾淨,避免周邊處尖銳凸起,
平常需維護及保養,保持清潔整齊,並有記錄可查。
(2).若有遊樂設施供兒童候診使用時,應注意設施安全與清潔,並
在明顯處貼示「小孩應由大人陪伴遊戲」或「避免喧嘩吵鬧,
注意安全」之警語。
(3).在候診區應可看到明顯的逃生指示牌。
(4).若候診區有設置廁所,需保持乾淨,注意地面防濕防滑。
(5).注意老人、孕婦、小孩及重症病人,從候診區至診療區間移動
時,避免跌倒。
牙科安全作業悉依本指引,若本指引未明定者或與其他相關法規相
異時,依法規規定辦理。
二、
病歷管理作業
(一)、
目的:記錄良好病歷,應具備完整性(Complete)、正確性
(Accurate)、周詳性(Comprehensive)、一致性(Consistent)、易讀性
(Legible)、即時性(Timely)、整合性(Integrated)之要件。
(二)、
1.
病歷完整性
病歷首頁應載個人基本資料及相關事項。
(1).病歷號碼、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籍貫、住址、
聯絡電話,以及緊急聯絡人及藥物過敏史等。
(2).就診日期。
(3).檢查項目及結果。
(4).診斷或病名。
5
(5).治療、處置或用藥等情形。
(6).其他應記載事項。
2.
3.
(三)、
1.
2.
3.
4.
(四)、
1.
2.
3.
病歷記錄書寫及增刪。
(1).所有病歷紀錄應有相關醫事人員親自簽章及加註日期。
(2).若有增刪處,應於增刪處請診治牙醫師簽章及加註年、月、日,
刪改部份應以劃線去除,不得塗燬(如以立可白)。
(3).應清晰易懂且可以閱讀。
包含各項檢查、檢驗報告單,如轉診應附有轉診單複本。
病歷安全性
保管場所
(1).檔案與設施應置於適當場所(動線流暢、良好空調、照明、消
防設施)。
(2).需裝訂牢靠、有系統歸檔及排列整齊。
保存年限
(1).依法定年限,至少保存七年,但未成年者之病歷,至少應保存
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之病歷,應永久保存。
(2).應妥善保存病人病歷相關資料,並嚴防遺失、損毀、竄改及不
當取得或使用。
(3).醫療機構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
存;無承接者至少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始得銷燬。
電子病歷
(1).以電腦製作病歷時,應符合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制作及管理辦法
之規定。
(2).如未符上述規定者,仍依規定製作實體病歷,並應將紀錄內容
逐日、逐筆列印。
電腦系統應定期備份,並有防毒裝置。
病歷機密性
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資料,不得無故洩漏。
病人資料(如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及各種檢查報告)的釋出,應
依醫療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醫療機構對於逾保存期限得銷燬之病歷,其銷毀方式應確保病歷內
容無洩漏之虞。
三、
牙科業務諮詢作業
(一)、
目的:每一牙科醫療機構下皆設有諮詢窗口,方便民眾或其他機構
有就醫或業務規劃等問題時可洽詢,諮詢窗口之規模因醫療機構而異,
諮詢窗口之形式不拘,以實體或網路皆宜,至少應具有下列諮詢業務。
(二)、
1.
就醫諮詢
牙醫師門診時刻表
6
2.
3.
4.
(三)、
1.
(四)、
1.
2.
3.
(五)、
1.
(六)、
1.
掛號須知
就醫指南:提供正確就醫科別
牙科醫療機構位置、交通狀況等
藥物諮詢
確實提供用藥資訊及藥品安全:內容包括藥品的外觀、藥品的使用
方式、用藥的注意事項等。
口腔衛教諮詢
口腔衛生教育:正確刷牙方式、牙科治療前後須知。
牙科常識與新知
看牙安全須知
服務諮詢
意見反映管道:應設置適當反映管道(意見箱、反映專線、網址等),
收取訊息之後,能以最快的速度聯繫並處理。
病人安全諮詢
主動提供一般民眾就醫安全相關資訊,例如以海報、網站及衛教單
張等,提供用藥、檢查及牙科手術等注意事項。
7
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引
一、
簡介
(一)、
牙科治療常採平躺體位,操作部位在口腔內,易造成牙醫師所持器
械鬆脫,誤入消化道或呼吸道,造成醫病糾紛,處理不當易造成病人身
體健康甚至生命威脅。因此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對每位牙醫師非常重
要。
二、
治療時可能意外吞入之牙科器械
(一)、
任何口內操作的器械,都有可能在程中鬆脫,只要體積夠小,且未
及時取出,都可能造成病人將之誤入食道或呼吸道。
1.
誤吞器械
(1).常見器械:根管銼、植牙用各種器械及植體(特別是Drive
seating tool)、牙冠、inlay、onlay、拔除之牙(特別是下顎小臼
齒)、矯正用托架(bracket)、環套(band)、根管治療用clamp
等。
(2).較少發生器械:沖洗針頭、牙橋、斷裂之銀粉、銀粉充填用環
帶、活動假牙、研磨用鑽針、骨釘等,甚至連注射用針頭、刀
片、縫合針等。
三、
意外吞入事件發生之風險因素
(一)、
1.
2.
(二)、
1.
醫師因素
牙醫師人格特質、臨床經驗及是否具備相關意外吞入事件之知識,
常是發生此類事件之最重要因素。
相關事件常發生在
(1).較年輕資淺的醫師。
(2).曾發生過相關意外事件之醫師。
(3).個性較大而化之、不拘小節、醫病關係不好、個性較焦躁、憂
鬱、最近生活曾發生重大事件、壓力過大等人格特質。
(4).門診業務量過大、同一時間治療多位病人,常會導致醫師忙中
出錯。
(5).牙醫師之手指較粗大,導致在口內有限空間內活動較不靈活,
也有可能發生。
病人因素
常發生在
(1).病人年紀過大(如大於70歲)、年紀過小(如小於10歲)。
(2).相關生理機能退化(如神經性病變、反射性咳嗽功能降低等)、
警覺性較低、焦慮不安、憂鬱情緒、精神疾患、曾發生過相關
8
意外事件、無法配合治療、哭鬧不休之患者(如小孩、
handicapped、智障等)、打瞌睡等。
(三)、
1.
(四)、
1.
(五)、
1.
(六)、
1.
時間因素
常發生在
(1).餐後、午後、晚上及門診最忙碌時刻,原因可能是此時牙醫師
精神較不濟、忙碌,也較容易出錯有關。
(2).當單位內長久未發生相關意外事件時,常會讓大家掉以輕心。
(3).每年新舊醫師交接時。
地點因素
常發生在
(1).吵雜、閒雜人員較多之場所。
(2).空氣不流通、光線昏暗之場所。
治療項目
任何治療項目都有可能發生
(1).根管治療及人工植牙相關治療,發生之機率最高。
(2).其次為兒童牙科、補綴及矯正治療項目。
(3).發生部位以治療後牙區及上牙區(因頭較需後仰)較易發生。
操作流程
可能發生流程
(1).未按照標準作業流程(如根管治療未戴橡皮障)。
(2).靜脈或笑氣麻醉。
(3).操作時無助手幫忙。
(4).手套過鬆或過緊(手感不好)。
(5).病人頭部過仰。
(6).助手抽涎時刺激引發gag reflex。
四、
防止意外吞入事件標準作業流程
(一)、
1.
2.
3.
4.
5.
(二)、
1.
