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指考因應疫情補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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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考措施
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以下簡稱 109 指考)試務期間,已完成 109 指考正式考試報
名,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因而無法於考試舉行時間應考報考科目,或是已參
加考試但無法全程完成的考生,得參加 109 指考補考,以保障考試權益;參加補考考生應試
科目與正式考試報名時選考科目相同。若考生未能如期參加補考,則退回原報名費。
一、 補考資格
已完成 109 指考正式考試報名考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
109.07.03(五)~109.07.05(日)正式考試或是已參加考試但無法全程完成,符合下列條件
之一者,具備補考資格:
() 經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勾稽比對,確認
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個案者。
() 確診病例或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者。
上述二類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在考試期間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等考
生,倘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後,將依規定處置,並取消考試資格。
二、 補考申請暨審核
() 補考申請作業
1. 日期:109.07.07(二)~109.07.09(四)。
2. 說明:
(1) 經本中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勾稽比對確認正式考試期間為居家檢疫
居家隔離個案且於補考期間可解除檢疫、隔離者,由本中心通知申請補考。
(2) 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無法於正式考試期間外出應考或無法全程
完成者應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含因疫情無法應考及補考期間可外出應考
之證明)以舉證說明,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為本人或監護人。
(3) 正式考試期間因確診而無法應試或無法全程完成者應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以舉證說明,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為本人或監護人。
() 補考審核作業
1. 為居家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無法外出者由本中心審查
考生之申請與必要之相關證明文件後,彙整名冊提送招聯會備查,並 109.07.11
(六)通知考生。
2. 為確診者經提出申請後若可於補考考試日前向本中心提供痊癒之相關證明文件
經審查後即可參加補考。本中心將彙整名冊提送招聯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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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文件可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傳真號碼 02-23661365,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連絡電話 02-23661416 608
三、 辦理科目
有補考考生報考之所有科目,且各考科測驗範圍與題型配分與正式考試相同。
四、 考試日期
109.07.20(一)~109.07.22(三),日程表如下:
日期
科目
時間
720
(星期一)
721
(星期二)
722
(星期三)
備註
0835
09:00 截止入場
09:40 始可離場
08:40-10:00
物理
數學乙
歷史
1045
11:10 截止入場
11:50 始可離場
10:50-12:10
化學
國文
地理
1355
14:20 截止入場
15:00 始可離場
14:00-15:20
生物
英文
公民與社會
1605
16:30 截止入場
17:10 始可離場
016:10-17:30
--
數學甲
--
五、 考試地區
依考生 109 指考正式考試原報名考試地區指定補考考區,詳下表。
補考考區
原應考考區
臺北考區
臺北一、臺北二、臺北三、新北一、新北二、基隆桃園、中壢、新竹、宜
臺中考區
苗栗、臺中一、臺中二、臺中三、南投、彰化
高雄考區
雲林、嘉義、臺南一、臺南二、高雄一、高雄二、高雄三、屏東
花蓮考區
花蓮、臺東
澎湖考區
澎湖
金門考區
金門
馬祖考區
馬祖
六、 考試地點
本次補考如 109 指考正式考試不寄發考試通知但於 109.07.13(一)發通知簡訊
日並公布考試地點同時登載於本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109 指考試務專區之
「應考資訊查詢系統」,考生可自行查覽或列印,或電話語音 02-23643677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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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應考規則
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依 109 學年度考試簡章規定各項防疫措施規定與正式考試
相同。
八、 試題與選擇(填)題答案公布
各科試題於當節考試結束後於本中心網站公布各科選擇(填)參考答案分別於各
該科考試後之次日下午 7時在本中心網站公布如對試題或參考答案有意見者請至本
中心網站下載「試題或參考答案反映意見表」,填妥具體意見後,於 109.07.24(五)
(含)前以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九、 考生成績計算與通知
為考試入學管道分發採計成績的一致性,參加補考考生,無論是否已有正式考試任一科目
成績皆不予計算,所有科目成績均以補考成績計算;考生補考成績通知單於 109.07.31
(五)寄發。
十、 申請補考成績複查
申請手續依照 109 109.07.31(五)
~109.08.01(六),複查結果通知書於 109.08.04(二)寄發。
十一、 預訂補考作業日程規劃表
各項作業日程可能因補考人數而調整,但將配合 109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簡章之
分發日程作業。相關補考試務作業日程屆時會因應疫情發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及教育部規範進行適當調整,並即時公告周知。
日期(星期)
項目
109.06.19(五)
公布補考措施
109.07.07(二)~109.07.09(四)
補考申請
109.07.11(六)
通知審核結果
109.07.13(一)
公布補考地點
109.07.20(一)~109.07.22(三)
補考考試
109.07.21(二)~109.07.23(四)
公布補考試題與選擇(填)題參考答案
109.07.22(三)~109.07.24(五)
受理試題反映意見
109.07.28(二)
確定選擇(填)題答案
109.07.31(五)
寄發補考成績通知單
109.07.31(五)~109.08.01(六)
申請補考成績複查
109.08.04(二)
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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