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泰國語能力檢定CU-TFL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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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025.6.28星期六)
泰國語能力檢定測驗 CU-TFL
測驗說明
CU-TFL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Test of Thai as a Foreign Language
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專為非母語者設計的泰語檢定,旨在系統性地評估學習者的語言能力。
係泰國官方認可,且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為公費留學考試之泰語能力證明。
2024 年朱拉隆功大學與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簽署 MoU,於本校設立泰語檢定中心
CU-TFL 檢定涵蓋聽、說、讀、寫四項語言技能,考生可根據自我學習計劃,選擇本次欲
參加之測驗科目。
每項測驗皆採五等級劃分:
1. 特優級 Chula Distinguished
2. 優秀級 Chula Superior
3. 良好級 Chula Advanced
4. Chula Intermediate
5. Chula Novice
辦理單位 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報名資格 非泰國國籍者皆可報考
考試日期 2025628 日(星期六)
考試地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 129
報名日期 2025 320 日至 2025 430
科目費用
科目
聽力暨閱讀測驗
寫作測驗
口說測驗
名額
60
60
10
費用
新台幣 1,200 元整
新台幣 800 元整
新台幣 2,000 元整
時間
120 分鐘
60 分鐘
考生每人 45 分鐘
場次
08:30-10:30
11:00-12:00
13:00-21:00
應考證件2者皆須具備)
准考證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報名連結
台中科大語言中心【檢定測驗專區】網址 https://language.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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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報名流程
1
網路報名
線上填寫考生資訊:
台中科大語言中心泰語檢定 https://language.nutc.edu.tw/
基本資訊
上傳證件照
上傳身分證正面及反面
選擇泰語檢定科目(可複選)
聽力暨閱讀測驗 $1200
寫作測驗 $800
口說測驗 $2000
是否需加購檢定證書(檢定原本就會提供 1英文版證書)
無須加購
額外加購英文版證書 $50/1
額外加購泰語版證書 $50/1
2
繳交泰語檢定費用(需含額外加購之證書費)
請於網路報名後(報名日不算)3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3
繳費方式(有 2種)
繳費方式:於銀行或郵局臨櫃匯款,匯款至本校專戶
收款銀行
收款帳號
帳戶名稱
務必備註
*學校公庫帳戶無法 ATM 轉帳或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僅能至銀行或郵局臨櫃匯款
繳費方式:至台中科大語言中心現場繳費
學校地址
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 129 號(三民校區
繳交位置
中正大樓 4樓語言中心辦公室Room.3410
4
網路填寫繳費證明
繳費日期、時間
上傳匯款收據
5
報名成功確認
收到繳費證明後 3個工作天內
將以(1)電子郵件通知考生泰檢報名結果並同步(2)更新已完成報名之網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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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測驗內容
項目
時間
方式
題型架構
聽力測驗
60 分鐘
限用
2B 鉛筆
畫卡
類型:選擇題
題數:54
第一部分:短篇文章
第二部分:2人短對
第三部分:新聞或日常生活事件
第四、五部分:長篇對話
閱讀測驗
60 分鐘
限用
2B 鉛筆
畫卡
類型:選擇題
題數:54
第一篇:根據廣告、通知、表格作答
第二篇:日常生活短文章
第三四篇較長篇之文章社論序言等
寫作測驗
60 分鐘
限用
藍筆或黑
筆作答
類型:紙筆測驗
題數:2
第一篇:根據文本完成短文(約 150 字)
第二篇:陳述自我看法(約 250 字)
口說測驗
考生每人
45 分鐘
與考官
對話
1.口試考官皆由朱拉隆功大學詩琳通泰語
中心派員來台,進行面對面口說測驗。
2.採全程錄影/
3.題型:
(1)口語會話
(2)問與答
(3)深度對談
備註:
口說測驗依考生人數安排時段,應考順序及時間依公告網站為準,不可變動。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未於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試,由下一序號考生遞補
測驗開始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應試,由下一序號考生遞補。
證書寄發
* 證書由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印製核發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收到證書後,再以國內郵局普掛方式轉寄給考生。
國內郵寄時間約需 2-3 個工作天(不含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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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須知
1. 為維護考場秩序、確保考生權益,考生應全程遵守本須知之指示與要求。
違規者取消其應試資格,成績不予計分
2. 考試時間表應試注意事項、准考證皆由「電子郵件 E-mail」統一通知
3. 准考證無法自行輸出者,可於考試當日持有效證件正本至試務中心領取或補發。
4. 檢定費用繳交後,不得轉讓、延期或退費
5. 測驗需依指定座位代碼就座,測驗開始後即不得入場,尚未入場者視同自行放棄。
6. 進入考場前,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隨身物品,均應放置於「考生休息
區」。休息區架設攝影機,試場人員不負物品保管責任。
7. 具有通訊、攝影、錄音、傳輸、發聲功能之電子設備及電子穿戴裝置(含電子錶、
手環、智慧型眼鏡)均不得攜帶至座位(僅能攜帶指針式機械錶),必須關閉電源
並與隨身物品放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位置。測驗開始後至監試人員宣布離開試場前
皆不得發出任何聲響(包含震動),違者成績不予計分。
8. 測驗過程中間不休息亦不可離場,提前離場或交卷者視同放棄
9. 考試開始後,依監試人員指示開始作答;監試人員宣佈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
雙手離開桌面,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宣佈離場後
始可離開。宣佈離場前,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且
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期。
10. 試場內不得大聲喧嘩,凡考生於考試當天有毀損現場設備、影響工作人員執行試
務流程或發出聲響等不當擾亂考場秩序之行為,經勸阻無效者,即禁止該考生參
加當次測驗並令其離開試場。違者成績不予計分,亦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
期。
11. 本考試試題受著作權保護,任何人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重
或散佈。意圖將試題本、答案卡或聽力測驗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有錄音、錄影
或其他重製之行為,違者依著作權相關法令自負法律責任。
12. 應試時不得飲食(含喝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如因病情而有飲水或服用藥物
等特別需求時,可在考前向試務中心報備獲准後使用。
13. 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例:自然災害、疫情、戰亂等)依臺中市政府公布停止上
班、上課,檢定日期將延期並另行公布
14. 本試務中心保有各項規定文字之最後解釋權。
承辦人員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語言中心(中正大 4 3410 語言中心辦公室)
張季屏小姐
電話:04-2219-5197Emailaamor@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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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語檢定證書(英文版)
P.6
2025.03.18
泰語檢定證書(泰文版)
P.7
2025.03.18
測驗程度說明
P.8
2025.03.18
測驗成績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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