治療前
所有各級牙醫師應定期參加CPR、ACLS及防止治療時意外吞入
事件講習會,並列入考績評等參考。
診間應備有急救插管、氣管切開術相關手術器械,以及血氧、血壓、
心跳監測器、氧氣供應設備,並定期維護檢查。
治療前事先告知病人,器械意外吞入之可能性,並告知若發生異物
掉入喉嚨時之注意事項。
每一病人之約診時間間隔應適當,勿同時治療多位病人。
器械應定期保養,汰舊換新,使用前應注意是否有斷裂之可能性。
治療中
戴手套注意事項。
9
(1).牙醫師治療操作時,應選擇適合自己尺寸之手套,以免導致手
指敏感度降低。
(2).材質以有彈性之橡皮手術用手套為佳,避免採用塑膠材質之檢
查用手套。
(3).儘量避免戴二層手套。
(4).治療中手套表面勿過濕或過於潤滑。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力行四手牙科。
(1).治療時助手在旁以強力抽吸裝置幫忙吸口水及準備器械。
(2).治療椅應備有高速抽吸裝置,另應備有手術用強力抽吸機。
對gag reflex很強之病人。
(1).需提高警覺,避免讓其喉嚨積聚太多液體。
(2).使用抽吸管時亦避免刺激喉嚨、舌根及軟腭處。
病人平躺於治療椅治療時,頭部勿過於後仰。
治療時,牙醫師與助手均須集中精神、目不轉睛,避免聊天談笑。
治療時,非必要之病人家屬或朋友,應於診間外等候。
應遵循各項治療之標準作業流程。
(1).根管治療時,應為病人戴上橡皮帳,固定橡皮帳的clamp則應
先以牙線綁住避免其遭吞入。
(2). Inlay或onlay等較小補綴物戴上時,建議戴上橡皮帳。
(3).黏著時則使用小黏棒(如vivastick)將inlay或onlay黏住,避
免脫落。
(4).牙橋試戴時,可考慮先以牙線綁住於pontic處。
使用高速或低速磨牙機前,應先在口外檢查機頭零件是否有鬆脫、
鑽針是否有轉緊等情形,並試行運轉確認。
較小之操作器械,可嘗試於末端繫上牙線,方便器械鬆脫時取出(如
根管銼)。
刀片附於刀柄及麻醉注射針附於針筒上時,應確定其牢固性。
沖洗過程。
(1).沖洗針頭套於針筒上時,應再旋轉緊,以確定沖洗時不會鬆脫。
(2).沖洗時壓力不要過大,以免針頭脫落。
(3).若遇有阻力,應檢查沖洗針頭開口是否阻塞或過細,必要時應
更換。
(4).沖洗針頭要切平。
以拔牙鉗拔除下顎小臼齒,容易造成牙齒脫落,因此拔牙時拔牙鉗
施力不要過度。
以牙冠牙橋拆除器移除暫粘之假牙時,施力不要過大,以免假牙落
入喉嚨。
10
14.操作器械或物體若有掉落之虞,可將紗布攤開,置放於治療處後
面隔絕,防止落入喉嚨。
15.單次治療時間不要太久,患者若有打瞌睡情形,應予叫醒或結束治
療。
16.口內傷口,讓患者咬紗布止血時,應注意紗布上是否有沾黏縫合針
等其它異物。
17.全身麻醉、靜脈麻醉或笑氣麻醉手術後,口內傷口所咬紗布,應將
一端頭露出口外,並以膠帶固定於臉部皮膚上。
18.微骨釘之植入及移除時,需事先檢查driver和screw之密合性。
五、
意外吞入事件醫療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一)、
1.
2.
呼吸道異物吸入
當異物進入患者喉嚨,但尚未吞入或吸入時
(1).牙醫師勿緊張及手忙腳亂,立即告知病人狀況,並囑勿作吞嚥
動作。除非明顯看到異物仍在舌後部未進入喉嚨,並有適當之
器械及高速抽吸器以利取出外,否則應遵行以下第二步驟。
(2).馬上讓病人頭部側傾,並從斜躺姿勢坐起或前傾,頭勿後仰,
讓病人自己咳出或吐出。高舉下巴及頭部後仰,雖是呼吸道打
通最好之法,但在呼吸道尚未造成阻塞且異物有立即吞入之危
險情況下,提高下巴反而容易造成異物之吞入。
(3).若仍無法將異物咳出,可將病人舌頭拉出,嘗試以手術用高速
抽吸器將異物吸出。
當異物進入呼吸道且無法咳出或吸出時
(1).首先要判斷,異物是進入氣管或食道。
(2).其次要判斷落入呼吸道之物體大小及形狀,是否可能造成呼吸
道之阻塞。
(3).較小異物之處置
①、
若異物過小(大部份的情況屬於此),會進入下呼吸道
到支氣管,梗在一邊的肺部,使另一邊的肺部暫時呼吸,
此時咳嗽和呼吸困難的症狀反而減輕,無立即的危險性,
因此不宜做任何拍背或擠壓及急救處置,以免異物從一邊
支氣管咳出時,反而阻塞氣管,造成呼吸道完全阻塞。
②、
這時應將患者送急診,藉由胸部X光檢查定位,隨
後再以支氣管鏡,甚至開胸手術取出。大部分的支氣管金
屬異物,除非封閉支氣管引起肺不張外,否則不會引起特
別的症狀。
(4).較大異物之處置
①、
若異物較大,則會卡在上呼吸道(氣管),此時可能造
成上呼吸道完全阻塞或部分阻塞。
11
②、
兩者(3)(4)的區別非常重要,因為立即處置的方式與
預後完全不同。
③、
前者(3)無法感覺或聽見病患之鼻和口腔有氣流進出
之現象。
④、
後者(4)則氣流進出聲音變大、變雜,輔助呼吸肌肉
收縮明顯。
⑤、
二者(3)(4)最後都可能發生缺氧甚至呼吸停止等現
象,尤以前者更為嚴重,需立即解除完全阻塞導致缺氧之
情況。
⑥、
當病人出現呼吸困難持續嚴重,皮膚轉灰且冒冷汗等
症狀時,此時應立即嘗試清除存於上呼聲道之異物。
(5).熟知ABC急救原則與步驟。
(二)、
1.
2.
消化道異物吞入
若異物吞入胃中。
(1).一般無立即大礙,通常只需密切觀察,可經由腹部X光追蹤
至糞便排出。
(2).較尖銳之物品仍有可能造成消化道之傷害或崁塞(通常無立即
之危險性),偶而需經由內視鏡或手術(laparotomy & gastrotomy)
取出。
(3).建議事件發生時,當事人醫師應立即陪同病人前往急診處掛
號,向相關科別醫師描述吞入之器械型式與發生經過,並進行
後續評估處理。
若異物崁塞(impaction)於食道內,需以食道鏡儘速摘除,否則有可
能造成其後之食道狹窄、廔管、不完全或完全穿孔,最後甚至導致
死亡。
12
壹之三:牙科放射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二)、
牙科放射醫療作業應由合格醫事人員執行。
由於輻射存有潛在的傷害性,在不影響影像品質及診斷準確性的前
提下,致力使病人所接受的輻射曝露劑量盡可能達到合理抑低
(ALARA: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以符合輻射防護的目
的。
(三)、
維持醫療作業環境的清潔,並做好感染控制,防止交互感染,符合
感染控制品質要求。
1.
(四)、
1.
(五)、
X光機表面、曝射控制面板、cone、鉛門手把、鉛衣及接觸病人之
儀器表面…等,需清潔、消毒或表面覆蓋。
盡量降低牙科病人接受輻射曝露劑。
建議牙醫師採用數位影像系統、高頻直流電X光機、使用長錐(long
cone)等醫療設備以降低病人輻射曝露劑量。
X光機的申請使用、安裝、改裝、轉讓、輸出、登記證遺失或申請
停止使用報廢等相關事宜,應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
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六)、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25
條: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其設施
經營者應每五年於同意登記日之相當日前後一個月內,實施輻射安全測
試,並留存紀錄備查。
(七)、
牙科醫療院所者,應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登記證明文件張貼於明
顯處,以供原子能委員會及衛生主管機關查核,並方便民眾辨識。
(八)、
若使用傳統底片時,廢棄X光片、顯影液及定影液、鉛片應依『事
業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辦理,收集後委由環保
主管機關認可合格之代處理機構處理,不得以一般廢水或廢塑膠處理。
(九)、
鉛防護用具使用完畢應使用鉛衣架掛置,或平整放置,避免折疊造
成裂痕而失去防護效果。
(十)、
維持醫療影像儀器之正常運作,每日應執行醫療影像儀器簡易之一
級保養、清潔。
(十一)、
採用數位影像系統時,影像應有備援系統並定期做備份。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診斷過程
牙醫師須詳細問診及完善臨床檢查後,再決定拍攝牙科放射線攝影
的必要性,除因診斷需要,盡量避免不必要之輻射暴露。
13
2.
(二)、
1.
2.
3.
4.
5.
6.
檢查前應先告知病人或家屬,說明檢查項目、部位、目的、過程及
X光攝影之安全性。
處置過程
攝影檢查前應先核對病人身份(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確認檢查項
目、部位,避免發生照錯部位或病人。
詢問女性病人是否懷孕。
(1).孕婦在牙科放射線攝影時必須穿鉛衣。
(2).若懷孕婦女有所疑慮,基於對方心理上的考量,可以建議對方
分娩之後再實施放射線攝影檢查。
行動不變者牙科放射線攝影
(1).注意年紀較大、外觀虛弱、行動不便(如坐輪椅)之病人,以防
止跌倒。
(2).對於無法配合的病人,請其親友協助固定扶持,同時予以適當
之輻射防護措施。
會影響攝影檢查之金屬物質,如活動假牙、耳環、舌環、項鍊、髮
夾、眼鏡等,先請病人取下,自行保管,注意安全。
提供適當之輻射防護措施,例如:鉛衣。
攝影檢查後,再次確認病人身份及影像部位,並完成影像之儲存與
管理。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身心障礙及兒童之放射線攝影,必要時,請其親友協助固定扶持,
同時予以適當之輻射防護措施。
(二)、
遇行為無法配合放射線攝影之病人,應與家長或親友作詳細溝通,
以其他適當之方式進行檢查或處置。
(三)、
1.
2.
3.
