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測報名10月29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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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3.10.28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名自 10 29 日起至 11 12 日截止
考生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以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
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4118 日(六) 120 (一)舉行
名自 11310 29 日(二)起至 11 12 日(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資料填寫注意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
已畢業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
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或可自行個別報名。
報名資料含考生「基本資料」與「報考資料」,報名時請務必確認資料的正確
1. 集體報名考生務必依照報名單位所訂的作業時程提供應繳之資料並對報名單位提
供的「報考資料確認表」,親自詳實校核確認無誤後簽名。
2. 個別報名考生,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試務專區」,點選進入「考生專區」,依網頁指示登錄報名資料,並列印「個別
報名繳費表」,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請務必妥善保存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
報名資料中,聯絡電話」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本會將於開放應考資訊查詢當
日,發送簡訊提醒考生上網查詢,並在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考生所
填行動電話號碼如已設定拒接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
有關報名注意事項可參見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
測驗」之「考試訊息」,公告之「114 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常見問答集 」。
《因應氣候變遷,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服務
因應氣候變遷本次考試採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各考試前一日將依據交通部中
央氣象署官網或 W-生活氣象 APP於上午更新之「鄉鎮市區」 3小時天氣預報資訊
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之考試時間任一個時段的溫度預報達攝
28 度(含)以上,則該日將全天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請考生留意本會於各考試日前
一日下午 5在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的公告
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 26~28 度為原則若考生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氣環境應
請務必於報名時加註特殊情況,俾便事先安排無冷氣試場。
開放試場冷氣屬服務性質各試場冷氣皆已進行檢測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
中斷時監試人員會採取開窗或開電扇等措施因應,考生應繼續應考且不得以冷氣故
障為由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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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
未於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
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如下表
考試名稱
繳費方式
臨櫃 (含票據) 繳費
或匯款轉帳
以自動櫃員機
(ATM)
網路 ATM 繳費
便利商店繳費
(
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
)
截止日期提早 3
學科能力測驗
113 10 29 (二)
113 11 12
(二)下午 330 分止
113 10 29 (二)
113 11 12
(二)夜間 12 時止
113 10 29 (二)
113 11 09
(六)夜間 12 時止
《報名後確認報名資料及更正方式》
報名後,請考生於 113 11 13 日(三)至 113 11 19 日(二)確認報名資
料期間內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之「試務專
區」點選進入「考生專區」進行確認如發現姓名考試地區報名科目及無冷氣試場
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遺漏或者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而需更正時得在確
認報名資料截止日(即 113 11 19 日)前提出更正,逾期概不受理,請務必遵守,
避免影響後續應試安排。
集體報名者由集體報名單位以正式公文方式提出。個別報名者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以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3661365方式提出申請經本會查證屬
實後進行修正。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線上申請、審查結果上網查覽》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為
使受理期間為 11310 29 日(
11 12 日( 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試務專區」「報名系統」「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填寫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
申請特殊項目須另「試點選進入
填寫,並(、在表、)
心,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或填寫方式請參考本會大考中心網
站(https://www.ceec.edu.tw」之「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申請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審查結果查詢當日 113 12
20 日(五)自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
「試務專區」點選進入「應考服務」查覽或列印如有查詢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
9時至下午 5時,致電本會大考中心洽詢(電話 02-23661416 608)。
3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自然共 6科,
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
驗(簡稱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學科能力測驗各科考試時間國文考科的國綜國寫各 90 分鐘英文數學 A、數
B考科各 100 分鐘;社會、自然考科各 110 分鐘。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如下表:
日期
時間
119
(星期日)
120
(星期一)
備註
上午
09: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40 截止入場
10:20 始可離場
09:20
|
11:00
數學 A
09:20
|
11:00
英文
09:20
|
11:00
數學 B
下午
12:4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1:10 截止入場
01:50 始可離場
12:50
|
02:40
自然
12:50
|
02:20
國文()
國綜
12:50
|
02:40
社會
03: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3:40 截止入場
04:20 始可離場
--
--
03:20
|
04:50
國文()
國寫
--
--
《測驗題型、成績表示採級分制》
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題型除國寫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其餘考科均有選擇題型
學考科有選填題型並皆有非選擇題型或是混合題型。混合題型為題組形式是指同時
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表示採級分制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
篩選與採計,以及分發入學檢定,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計算級距時,先計算各科到考
考生中原得總分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原得總分,再除以 15 後得到各該科之級距,並
據以計算各科各級分的原得總分範圍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
最高為 60 級分。
《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並留意本會大考中心試務訊息》
欲報考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有關重要試務訊息
將登載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學科能力測驗」
之「考試訊息」,請考生多加留意與閱覽。各項試務訊息,以本會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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