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泰國語能力檢定CU-TFL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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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2025.6.28(星期六)
泰國語能力檢定測驗 CU-TFL
測驗說明
CU-TFL(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Test of Thai as a Foreign Language)
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專為非母語者設計的泰語檢定,旨在系統性地評估學習者的語言能力。
係泰國官方認可,且中華民國教育部採認為公費留學考試之泰語能力證明。
2024 年朱拉隆功大學與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簽署 MoU,於本校設立泰語檢定中心。
CU-TFL 檢定涵蓋聽、說、讀、寫四項語言技能,考生可根據自我學習計劃,選擇本次欲
參加之測驗科目。
每項測驗皆採五等級劃分:
1. 特優級 Chula Distinguished
2. 優秀級 Chula Superior
3. 良好級 Chula Advanced
4. 中 級Chula Intermediate
5. 初 級Chula Novice
辦理單位 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報名資格 非泰國國籍者皆可報考
考試日期 2025年6月28 日(星期六)
考試地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 129 號
報名日期 2025 年3月20 日至 2025 年4月30 日
科目費用
科目
聽力暨閱讀測驗
寫作測驗
口說測驗
名額
60 人
60 人
10 人
費用
新台幣 1,200 元整
新台幣 800 元整
新台幣 2,000 元整
時間
共120 分鐘
共60 分鐘
考生每人 45 分鐘
場次
08:30-10:30
11:00-12:00
13:00-21:00
應考證件(2者皆須具備)
❶ 准考證
❷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報名連結
台中科大語言中心【檢定測驗專區】,網址 https://language.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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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報名流程
1
採網路報名
線上填寫考生資訊:
❶ 台中科大語言中心泰語檢定 https://language.nutc.edu.tw/
❷ 基本資訊
❸ 上傳證件照
❹ 上傳身分證正面及反面
❺ 選擇泰語檢定科目(可複選)
聽力暨閱讀測驗 $1200
寫作測驗 $800
口說測驗 $2000
❻ 是否需加購檢定證書(檢定原本就會提供 1份英文版證書)
無須加購
“再” 額外加購英文版證書 $50/1 份
“再” 額外加購泰語版證書 $50/1 份
2
繳交泰語檢定費用(需含“再”額外加購之證書費)
請於網路報名後(報名日不算),3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3
繳費方式(有 2種)
繳費方式❶:於銀行或郵局臨櫃匯款,匯款至本校專戶
匯
款
資
訊
收款銀行
收款帳號
帳戶名稱
務必備註
*學校公庫帳戶無法 ATM 轉帳或網路銀行轉帳功能,僅能至銀行或郵局臨櫃匯款。
繳費方式❷:至台中科大語言中心現場繳費
地
點
學校地址
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 129 號(三民校區)
繳交位置
中正大樓 4樓語言中心辦公室(Room.3410)
4
網路填寫繳費證明
❶ 繳費日期、時間
❷ 上傳匯款收據
5
報名成功確認
收到繳費證明後 3個工作天內,
將以(1)電子郵件通知考生泰檢報名結果並同步(2)更新已完成報名之網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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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測驗內容
項目
時間
方式
題型架構
聽力測驗
60 分鐘
限用
2B 鉛筆
畫卡
類型:選擇題
題數:54 題
第一部分:短篇文章
第二部分:2人短對話
第三部分:新聞或日常生活事件
第四、五部分:長篇對話
閱讀測驗
60 分鐘
限用
2B 鉛筆
畫卡
類型:選擇題
題數:54 題
第一篇:根據廣告、通知、表格作答
第二篇:日常生活短文章
第三、四篇:較長篇之文章、社論、序言等
寫作測驗
60 分鐘
限用
藍筆或黑
筆作答
類型:紙筆測驗
題數:2篇
第一篇:根據文本完成短文(約 150 字)
第二篇:陳述自我看法(約 250 字)
口說測驗
考生每人
45 分鐘
與考官
對話
1.口試考官皆由朱拉隆功大學詩琳通泰語
中心派員來台,進行面對面口說測驗。
2.採全程錄影/音
3.題型:
(1)口語會話
(2)問與答
(3)深度對談
備註:
❶ 口說測驗依考生人數安排時段,應考順序及時間依公告網站為準,不可變動。
❷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未於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試,由下一序號考生遞補。
❸ 測驗開始時,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應試,由下一序號考生遞補。
證書寄發
* 證書由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印製核發。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收到證書後,再以國內郵局普掛方式轉寄給考生。
國內郵寄時間約需 2-3 個工作天(不含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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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應考須知
1. 為維護考場秩序、確保考生權益,考生應全程遵守本須知之指示與要求。
違規者取消其應試資格,成績不予計分
2. ❶考試時間表、❷應試注意事項、❸准考證皆由「電子郵件 E-mail」統一通知。
3. 准考證無法自行輸出者,可於考試當日持有效證件正本至試務中心領取或補發。
4. 檢定費用繳交後,不得轉讓、延期或退費。
5. 測驗需依指定座位代碼就座,測驗開始後即不得入場,尚未入場者視同自行放棄。
6. 進入考場前,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隨身物品,均應放置於「考生休息
區」。休息區架設攝影機,試場人員不負物品保管責任。
7. 具有通訊、攝影、錄音、傳輸、發聲功能之電子設備及電子穿戴裝置(含電子錶、
手環、智慧型眼鏡)均不得攜帶至座位(僅能攜帶指針式機械錶),必須關閉電源
並與隨身物品放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位置。測驗開始後至監試人員宣布離開試場前
皆不得發出任何聲響(包含震動),違者成績不予計分。
8. 測驗過程中間不休息亦不可離場,提前離場或交卷者視同放棄。
9. 考試開始後,依監試人員指示開始作答;監試人員宣佈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
雙手離開桌面,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宣佈離場後
始可離開。宣佈離場前,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且
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期。
10. 試場內不得大聲喧嘩,凡考生於考試當天有毀損現場設備、影響工作人員執行試
務流程或發出聲響等不當擾亂考場秩序之行為,經勸阻無效者,即禁止該考生參
加當次測驗並令其離開試場。違者成績不予計分,亦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
期。
11. 本考試試題受著作權保護,任何人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重製
或散佈。意圖將試題本、答案卡或聽力測驗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有錄音、錄影
或其他重製之行為,違者依著作權相關法令自負法律責任。
12. 應試時不得飲食(含喝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如因病情而有飲水或服用藥物
等特別需求時,可在考前向試務中心報備獲准後使用。
13. 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例:自然災害、疫情、戰亂等),依臺中市政府公布停止上
班、上課,檢定日期將延期並另行公布。
14. 本試務中心保有各項規定文字之最後解釋權。
承辦人員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語言中心(中正大樓 4樓 3410 語言中心辦公室)
張季屏小姐
電話:04-2219-5197、Email:aamor@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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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泰語檢定證書(英文版)
P.6
2025.03.18 修
泰語檢定證書(泰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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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修
測驗程度說明
P.8
2025.03.18 修
測驗成績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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