對強烈gag reflex (嘔吐反射)病人之放射線攝影。
降低病人的憂慮、將對組織的刺激降到最少、請病人用鼻子快速呼
吸。
使用噴霧式或漱口式的局部麻醉劑可以麻痺上顎與舌頭,降低嘔吐
反射。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決,建議執行口外(extraoral)的放射線攝
影檢查。
14
壹之四:牙科感染控制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避免牙科診療過程中,發生細菌、病毒之「交互感染」,進而造成
牙醫從業人員及病人之間之感染傳染性疾病。因此,本安全作業指引目
的,在維護牙醫從業人員自身之健康,避免血液、唾液及分泌物之接觸,
限制血液、唾液及分泌物之擴散,確保使用器械之安全等四大項。
(二)、
1.
2.
3.
(三)、
1.
2.
(四)、
1.
2.
3.
(五)、
1.
2.
維護自身之健康
詳細問診,過濾病患
接種疫苗,增加抗體
時常洗手,防止病原傳播
避免血液、唾液及分泌物之接觸
實施「個人感染防護技術」:穿戴手套、口罩、防護袍等
避免被利器刺傷
限制血液、唾液及分泌物之擴散
限制血液及唾液之傳播
(1).減少飛沫及霧氣的產生
(2).實施「單一流程」操作
(3).使用「公筷母匙」及「單一用量」方法
(4).避免強水柱沖洗器械
覆蓋不容易消毒之器械與設施
按「規定」妥善處理醫療廢棄物
確保使用器械之安全
瞭解清洗、消毒、滅菌之意義與過程
針對各種牙科器械選擇適當的「消毒及滅菌」方法,確保使用器械
安全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二)、
落實洗手遵從性及正確性
牙科醫療機構應由主管帶領,明訂計畫及方法,展開全面性手部衛
生活動,以有效執行牙醫相關工作人員之洗手遵從性及正確性,並
定期評估。
洗手遵從性:依WHO建議洗手五時機,接觸病人前、後、周遭環
境後、執行無菌技術前及暴露病人血液、體液後須正確洗手。
洗手正確性:正確執行乾洗手及濕洗手步驟。
每日開診前
15
1.
2.
3.
4.
5.
6.
7.
8.
(三)、
1.
2.
3.
4.
5.
6.
(四)、
1.
2.
3.
(五)、
1.
牙科醫療機構員工將便服、鞋子換成制服(或工作服)或工作用之
鞋子並梳整長髮。
進行診間環境清潔。
進行治療檯清潔擦拭及其管路消毒,管路出水二分鐘,痰盂水槽流
水三分鐘,抽吸管以新鮮泡製0.005~0.02%漂白水(NaOCl)或2.0%
沖洗用戊二醛溶液(glutaraldehyde)或稀釋之碘仿溶液
(10%)(iodophors)沖洗管路三分鐘。
覆蓋無法清洗且易污染的設備,如診療椅之燈座把手、頭套、X光
按扭盤…等。
檢查所有器械之消毒狀況或將前一天已浸泡消毒之器械處理並歸
位,或將已滅菌妥善之各式器械依類別歸位。
依當天約診(或預估)之患者數及其診療項目,準備充足器械及各
式感染控制材料。
診間所有桌面儘量淨空乾淨,物品儘量依序放在櫃子內保持清潔。
牙科醫療機構應就現況,制定感染控制實施流程與計畫,全體員工
定期討論、改進、宣導與執行。
診療開始前
診療椅之診盤(tray)上儘量保持清潔與淨空。
將病人欲治療所需之器械擺設定位。
病歷及X光片放置在牙醫師可見之清潔區內,不要放在治療盤上。
對應診病人依「全面性預警防範措施」原則(universal precaution)
詳細問診,包括詢問有無全身性疾病,各種傳染性疾病,如B型
肝炎或其帶原者等病史。
引導病人就位,圍上圍巾,建議給予漱口30秒至1分鐘。
牙醫師及所有診所牙醫助理人員需穿戴防護裝置,至少包括口罩與
手套,必要時戴面罩。
診療中
使用洗牙機頭或快速磨牙機頭等會噴飛沫氣霧之器械時,建議使用
面罩。
必要時,建議為病人給予眼罩避免殘屑掉入患者眼睛。
治療過程依感染控制之各項原則,如「公筷母匙」「單一劑量」「單
一流程」、「減少飛沫氣霧」等執行看診。
診療結束患者離開後
病人治療完,離開治療椅後,先將治療盤上所有醫療棄物收集,並
作感染與非感染性、可燃與非可燃性之區分,置於診間的分類垃圾
筒內。
16
、、
2.
3.
4.
5.
6.
7.
8.
(六)、
1.
2.
3.
4.
5.
治療後之污染器械(包括手機、檢查器械等)收集後,若無馬上清
除者,可暫存在「維持溶液」(holding solution)內,防止污染之血
液或唾液乾燥,以利清洗。
可拋棄之器械(包括吸唾管、漱口杯等)則收集後放入分類之垃圾
筒。
下一位病人就位前,可用噴式消毒劑或擦拭法,消毒工作檯、痰盂、
治療椅台面等,必要時(對看完B型肝炎及B型肝炎帶原者或其
他感染性症疾病人或儀器遭污染者)重新覆蓋,然後換上新的治療
巾、器械包、吸唾管等器械。
對於有B型肝炎或B型肝炎帶原者等確定感染性疾病之病人,看
完牙齒後之所有器械則另外打包消毒。
倘若發生針扎事件,依「針扎處理流程」進行處理。
牙醫師看完一病人需更換一副手套,並勤洗手,若口罩遇濕或污染
需更換。
牙醫相關人員應脫掉手套再寫病歷、接電話等,避免造成「交互污
染」。
門診結束後
整理器械、清洗、打包、消毒與滅菌,禁得起高熱者,用高溫高壓
滅菌器滅菌,無法加熱者,用2.0 3.2%戊二醛溶液浸泡之。
下班前需將環境作初級整理與消毒,垃圾分類及處理,器械經清洗
後進鍋消毒,若無法滅菌者,亦需浸泡在消毒液內隔天處理,千萬
不要將診間之污染物暴露隔夜。
管路消毒,放水放氣與拆下濾網,徹底清洗。
離開診間前,徹底洗手,必要時更衣換鞋,安全乾淨地回家。
門診結束後,應保持通風或使用空氣濾淨器。
三、
牙科手機高溫高壓滅菌
(一)、
(二)、
確定高速手機(或慢速彎機)是否可以進行「加熱滅菌」。
詳細閱讀廠商說明,並按廠商指定之清潔劑、潤滑劑及指示步驟進
行。
(三)、
使用完手機,先去除外表污穢物,再運轉20 30秒,讓水徹底清
除手機內管路。
(四)、
(五)、
拆下手機,以清潔劑及清水刷洗外表殘屑並乾燥之。
使用廠商建議之潤滑劑潤滑手機,再將手機裝回管路上運轉,並將
多餘之潤滑劑排掉。
(六)、
(七)、
將手機外表擦拭乾淨。
放入滅菌袋,依廠商指示放入高溫高壓蒸氣滅菌鍋或化學蒸氣滅菌
鍋內進行滅菌。
(八)、
從滅菌鍋取出,經冷卻、乾燥後,當使用時再從滅菌袋內取出手機。
17
四、
牙科器械消毒滅菌
(一)、
1.
2.
3.
(二)、
(三)、
依消毒滅菌原理將牙科器械分成三大類如下:
絕對滅菌的物品(critical)
(1).定義:任何進入人體的完整及無菌區域(如血液循環)的物品。
(2).例子:口腔外科器械,如拔牙鉗、牙根挺子、手術刀、外科鑽
針、根管銼、注射針頭等。
(3).消毒滅菌法:滅菌法。
應該滅菌的物品(semi-critical)
(1).定義:與黏膜接觸,但正常情況下不穿透人體膚表的物品。
(2).例子:銀汞填塞器、銀汞輸送器、矯正鉗、口鏡、探針、鑷子、
手機等。
(3).消毒滅菌法:滅菌法或高標準的消毒法。
消毒的物品(non-critical)
(1).定義:正常情況下不穿透人體或黏膜組織接觸的物品。
(2).例子:治療椅、工作檯面、燈把手、X光機把手、開關按鈕等。
(3).消毒滅菌法:消洗或中標準的消毒。
器械使用完後,初步分類,並浸泡「維持溶液」內,等待清洗。
清洗人員穿戴手套及口罩,以刷子及清水清洗器械表面之唾液及污
染物,或置於「超音波震盪器」清理。
(四)、
器械洗淨後,擦乾,有關節器械上潤滑油或防鏽油,並分類打包,
依序放入滅菌消毒鍋進行滅菌消毒工作。
(五)、
1.
2.
3.
(六)、
1.
2.
3.
4.
5.
(七)、
1.
