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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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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報名時間、適用之入學管道》
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3年1月20 日(六)至 1月22 日(一)舉行。
報名自 112 年10 月31 日(二)起至 11 月14 日(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可做為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與「分發入學」三項入學
管道採用,或可用於其他入學管道或國外大學。建議考生報名前可先留意相關招生資訊。
《學測報名方式、資料補正作法》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
校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
代碼之補習班報名,或可自行個別報名。
報名期間內,集體報名考生於集體報名單位檔案傳輸完成後,即可於本會大考中心
網站「113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報名處理情形與檢視報名資料,若檢視報名資
料發現有誤,請由集體報名單位上網更正;個別報名考生,若檢視報名資料發現有誤,
請於報名期間自行補正。
《學測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
未於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
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報名繳費方式及繳費期間如下表:
考試名稱
繳費方式
ATM
ATM
(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
截止日期提早
天
學科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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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12
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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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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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名注意事項,可參見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會大考中心)學測
專區所公告之「113 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常見問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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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線上申請、審查結果上網查覽》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符
合服務對象之考生,一律使用網路申請。不論是申請一般項目、輔具項目或特殊項目,
受理期間皆為112年10月31日(二)至11月14日(二)。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113學
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於「報名系統」之「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填寫所需之必要協
助或安排。
提醒考生,若欲申請特殊項目,須另至「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
應考服務網」,於線上填寫「特殊項目申請三項表件(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
表、診斷證明書)」並列印後,郵寄至本會大考中心,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有關申請注
意事項或填寫方式,請參考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之「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
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要點暨樣例說明」。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申請,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 112 年12 月22 日(五)自
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113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覽或列印。如有查詢相關問題,
請致電本會大考中心(02-23661416 轉608)洽詢。
《學測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共6科,考生
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簡
稱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學科能力測驗各科考試時間,國文考科的國綜、國寫各90分鐘;英文、數學A、數
學B考科各100分鐘;社會、自然考科各110分鐘。考試時間及考試日程如下表:
日期
1
20
(星期六)
1
21
(星期日)
1
22
(星期一) 備註
上午
09: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40 截止入場
10:20 始可離場
|
A
|
|
B
下午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1:10 截止入場
01:50 始可離場
|
|
(
)
|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3:40 截止入場
04:20 始可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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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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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測驗題型、成績表示採級分制》
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題型,除國寫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其餘考科均有選擇題型,數
學考科有選填題型,並皆有非選擇題型或是混合題型。混合題型為題組形式,是指同時
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表示採級分制。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
篩選與採計,以及分發入學檢定時,各科最高為15級分。計算級距時,先計算各科到考
考生中原得總分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原得總分,再除以15後得到該科級距,並據以計
算各科各級分的原得總分範圍。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最高為
60級分。
《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並留意本會大考中心試務訊息》
欲報考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有關學科能力測驗
之重要試務訊息,將登載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
訊息,請考生多加留意與閱覽。各項試務訊息,以本會之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