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測報名10月29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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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3.10.28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名自 10 月29 日起至 11 月12 日截止
考生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以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
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4年1月18 日(六)至 1月20 日(一)舉行。報
名自 113年10 月29 日(二)起至 11 月12 日(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資料填寫注意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
已畢業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
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或可自行個別報名。
報名資料含考生「基本資料」與「報考資料」,報名時請務必確認資料的正確性。
1. 集體報名考生,務必依照報名單位所訂的作業時程提供應繳之資料,並對報名單位提
供的「報考資料確認表」,親自詳實校核確認無誤後簽名。
2. 個別報名考生,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之「試務專區」,點選進入「考生專區」,依網頁指示登錄報名資料,並列印「個別
報名繳費表」,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請務必妥善保存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
報名資料中,「聯絡電話」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將於開放應考資訊查詢當
日,發送簡訊提醒考生上網查詢,並在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考生所
填行動電話號碼如已設定拒接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
有關報名注意事項,可參見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
測驗」之「考試訊息」,公告之「114 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常見問答集 」。
《因應氣候變遷,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服務》
因應氣候變遷,本次考試採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各考試前一日,將依據交通部中
央氣象署官網或 W-生活氣象 APP,於上午更新之「鄉鎮市區」逐 3小時天氣預報資訊,
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之考試時間內,任一個時段的溫度預報達攝
氏28 度(含)以上,則該日將全天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請考生留意本會於各考試日前
一日下午 5時,在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之「最新訊息」的公告。
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 26~28 度為原則,若考生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氣環境應試,
請務必於報名時加註特殊情況,俾便事先安排無冷氣試場。
開放試場冷氣屬服務性質,各試場冷氣皆已進行檢測,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
中斷時,監試人員會採取開窗或開電扇等措施因應,考生應繼續應考,且不得以冷氣故
障為由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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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
未於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
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如下表:
考試名稱
繳費方式
臨櫃 (含票據) 繳費
或匯款轉帳
以自動櫃員機
(ATM)、
網路 ATM 繳費
便利商店繳費
(
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
)
截止日期提早 3天
學科能力測驗
113 年10 月29 日(二)
至113 年11 月12 日
(二)下午 3時30 分止
113 年10 月29 日(二)
至113 年11 月12 日
(二)夜間 12 時止
113 年10 月29 日(二)
至113 年11 月09 日
(六)夜間 12 時止
《報名後確認報名資料及更正方式》
報名後,請考生於 113 年11 月13 日(三)至 113 年11 月19 日(二)確認報名資
料期間內,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之「試務專
區」,點選進入「考生專區」進行確認。如發現姓名、考試地區、報名科目及無冷氣試場
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遺漏,或者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而需更正時,得在確
認報名資料截止日(即 113 年11 月19 日)前提出更正,逾期概不受理,請務必遵守,
避免影響後續應試安排。
集體報名者由集體報名單位以正式公文方式提出。個別報名者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3661365)方式提出申請,經本會查證屬
實後進行修正。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線上申請、審查結果上網查覽》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
殊項目」,符合服務對象之考生,一律使用網路申請,受理期間為 113年10 月29 日(二)
至11 月12 日( 二),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之「試務專區」,於「報名系統」之「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填寫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
提醒考生,若欲申請「特殊項目」,須另至「試務專區」,點選進入「應考服務」線上
填寫,並將申請表件(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診斷證明書)郵寄至本會大
考中心,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或填寫方式,請參考本會大考中心網
站(https://www.ceec.edu.tw)「下載專區」之「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
考服務申請要點暨樣例說明」。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申請,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審查結果查詢當日 113 年12
月20 日(五)起,自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之「試務專區」,點選進入「應考服務」查覽或列印。如有查詢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
午9時至下午 5時,致電本會大考中心洽詢(電話 02-23661416 轉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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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自然共 6科,
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
驗(簡稱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學科能力測驗各科考試時間,國文考科的國綜、國寫各 90 分鐘;英文、數學 A、數
學B考科各 100 分鐘;社會、自然考科各 110 分鐘。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如下表:
日期
時間
1月19 日
(星期日)
1月20 日
(星期一)
備註
上午
09: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40 截止入場
10:20 始可離場
09:20
|
11:00
數學 A
09:20
|
11:00
英文
09:20
|
11:00
數學 B
下午
12:4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1:10 截止入場
01:50 始可離場
12:50
|
02:40
自然
12:50
|
02:20
國文(一)
國綜
12:50
|
02:40
社會
03: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3:40 截止入場
04:20 始可離場
--
--
03:20
|
04:50
國文(二)
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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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題型、成績表示採級分制》
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題型,除國寫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其餘考科均有選擇題型,數
學考科有選填題型,並皆有非選擇題型或是混合題型。混合題型為題組形式,是指同時
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表示採級分制。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
篩選與採計,以及分發入學檢定,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計算級距時,先計算各科到考
考生中原得總分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原得總分,再除以 15 後得到各該科之級距,並
據以計算各科各級分的原得總分範圍。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
最高為 60 級分。
《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並留意本會大考中心試務訊息》
欲報考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有關重要試務訊息,
將登載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與「學科能力測驗」
之「考試訊息」,請考生多加留意與閱覽。各項試務訊息,以本會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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