高溫高壓蒸氣滅菌鍋
將清洗好器械裝入消毒袋包裝後或用包布打包,並填上消毒日期或
到期日期。
每天至少一次放置「化學監試劑」,與器械一同進鍋消毒滅菌約
20~30分鐘,記錄滅菌成效結果,並存檔備查。
每月至少一次「生物監測劑」將滅菌成效結果記錄,並存檔備查。
牙科器械化學藥劑消毒
無法經高壓高溫滅菌之器械使用之(如:浸泡用戊二醛溶液)。
將器械(如:橡膠製品)用超音波洗淨器震。
集中泡入戊二醛溶液藥水10小時。
再用鑷子取出器械並以蒸餾水沖洗。
藥水至少兩週換一次,需標示使用日期及消毒容器加蓋,並置通風
處,若太髒則隨時換。
消毒後器械之處置
乾燥及冷卻:加熱型蒸氣滅菌器之器械包需乾燥並冷卻,目前已有
許多滅菌器連帶自動冷卻烘乾系統。
18
,
2.
3.
貯存:將滅菌後之器械放置乾淨乾燥密封處或紫外線箱,拿取時以
「先放先取」為原則。
貯存時間不可過久,打包袋不超過一個月;布包、紙包不超過一週;
其餘不超過四天,如管袋包裝之器械,原則保存最多半年即要重新
消毒,並寫上日期(及到期日)。
五、
利器刺傷之處理
(一)、
(二)、
(三)、
牙科醫療機構製訂「針扎處理流程」平時應全體員工宣導及演練。
被針或利器刺傷時,立即進行擠血、沖水、消毒等步驟。
在診所者,立即報告主管或負責人,並同時迅速至醫院急診科就
診。在醫院者,立即報告單位主管與感染管制委員會,感管會應於24
小時內作出處置建議。
(四)、
將針扎事件始末,處理流程、傷者姓名、病人姓名、目擊者、採取
措施、治療結果、責任歸屬、善後處理、追蹤檢查、檢討改進等,寫成
報告備查,並作為牙科醫療機構防止針扎事件之教材。
六、
牙科醫療廢棄物處理
(一)、
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理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所謂廢棄物
之「清理」包括貯存、清除及處理三種行為之總稱。
(二)、
對牙科醫療機構而言,將垃圾分類為感染性、非感染性、可燃性、
非可燃性並按「規定」放置於特定容器中即「貯存」。
(三)、
將這些垃圾送走之行為即「清除」,可分為委託「合格之代清除業」
或交由清潔隊垃圾車清除。
(四)、
(五)、
將垃圾至掩埋場或焚化爐或再利用等過程即為「處理」。
可燃性感染性廢棄物需放入紅色有蓋垃圾桶內,不可燃性感染性廢
棄物需放入黃色有蓋垃圾桶內,垃圾筒外貼示感染性廢棄物環保貼紙。
(六)、
銀汞殘餘顆粒或廢棄X光顯、定影溶液屬於毒性醫療廢棄物,需
裝入特定容器內,外部貼示毒性廢棄物環保貼紙。
(七)、
收集廢棄物之容器約七、八分滿時,即可將廢棄物做包裝貯存處
置,每天至少要清除一次,若無法每天清除,則需置於5℃以下之冷藏
箱,以七日為期限。
七、
健保給付
(一)、
1.
牙科醫療機構申請「加強牙科感染控制」給付
全民健保牙科總額預算制度中,牙科醫療院所可申請加強牙科感染
控制自主管理,若申請後經過審查及合格者,在合理門診範圍內,
每一病人增加三十點。
19
,
壹之五:牙科急診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牙科急症雖大部份不危及生命,但仍可能造成局部性或全身性之併
發症,故須謹慎處理。
(二)、
(三)、
1.
2.
3.
(四)、
牙科急症大多以疼痛為主要訴求,解決病人疼痛是第一要務。
處理牙科急症時。
應詳細評估病人之全身健康狀況。
內外科病史及正在使用的藥物。
執行醫療行為中應持續評估病人之生命徴象。
以知情同意原則,從事牙科急症處理前,應使病人充份了解所要執
行的處置,並簽署相關同意書。
(五)、
處置前應先進行「作業靜止期」(time-out)的動作(詳見壹之一:一
般通則、病歷管理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1.6.2-1.6.4)。
(六)、
應重視牙科急症所引起的不適對病人造成之壓力,及所造成對生理
(血壓、心律等)之影響。
(七)、
(八)、
處理後應評估病人的身體狀況,有無不良反應,並留下記錄。
急診處理病歷應詳細記載「診斷」「處理的適應症(indication)」「處
置名稱」、「處理步驟」、「處方」、「處置執行醫師與助手」,務求記錄完
整。如需轉診,亦須將轉診記錄留存。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二)、
1.
2.
診斷過程
有關理學、影像、實驗室檢查應注意事項,請見貳、口腔顎面外科
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處置項目
疼痛處理
(1).處置前應取得相關之放射線學檢查。
(2).給予必要之處理時,如牙周病緊急處理或牙髓緊急處理時,建
議請病人簽署同意書。
(3).給予止痛藥前須詳細取得病人之過敏史。並告知病人若有過敏
等相關症狀時,應儘速就醫。
口腔及顎顏面感染緊急處理
(1).應評估病人是否有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全身性疾病。
(2).應評估是否有呼吸道阻塞之情形。
(3).須切開排膿時,應保護鄰近之重要解部構造,如神經、血管等。
20
、、
(4).投予抗生素前,須詳細取得病人之過敏史。並告知病人若有過
敏等相關症狀時,應儘速就醫。
(5).建議密集追蹤病人狀況,並視需要轉診。
3.
外傷緊急處理
(1).應該評估病人之生命徵象、意識(包括是否曾意識喪失)及身體
其他部位是否有外傷等。若意識不清或曾有意識喪失情形,應
先會診神經(內、外)科醫師。
(2).處理傷口時,應注意是否有異物嵌入,並視需要進行清創。
(3).須評估病人是否有異物吞入的情形。
(4).處理過程中,應隨時監控病人之生命徵象及意識。
(5).若為暴力事件引起外傷,應謹慎處理。除在病歷記錄上詳細載
明外傷之診斷及部位,相關影像檢查及臨床照片應妥善保存。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二)、
緊急處置過程中應注意察看病人生命徵象並評估身體狀況。
術中若發現手術病灶區域有侵犯或延伸到神經管、神經孔、鼻竇、
上顎竇等解剖構造時,應盡可能採取保護措施以降低組織傷害。術後應
向病人說明治療經過、預後以及即將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和相關護理衛
教。
(三)、
術後要對病人進行衛教,內容應包括傷口護理與照顧,急症(如流
血不止或術後感染)發生時所應採取的行動。
(四)、
處置過程中若發生系統性緊急狀況,包括低血糖、過度換氣,癲癇
發作等,應立即作適切處理(請見貳、口腔顎面外科診療安全作業指
引),並就近向有能力進行急救處置之醫療院所聯繫。
21
壹之六:牙科醫療機構重大事件緊急應變作業指引
一、
加強火災預防與應變
(一)、
建物與設施須具有防火性能。如牙科醫療機構之建材及裝潢應使用
防火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質。
(二)、
1.
2.
(三)、
1.
2.
3.
4.
5.
(四)、
1.
2.
(五)、
1.
2.
滅火及逃生設施須在有效期限內。
所有防火及滅火設備,包含煙霧偵測器、滅火器、消防栓、自動灑
水系統、排煙裝置、逃生門、緊急緩降設備等,須依規定設置,舊
有建築亦應一併改善,定期檢測及記錄,確保有效性。
逃生避難動線,如逃生門、逃生通道等應維持通暢,避免堆置物品。
依照各牙科醫療機構特性,擬定防火計畫和應變措施。
消防防護措施和安全系統的檢查、測驗及維修保養頻率,須符合單
位特性及消防法規之規定。
每年一次對牙科醫療機構之機電與各類醫療儀器設備進行普查、及
時維修、汰換老舊功能不良者,並注意電量負載情形。
高耗能電器如電暖器、烤箱、電爐、電鍋、乾衣機、烘碗機、烤麵
包機、電磁爐、微波爐等非醫療設備,均應列冊管理,並張貼電器
安檢標籤;延長線插座均應符合安全規範。
易燃物品如酒精、揮發性消毒液、氧氣及笑氣(N2O)瓶等之置放
及管理規範,應注意防火需求。
各單位應依特性,訂定安全檢查項目,並定期進行查檢作業(例如:
滅火器效期、插座完整性、緊急照明燈功能測試等)。
制定牙科醫療機構及各特殊單位之火警應變計畫。
各牙科醫療機構同仁應進行火警應變編組,瞭解自己在火災時之職
掌及責任,並清楚牙醫診所或全醫院之防火負責人,以及白天和夜
晚之聯繫方式。
依牙科醫療機構單位特性,書寫火警緊急應變計畫或防災手冊及作
業程序,內容須包含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有效地保護和疏散病人,及
熟悉不同情境下之疏散路線。
落實員工防火教育及火警應變訓練。
牙科醫療機構內每位同仁須確實瞭解單位內緊急用物放置處,包括
手電筒、電池、滅火器、濃煙逃生袋、防煙面罩與備份鑰匙等,並
將緊急狀況通報電話張貼於明顯處。同仁並應清楚院內火警代號。
可以「RACE」做為火災緊急疏散的基本流程,方便員工記憶。內
容如下:
(1). R(Remove, Rescue):將病人移出著火的區域或房間。
22
(2). A(Alarm):啟動警報及警示周邊的人,如啟動警鈴、廣播或
是通知其他周邊的人員等。
(3). C(Contain):人員撤離著火的病房或診間,立即關上房門,
把火及煙侷限在某一個區域,以利人員疏散。
(4). E(Extinguish, Evacuate):先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如果無
法撲滅,就要進行疏散。
3.
4.
5.
6.
7.
初期滅火最重要。
(1).同仁須清楚單位滅火器及消防栓地點,並可獨自操作。
(2).滅火器操作可以採用「拉拉壓」的口訣來進行:拉拔插銷、拉
噴嘴、壓把手。
每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消防演習。
(1).演練整個計畫或計畫的一部分,並執行緊急災害疏散作業演練
和緊急疏散桌上模擬演練。
(2).可以邀請當地消防單位參與,根據演習結果進行應變計畫的追
蹤改善。
牙科醫療機構同仁應清楚二條以上逃生路線,閉著眼亦能打開上鎖
的逃生門。
逃生路線圖應公告於單位明顯處所,且逃生避難動線及通道不可堆
置物品。
火警事件不論大小(包含不明煙霧)均應立即通報,事後確實檢討
並進行異常事件通報。
二、
停電應變
(一)、
牙科醫療機構應有單位之停電應變計劃,定期演練與檢討,以確保
單位安全,降低損失。
(二)、
牙科醫療機構當電力故障或中斷時,所受到影響最高風險的區域能
即時提供緊急電源,使醫療作業迅速恢復正常或可接受的程度。
(三)、
針對牙科醫療機構內之各項儀器與設施之供電須依單位需求及狀
況,設計優先供電順序、不斷電系統及應變計畫,並定期做演練與檢討。
(四)、
突然不預警停電時,需注意病人治療中斷之照顧及安全措施,人員
財物之管控;若有預警之停電,工作人員上班及病人之看診可事先安
排,度過停電期間。
三、
颱風應變
(一)、
牙科醫療機構應有單位之防颱應變計畫,定期演練與檢討,以確保
單位安全,降低損失。
(二)、
1.
颱風前準備事項
牙科醫療機構需依單位狀況成立防颱小組,應隨時查詢颱風動態。
23
2.
3.
4.
(三)、
1.
2.
3.
防颱小組呼籲同仁加強單位財物保護,下班時把低處的物品器械抬
高,注意門窗玻璃關閉、扣牢,如有損壞立即通知修繕,並到單位
內巡查,特別是排水系統,保持暢通,準備沙包,避免積水。
準備防颱物品與設施,以防斷電、停水及其他意外。
有關牙科醫療院所內人員上班及留守,病人之看診或取消約診等事
宜,依單位防颱應變計劃規定辦理。
颱風後處理事項
開始清理及復舊工作,人員返回。
環境景觀復原:全面清理排水系統,修護門窗、玻璃,水電、照明、
通訊系統之修護。
積極辦理其他待修事宜。
四、
地震應變
(一)、
牙科醫療機構所應有單位之地震應變計劃,定期演練與檢討,以確
保單位安全,降低損失。
(二)、
1.
(三)、
1.
(四)、
1.
地震發生。
主觀上覺得地震強度達到4級(依照上述中央氣象局提供之參考
情況),醫療人員需協助牙科病人及家屬,立即採取必需的避難措
施,保護頭部,避免高處重物墜落碴傷頭部,不要在地震仍在劇烈
晃動時驚慌奔跑,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地震停止。
單位工作人員立即評估內外環境,瞭解地震是否造成損害,若有災
害事件發生,應立即向防災單位或所屬醫院回報,報告災害的情
況、地點、是否有人員傷亡或受困。
如果有建築物損壞。
導致人員發生傷亡或是被困時,則工作人員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協助傷患脫困,給予適當的急救措,並且送到適當的地點進行後續
的醫療。如果建築物有相當程度的損害,後續有可能對人員安全造
成威脅時,由單位最資深人員決定是否疏散(原則類似火災疏散的
決定),疏散的進行需在地震搖晃停止之後進行。
24
貳、口腔顎面外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口腔顎面外科診療多涉及侵入性醫療行為,從事相關業務前應詳細
評估病人之全身健康狀況、內外科病史及正在使用的藥物,執行醫療行
為中應持續評估病人之生命徴象。
(二)、
以知情同意原則,從事口腔顎面外科醫療行為前,應使病人充份了
解所要執行的處置,並簽署相關「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手術
說明書」。若牽涉到自費醫療行為或醫材,另須簽署「自費同意書」。
(三)、
在手術執行前應先進行「time-out」的動作,詳見壹之一:一般通
則、病歷管理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
(四)、
進行口腔顎面外科醫療行為時,應加強感染控制之執行,以減少疾
病之傳染及手術部位因感染而繼發之併發症。
(五)、
(六)、
進行口腔顎面外科處置時,應有充足之照明設備及抽吸裝備。
應重視口腔顎面外科治療所可能對病人造成之壓力,及所造成對生
理(血壓、心律等)之影響。
(七)、
口腔顎面外科手術記錄應包括術前及術後診斷、手術時間、術中發
現、術式及部位、手術步驟、病理檢體、處方以及手術執行醫師與助手,
務求記錄完整。
(八)、
術後應評估病人的身體狀況,有無不良反應,並留下記錄。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4.
診斷過程
應詳細詢問病人過去病史、曾使用過及目前正在使用的藥物、曾接
受過的內科或手術治療等,必要時會診內、外科醫師以確認病人整
體之健康狀況。
理學檢查:
(1).包括視診、觸診、敲診及聽診等。
(2).執行理學檢查時應注意對病人生命徵象產生的影響。
影像學檢查:
(1).一般放射學檢查及電腦斷層攝影(CT)應注意放射線劑量對人
體產生之影響,特別是在懷孕的婦女。
(2).安排磁振造影檢(MRI)查時須注意病人是否使用心臟節律器
(pacemaker)。
實驗室檢查
25
(1).全血球計數檢查(CBC)及白血球分析檢查(DC):對於感染症患
者、近期內或正在接受化學藥物治療或免疫能力功能低下之病
人,應檢查其CBD/DC。
(2).凝血酶原時間(PT)、活化部份凝血活酶時間(aPTT)、血小板計
數、出血時間(bleeding time):對於懷疑有凝血功能障礙之病
人,在手術前應該取得以上關於凝血功能之數值。
(3).空腹血糖(AC glucose)及糖化血紅素百分比(HbA1c):當病人可
能患有糖尿病或已被診斷出但控制情況不明時,應先獲得AC
glucose及HbA1c以評估是否適合進行手術。
(二)、
1.
2.
3.
4.
處置項目
一般拔牙及齒切除手術
(1).涉及拔牙處置時,建議術前取得該牙位之放射線影像。
(2).需進行拔牙及齒切除手術之病人,應詳細問及是否使用或曾使
用過雙磷酸鹽類藥物並告知病人術後造成骨壞死之風險。
(3).需進行拔牙或齒切除術手術之牙齒,應評估鄰近牙齒之狀態並
告知病人可能造成的影響,如牙冠脫落或填補物缺損等。
(4).進行拔牙或齒切除手術時,應謹慎保護鄰近牙齒及軟、硬組織。
(5).拔牙及齒切除手術後,應口頭或書面給予病人拔牙後衛教。
皮瓣手術
(1).進行皮瓣手術時,應注意鄰近之重要解剖構造,如神經、血管
等。
(2).牙瓣縫合時,應確實止血,以避免術後之血腫。
腫瘤切除手術
(1).術前應取得相關影像檢查、組織切片(視需要)、實驗室檢查等
資料。
(2).檢體送檢等流程,應符合相關規定。
骨折復位固定手術
(1).術前應取得相關部位之放射線影像。
(2).術前應評估病人相關症狀,如咬合不正、神經感覺異常等。
(3).手術後需上下顎間固定(IMF)之病人,應監測病人呼吸道是否
保持暢通。
(4).術後應給予病人飲食、口腔衛生等衛教。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二)、
術中應注意察看病人生命徵象並評估身體狀況。
術中若發現手術病灶區域有侵犯或延伸到神經管、神經孔、鼻竇、
上顎竇等解剖構造時,應盡可能採取保護措施以降低組織傷害。術後應
向病人說明治療經過、預後以及即將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和相關護理衛
教。
26
(三)、
術後要對病人進行衛教,內容應包括傷口護理與照顧,急症(如流
血不止或術後感染)發生時所應採取的行動。
(四)、
口腔顎面外科門診診療時最常發生的緊急狀況為低血糖、過度換氣
及癲癇發作。處理方式如下:
1.
2.
3.
低血糖:
(1).低血糖的症狀輕度的心悸、臉色蒼白、冒冷汗、頭痛、頭暈、
易怒、虛弱、疲倦;重度的反應遲鈍、行為反常、注意力不集
中、精神恍惚、口齒不清、意識喪失。
(2).大多數病患會從輕度症狀開始,若未加處置,會進展成重度;
但少數病人會直接進展至重度症狀而不自覺。
(3).低血糖的處理方式:能以指尖血糖測量器先測血糖最好。
(4).意識清楚時,先給含10-15公克糖水之果汁或糖水,15分鐘後
視情況,再決定是否需再給一次糖水。處理完後,應持續監測
血糖以做為調整飲食、運動、藥物之參考。
(5).若已昏迷則不可給予任何食物,以免嗆到或阻塞呼吸道,並立
即送醫;備有昇糖素者,可先自行注射。
過度換氣:
(1).先確認是否真為過度換氣症候群,還是隱藏著潛伏性的器質性
病變如心律不整、甲狀腺亢進、心血管等疾病。
(2).氧氣給予往往是不必要的,而且反而有害,因為增加血氧的濃
度。先讓患者平躺,安慰家屬和病患並鼓勵病人深呼吸,心情
放鬆,呼吸再緩慢一點,通常5~10分鐘就能緩和下來。
(3).必要時可利用塑膠袋將口鼻套住,讓病人在塑膠袋裡一呼一
吸,袋內氣體中富含的二氧化碳吸入之後,能夠幫助病人穩定
血中缺乏的二氧化碳濃度,進而漸漸減緩病人的不適,其他症
狀將慢慢消失。
(4).如果以上方法仍不見效可以施打少量的鎮定劑或鬆弛劑來幫
忙病人快速緩和情緒。
癲癇發作:
(1).馬上停止牙科治療。當發現病人剛要開始發作時,應將病人移
到安全地方,使其遠離傢俱或其它堅硬物件。應力求鎮靜,以
免病人發生恐懼感或造成更大的心理不安。
(2).維持呼吸道通暢,將頭側向一邊。不可強塞筆或棍子等硬物到
口中,以免發生口顎傷害。
(3).在頭下墊予柔軟東西,並鬆開頸、胸部衣服。
(4).不要試圖壓住患者或扳直其肢體,以免造成骨折或其它傷害。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27
參、口腔病理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根據病人之主訴及臨床症狀,正確利用各種相關之儀器設備,詳細
檢查病人,以確定病因,避免病人接受不必要之檢查(如X光照射),或
產生副作用,並防止不必要之醫療資源之浪費。
(二)、
綜合檢查結果,盡速安排病人至適當科別進行治療。如果為該院所
無法處置之情況,則填妥轉診單,轉診至合格之醫療院所,並追蹤病人
就醫狀況,以確保病人能及時獲得妥善之醫療照護。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4.
5.
(二)、
1.
2.
3.
4.
診斷過程
應確認就診病人之主訴,並做明確之記錄,逐步進行詳細理學檢查
並記錄之。
根據病人之主訴及臨床症狀,進行各種相關之儀器設備之檢查。
綜合檢查結果,給予診斷傷病名稱,盡速安排病人至適當科別進行
治療。
綜合檢查結果,如果傷病名稱之診斷需切片確認,應詳細說明切片
之必要性,經病人同意後,轉診至口腔外科,進行切片檢查。
如果傷病名稱之診斷仍待進一步確認,則繼續安排相關之檢查,或
其他專科之會診。
處置項目
如初診病人為自費就診,應詳細說明每ㄧ處置項目之費用,經病人
同意後(同意書簽名,並有日期記錄),方進行進一步治療,以免造
成不必要之糾紛。
如初診病人為健保就診,任何自費處置項目,應詳細說明其必要
性,經病人同意後(同意書簽名,並有日期記錄),方進行進一步治
療,以免造成不必要之糾紛。
如初診病人為健保就診,應根據病人之主訴及臨床症狀,在遵循健
保法規下,進行各種相關之儀器設備之檢查,並防止不必要之醫療
資源之浪費。
初診口腔檢查經過詳細檢查之後給予口腔健康檢查綜合報告,並告
知病人口腔狀況,詢問病人接受治療之意願,再依病人傷病之緩急
程度,安排病人至適當科別進行治療。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28
肆、齒顎矯正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1.
2.
向病人說明病情及治療方式
治療前需詳細向病人及家屬說明病情及治療方式、需備有告知同意
書,說明後讓病人及相關人員簽名記錄。
說明內容須包括:齒顎矯正目的、過程、風險、限制、繳費方式、
治療後維護、復位問題…等。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二)、
1.
診斷過程
照射X-光時,需做好防護措施。
診斷結果及預後須詳盡告知病人及其家屬,解釋矯正治療的療程、
時間、限制、配合事項與副作用等,避免病人對結果與期望有過大
認知差距。
若要轉診至其他牙科作一般性牙科治療,如根管治療、補牙、拔牙
或牙周病治療,轉診單務必寫清楚,必要時附X-光片及親自打電
話,避免處置錯誤造成醫病糾紛。
處置項目
試戴矯正環套或黏著矯正器時,需小心操作,避免吞入。
2.
黏著矯正器時,避免牙齒表面酸蝕
成傷害。
過程,藥劑碰觸口腔粘膜,造
3.
4.
5.
妥善處理矯正線或綁線,避免刺傷病人口腔黏膜。
清楚交代病人,戴矯正器之各項須知,有任何問題隨時告知排解。
口腔顎面外科合作之正顎矯正病例,須事先告知過程及其注意事
項。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1.
2.
3.
(二)、
1.
(三)、
治療正顎手術前後之齒顎矯正治療
齒顎矯正醫師與口腔顎面外科醫師,至少要需與病人及家屬進行一
次以上會診及說明。
解釋開刀術式、風險、開刀前後矯正處理程序、預後情形、進食狀
況、手術費用、齒顎矯正費用及繳納方式…等。
必要時,齒顎矯正醫師須進開刀房協助正顎手術。
顳顎關節障礙症候群的處置
齒顎矯正治療前及治療中,若有顳顎關節問題,需會診相關醫師診
治,在矯正治療過程中發生,必要時暫停矯正治療。
口腔衛生不良者
29
1.
2.
(四)、
1.
(五)、
1.
於診間加強各式口腔衛教及刷牙。
向病人及家屬解釋及強調會蛀牙及牙周病,以免因為溝通不良造成
認知差距,引起醫療糾紛。
醫病認知差距時
因為齒顎矯正治療療程很長,當病人對治療的時間或結果與矯正醫
師在治療前之評估有落差時,應加強科學性的數據溝通,必要時尋
求第二齒顎矯正單位予以協助,避免引起醫療糾紛。
取戴面弓(face bow)應注意事項
取下面弓時,須一隻手扶住面弓,另一隻手取下橡皮圈,然後再取
下面弓,絕對禁止直接取下面弓,以防面弓刺進眼睛。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0
伍、牙周病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開立醫囑做檢查時,應確認檢查項目及診斷或病名,避免檢查項目
或病患姓名弄錯。
(二)、
引起牙周病的原因很多,必要時需照會牙體復形科、齒顎矯正科,
膺復牙科及牙髓病科,內科等,讓病人獲得完整妥善治療。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二)、
1.
2.
3.
(三)、
1.
2.
3.
4.
(四)、
1.
2.
3.
牙周病治療用藥。
應注意病人是否有藥物過敏,如有在病歷首頁須特別記載,孕婦或
哺乳中女性用藥前,應確認是否為禁忌用藥等。
良好醫病溝通和醫療品質。
主動告知牙周病及跨科協同治療的治療內容及流程,避免病患產生
誤解,引起一些不必要醫療糾紛,杜絕因人為疏失而引發病人治療
錯誤的缺憾。
避免處方開錯,病人領錯藥、跨科治療程序錯誤等事件。
加強就診環境的舒適度、安全性及滿意度,提升整體醫療照護安全
和品質。
診斷過程。
視診檢查,如牙周囊袋深度探測,牙齦紅腫發炎及牙齒動搖度檢測
等。
觸診檢查,如牙周探針探測出血或流膿,配合X光檢查確認牙周
骨頭破壞程度及有無合併其他病變之診斷。
其他檢查,如抽血驗血糖值或免疫功能強弱等。
特殊實驗性檢查,如細菌菌種檢定等。綜合所有做過檢查結果,得
到一個正確的診斷或十分接近正確的臆斷。
處置項目
針對特殊疾病之病患,需於病歷內容加備註。例如:高血壓、糖尿
病病患,在拔牙前需先測量血壓、血糖值,並在病歷內容書寫當次
測量之血壓、血糖數值。
有藥物過敏之病患,應避免給予有過敏成份之藥物。
依牙周病病情的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治療。
(1).如牙齦炎或輕度牙周病只要給予正確口腔衛教,加強監督病患
口腔清潔狀況,並配合給予洗牙治療,可能就能大幅改善或痊
癒。
31
(2).中度和重度牙周病除了要給上述治療,還應給牙齦下刮除術或
牙周手術,才能有效治療牙周病。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1.
2.
3.
(二)、
1.
2.
(三)、
1.
(四)、
1.
(五)、
懷孕
懷孕初期照X光需事先說明及特別防護。
小心使用抗牙周病細菌抗生素。
荷爾蒙會引起牙齦發炎和增生,需加強病人口腔衛教及專業牙菌斑
控制等。
心臟病
應注意牙周病治療前病人有無需要服用抗生素,預防心內膜炎感
染。
有無服用抗凝血類藥,如Asprin治療前應先停藥7天等。
高血壓
注意病人有無服用鈣離子阻斷類藥,並檢查牙齦有無增生情形,照
會內科醫師有無需換藥等。
糖尿病
若控制不好,血糖太高,治療前應先服用抗生素預防感染,或等血
糖控制好才做牙周病治療等。
諸如法定傳染病引起牙周病,像愛滋病、梅毒等,除通報主管機關,
也應轉診治療其傳染病,並安排牙周病治療,其使用器械需加強滅菌消
毒。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2
陸、贗復牙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二)、
應確定病歷與就診病患的唯一
應告知需檢查的項目、結果及治療計劃之訂定,各種贋復治療方式
優缺點,整體治療花費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二)、
1.
2.
3.
4.
診斷過程
治療過程中需有助理人員的配備及安全的醫療環境
治療前須再次與病人確定齒位及術式,並徵求同意
應告知處置時可能存在的風險
處置項目
應防範尖銳物品或鑽針傷害病人非治療部位軟硬組織
應防範贋復物及操作物品滑落病患口腔造成吞入或卡在氣管,詳見
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引
應解說贋復物的佩戴、保養、清潔注意事項
應具有醫療廢棄物回收的設備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若贋復操作物不慎滑入病患口腔,處理詳見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
之安全作業指引
(二)、
應具備急救設備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3
柒、牙體復形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二)、
(三)、
應確定病歷與就診病患的唯一。
應告知需檢查的項目、結果及治療計劃之訂定。
診斷與處置需有相關性。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二)、
1.
2.
3.
4.
治療前須再次與患者確定齒位及術式,並徵求同意。
應告知處置時可能存在的風險。
窩洞過深在窩洞修形,齲齒清除的過程中可能傷及牙髓,而導致需
做齒內治療。
對充填材料過敏的可能性。
對美白藥劑的敏感。
口腔內多種金屬材料的充填而產生流電現象。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4
捌、家庭牙醫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二)、
各項醫療及檢查作業應確認病人身分及處置項目。
解決牙科病人的主訴為第一要務,必要轉診至各牙科專科醫師治療
時,需向病人解釋清楚,轉診單亦須寫清楚,必要時親自打電話給專科
醫師。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診斷過程:注意病人移動安全(詳見壹之一:一般通則、病歷管理
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
(二)、
1.
2.
3.
4.
處置項目:治療中對於病人的保護
感染管制措施(詳見壹之四:牙科感染控制安全作業指引)
診所護理(助理)安全作業(詳見壹之一:一般通則、病歷管理及牙科
業務諮詢窗口)
對頭頸部腫瘤經放射線治療之病人,在治療前後之口腔照護,應特
別了解其全身性之狀況、行動安全及口腔張口等問題。
對孕婦之一般牙科治療,除經口腔診斷後,給予適當處理外,應特
別注意懷孕週數與狀況,治療上多採保守治療,尤對照射X-光及
使用藥物。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5
玖、牙髓病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玖之一:傳統非手術性牙髓病治療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開立非手術性牙髓病治療醫囑時,應確認術前檢查項目、診斷及患
齒部位。
(二)、
應詢問病人的身體狀況、過去病史及牙科病史中有無不良事件發
生。
1.
2.
(三)、
若病患為心內膜炎感染的危險群,或有免疫力低下等情況,應評估
是否需進行術前預防性抗生素治療,必要時得諮詢內科醫師專業醫
療意見。
對於產婦或具有懷孕可能性病人,或全身系統性疾病人應於處置前
應仔細評估,並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完整根管治療,或是給予緊急
處理或症狀療法等其他替代療法。
處置前,應將根管治療過程可能發生的風險以及併發症(如使用患
齒咀嚼或咬硬物可能導致牙齒斷裂、根管穿孔或斷裂器械等)、根管治
療完成後牙冠部復形治療需求,以及有無替代療法告知病人。
(四)、
處置時,治療計畫之訂定、決定與執行,以及病歷之記載應由牙醫
師親自施行。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二)、
1.
2.
3.
4.
診斷過程
應經過口內的視診、觸診、敲診及X光檢查外,因適應症需要得
進行牙髓活性測試等臨床實驗檢查步驟加以適當的評估,以得到一
個正確的診斷(Diagnosis)或臆斷(Impression)。
處置項目
進行根管治療過程應全程使用橡皮障等隔絕裝置,藉以預防器械不
慎吞入意外發生。但若遇特殊治療考量則應依牙醫師醫療專業評估
結果另行之。
根管治療器械在使用前需檢視器械表面,確定無缺損或變形方可使
用。
根管治療過程中,應注意避免沖洗液噴到病人眼睛或皮膚黏膜。
對於根管治療難度高且易發生問題的危險群
(1).如彎曲根管、鈣化或阻塞根管、特異根管形態、再治療根管等,
於治療過程中若發生併發症(如根管斷裂器械、根管穿孔、根
36
管偏移、沖洗液衝出根尖周圍組織等)時,應主動告知並向病
人說明相關預後。
(2).同時妥善安排後續治療,必要時得轉診牙髓病專科醫師處理。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當發生異物吞入時,處理詳見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
引。
(二)、
當發生沖洗液噴到病人眼睛或皮膚黏膜時,應立即使用大量生理食
鹽水或清水沖洗接觸部位。必要時得照會眼科醫師或相關醫師觀察後續
變化。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7
玖之二:手術性牙髓病治療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開立手術性牙髓病治療醫囑時,應確認術前檢查項目、診斷及患齒
部位。
(二)、
應詢問病人的身體狀況、過去病史及牙科病史中有無不良事件發
生。
1.
2.
(三)、
1.
2.
(四)、
若病患為心內膜炎感染的危險群,或有免疫力低下等情況,應評估
是否需進行術前預防性抗生素治療,必要時得諮詢內科醫師專業醫
療意見。
對於產婦或具有懷孕可能性病人,或全身系統性疾病人應於處置前
應仔細評估,並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完整根管治療,或是給予緊急
處理或症狀療法等其他替代療法。
應瞭解病人用藥情況(如抗凝血劑、雙磷酸鹽類藥物等)。
評估其對手術進行與預後的影響效應,並視急迫性決定是否進行手
術或有其他替代療法。
必要時得停藥或諮詢內科醫師專業醫療意見。
處置時,治療計畫之訂定、決定與執行,以及手術說明和病歷記載,
須由牙醫師親自執行。
(五)、
手術說明時,應將術式,手術的風險、術後併發症、有無替代療法
告知病人。
1.
(六)、
對於鄰近神經管、神經孔、鼻竇、上顎竇等解剖構造之患齒病灶需
進行手術治療時,應於術前告知病人有較高的治療風險與發生併發
症(如暫時性或永久性神經麻痺、顎竇穿孔等)的機會。
在手術前應給病人簽署手術說明書與手術同意書,並將附本交付病
人保管,正本夾入病歷內備查。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二)、
1.
2.
診斷過程
應經過口內的視診、觸診、敲診及X光檢查外,因適應症需要得
進行臨床實驗檢查等步驟加以適當的評估,以得到一個正確的診斷
(Diagnosis)或臆斷(Impression)。
處置項目
在手術執行前應先進行「time-out」的動作(詳見壹之一:一般通則、
病歷管理及牙科業務諮詢窗口1.6.2-1.6.4)。
術中應注意察看病人生命徵象並評估身體狀況。
38
3.
4.
5.
6.
術中若發現手術病灶區域有侵犯或延伸到神經管、神經孔、鼻竇、
上顎竇等解剖構造時,
(1).應盡可能採取保護措施以降低組織傷害。
(2).術後應向病人說明治療經過、預後以及即將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和相關護理衛教。
術後應評估病人的身體狀況,有無不良反應,並留下記錄。
術後要對病人進行衛教,內容應包括傷口護理與照顧,急症(如流
血不止或術後感染)發生時所應採取的行動。
手術記錄應包括術前及術後診斷、手術時間、術中發現、術式及部
位、手術步驟、病理檢體、處方以及手術執行醫師與助手,務求記
錄完整。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二)、
當發生異物吞入,處理詳見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引。
術中或術後病人若出現不穩定生命徵象(如體溫下降、呼吸急促或
血壓下降等),應立即停止治療,檢查病人呼吸等生命徵象,裝上必要
的監測裝置進行緊急處理,並轉送醫院急診進行後續處理。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39
壹拾、兒童牙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二)、
開立醫囑時,應確認診斷或病名及檢查項目。
治療計畫之訂定,決定與執行之示範,及病歷之記載,須由牙醫師
親自施行。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二)、
1.
2.
3.
4.
診斷過程
應經過視診,觸診,叩診,聽診及X光檢查,
(1).因適應症的需要得進行臨床實驗檢查等步驟,做適當評估,可
得一個正確的診斷或臆斷。
(2).臨床檢查時,為避免因行為不配合所造成之傷害,與家長溝通
後可使用適當之固定方式(如徒手約束、束縛帶等),避免咬
破口鏡的器械,可適時使用張口器。
注意病人移動安全,從診間移動病患至治療椅或照射x光。
對於全身系統性疾病患者之牙科臨床治療,在檢查用藥與處置上應
特別注意診療安全。
處置過程
所有處置皆需經過家長同意之下進行。
行為誘導技術(或稱為行為管理)需與家長溝通及同意之下進行。
在使用局部麻醉藥劑或其他藥物之前,務必確定病患之體重及過敏
史。
如處置過程之中,發生嘔吐或異物吞入之情形,依一般作業安全處
理通則處理之。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遇行為無法配合診療之兒童,應與家長或隨行之成人作詳細溝通,
以適當之方式進行檢查或處置。
1.
2.
(二)、
二歲以下兒童,可利用膝對膝之坐姿,讓兒童躺在大腿上,由家長
幫助固定以利醫師進行檢查。
年齡較大兒童,可考慮使用束縛帶(板)。
遇異物嗆入或吞入,處理詳見壹之二:防止意外吞入之安全作業指
引。
(三)、
若治療中發生嘔吐現象,應暫時中斷處置,可將兒童之頭部側向一
方,避免嘔吐物嗆入。
(四)、
避免施行局部麻醉後的軟組織傷害,如有使用局部麻醉之治療,術
後須提醒家長術後之注意事項,並給予相關照護之指示。
40
1.
2.
(五)、
應告知家長麻醉可能持續的時間與部位。
避免咬傷或抓傷該部位,可使兒童含紗布於該處,待麻醉效果退散
後再將紗布吐出。
氟化物的使用,需依照病患之caries risk的情形,做出最適當的作
法,如有使用過量之情形,請先服用大量的牛奶,並即刻送醫。
(六)、
使用行為誘導技術(或行為管理技術),須先與家長溝通及徵得家屬
同意之後方能進行,且須隨時注意病患之反應及情形。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41
壹拾壹、口腔植體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人工植牙過程應由經過口腔植體相關課程訓練過之牙醫師執行,以
取得充分足夠之知識技能,應付臨床治療過程中可能發生之問題,得到
最佳的結果。
(二)、
人工植牙所使用之人工植體及相關套件,或因骨量不及所需使用之
人工骨粉,再生膜材料,均需有醫署合格之字號,以確保病人之安全權
益。
(三)、
人工植牙屬侵入性治療,病患應有足夠充分之資訊,並充分理解植
牙手術過程之相關危險性,最好手術前要充分告知並取得應有之手術同
意書。
(四)、
病患若有相關之系統性疾病,如未控制之糖尿病服用抗凝血劑,骨
質疏鬆用藥fosamax,化療、電療等亦有術後併發症之患者,宜審慎評
估治療之可行性。
(五)、
因外傷、腫瘤等較大骨缺損之患者,若因手術較長,或較複雜之手
術程序,須以全身麻醉方式行之,則需符合全身麻醉之安全規範。
(六)、
年齡太小之青少年,因骨骼仍有生長,不宜過早執行植牙治療,宜
評估其骨生長已完成才能執行。
(七)、
人工植牙手術前,應有足夠之影像資料,以利手術前診斷,全口環
景片,電腦斷層影像,避免手術中影響重要之解剖部位,如下顎神經管、
上顎鼻腔、鼻竇等位置。
(八)、
人工植牙於上顎後牙部位,若因骨量不足需做鼻竇上提手術,對於
有鼻竇炎、過敏之病患,宜先控制其發炎狀況,再評估是否適合人工植
牙手術。
(九)、
(十)、
牙周病患者植牙前應先控制牙周病發炎,做好適當處置。
植牙後的病人應定期回診追蹤,並囑咐口腔衛生保健,以確保植牙
品質。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3.
診斷過程
缺牙部分若需植牙治療,應先評估相關部位之骨量、骨質極重要之
解剖部位。
必要之臨床及X光影像取得,並告知病患或家屬,說明檢查項目、
目的、過程及X光攝影之安全性。
告知病患植牙之植牙顆數、規格是否需補骨手術或鼻竇上提手術之
可能性及相關風險。
42
(二)、
1.
2.
3.
4.
5.
6.
7.
8.
處置項目
手術前應做好良好之感染控制,手術部位之消毒,並確實核對病患
身分、植牙部位及手術方式。
植牙置入過程,宜按由小而大之過程,配合有訓練之助理,以確保
植體位置、角度之合宜,日後贗復之方便性。
人工植牙部位若骨質不足,可採取階段式處理,可補骨之後再做人
工植體之植入。
人工植牙手術後,宜做適當的手術護理,如止血、冰敷等程序,若
病患有接受鼻竇上提手術,則可輔以抗生素,止鼻塞劑。
術後縫合宜儘量做到一級縫合,避免術後出血,一至二週後拆線,
並定期回診。
待骨整合時間足夠,即可進行2階段手術及相關之贗復治療。
贗復後之假牙,若病患有磨牙習慣,宜配戴咬合板,避免瓷牙破裂。
定期之回診及良好之口腔衛生,是維護植體健康之原則。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若病患有術後出血之狀況,宜回原診所治療醫師處診治,加以再縫
合,若出血狀況嚴重,則需至醫院做進一步處理。
(二)、
鼻竇上提術時,若因鼻竇黏膜破裂,以致無法完成植牙手術,則中
止手術,待癒合後再安排另次手術時間。,
(三)、
鼻竇上提術後,有時會有少量流鼻血情況,一般無需處理,避面用
力擤鼻涕,若如法止血時,應會診耳鼻喉科醫師。
(四)、
若術後植體因無法骨整合時,或因感染造成植牙失敗,應去除植入
之植體,帶手術區癒合後,再評估再次植牙之時間。
(五)、
術後疼痛、腫脹為常見現象,一般均很輕微,不需特別處理,只需
服用抗生素,止痛藥即可。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包括硬體環境之安全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43
壹拾貳、牙科特殊照護計畫-唇顎裂、顱顏畸形、中度以上
身心障礙者牙科診療安全作業指引
一、
醫療作業應強調事項
(一)、
唇顎裂、顱顏畸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牙科照護過程應由合格醫
事人員執行。
(二)、
對唇顎裂、顱顏畸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進行牙科診療時,醫事
人員必須具備對於該疾病或障礙、全身管理及引發併發症時緊急處理的
知識。
(三)、
身心障礙者就醫之配合度較差,就醫時常需鎮靜或全身麻醉才可進
行牙科治療。
(四)、
當全身麻醉進行牙科治療時,須事先有完備治療計畫,讓病人在全
身麻醉下進行的牙科治療做到迅速且有效率,以縮短麻醉時間。
(五)、
各項病歷記錄應至少保存七年。
二、
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
1.
2.
(二)、
1.
2.
3.
4.
5.
診斷過程
醫事人員做口腔診斷前,應充分檢查口腔,包括X光攝影,並於
檢查前先告知病患或家屬,說明檢查項目、目的、過程及其安全性。
醫事人員除口腔診斷外,必須充分了解病人障礙症的名稱與程度,
以及有無伴隨合併疾病。
處置項目
必須要有完備的治療計畫及有效率的進行醫療處置。
將各工作人員在治療過程中負責的內容明確化,來提升作業的效
率。
除了要考慮唇顎裂、顱顏畸形、身心障礙者對接受牙科診療的配合
度外,需將該病患個體與所罹患疾病的特性,及其對應方式、行為
控制、治療的恢復過程等全部包含在內,來進行治療。
X光攝影檢查時,對於無法配合之身心障礙者得請其親友協助固定
扶持,同時予以適當之輻射防護措施。
身心障礙者牙科醫療中若使用吸入鎮靜法,則牙科治療完後,必須
確認患者的生命跡象與步行狀態等情況後再讓其回家,同時注意地
板須無積水及障礙物,以防止其跌倒。
44
6.
7.
使用事前投藥方式進行牙科治療完後,必須注意患者的狀況,有時
可能必須讓患者稍作休息後才能讓其回家。同時注意地板須無積水
及障礙物,以防止其跌倒。
各項病歷記錄應至少保存七年。
三、
特殊狀況處理
(一)、
對於必須使用靜脈鎮靜法或全身麻醉法來進行牙科治療之唇顎
裂、顱顏畸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其麻醉之實施、生命跡象與呼吸、
循環狀態之監控,應由合格之醫事人員執行。
(二)、
除通則所載之必備急救設備外,必須要有完備的緊急後送醫院急診
室之計畫。
註:其他一般注意事項,請詳見壹、通則。
45
參考文獻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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