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0學年度資優兒童提早入學鑑定時程

pdf
536.24 KB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計畫
重要日期提示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初選報名 110 年1月14 日(星期四)至
1月20 日(星期三)
1.每日上午 8時30 分至 12 時,下午 1時30 分至 4
時止。
2.假日不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初審結果
公告 110 年1月27 日(星期三) 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
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准考證。
初選 110 年2月27 日(星期六)
1.請於上午 8時30 前到達考場,並查看考場座次。
2.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並攜帶准考證。
初選結果
公告 110 年3月3日(星期三)
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
http://www.tn.edu.tw,並寄發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初選複查 110 年3月3日(星期三)至
3月5日(星期五)
1.至110 年3月5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截止,假日不
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2.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6)
228-4785 向永華特教中心提出申請,並以電話(06)
241-2734 確認。
複選報名 110 年3月3日(星期三)至
3月6日(星期六)
1.平日上午 8時30 分至 12 時,下午 1時30 分至 4時
止。
2. 3月6日(星期六)上午 8時30 分至 12 時30 分止。
3.逾期不予受理。
複選 110 年3月13 日(星期六)
1.將於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考
場梯次。
2.第一梯次請於上午 7時30 分前到達報到處報到。
3.第二梯次請於上午 9時30 分前到達報到處報到。
複選結果
公告 110 年3月17 日(星期三) 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
http://www.tn.edu.tw,並寄發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複選複查 110 年3月17 日(星期三)至
3月19 日(星期五)
1.至110 年3月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截止,逾期
不予受理。
2.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6)
228-4785 向永華特教中心提出申請,並以電話(06)
241-2734 確認。
報到 110 年3月22 日(星期一)至
3月25 日(星期四)
1.至110 年3月25 日(星期四)下午 4時截止。
2.持「戶口名簿正本」及「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逕
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提
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有所異議。
3.因學童提早入學影響學區學校班級數時,基於不增
班原則,學童及家長應無條件接受教育局協調至鄰
近學校就學。家長亦不得要求至國立學校、私立學
校及總量管制學校報到入學。
4.欲至國立學校、私立學校就讀者,請逕依該校規定
申請。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計畫
109 年11 月12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1381339 號函核定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 12 條。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2、3條。
貳、目的:
協助本市身心發展良好之資賦優異兒童提早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接受適性教育,發展身心潛
能,並培育優異人才。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小、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
肆、報名資格:
一、初審:
(一)凡設籍本市,年滿 5足歲以上,未滿 6足歲(民國 104 年9月2日至 105 年9月1日出生)
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考生報名資料應詳實填寫,經查明不符報名資格,或繳交證件、資料有偽造、變造、虛偽
不實陳述或隱匿等情事,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
二、初選: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三、複選:初選通過鑑定者,始得參加複選。
伍、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一)初選報名:110 年1月14 日(星期四)至 1 月20 日(星期三)。上午 8時30 分至 12 時,下午
1時30 分至 4時(假日不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報名:110 年3月3日(星期三)至3月6日(星期六)。平日上午 8時30 分至 12 時,下
午1時30 分至 4時;星期六上午 8時30 分至中午 12 時30 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承辦學校 地址 聯絡電話 備註
公誠國小
(民治特教中心)
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 5號 (06)633-7740 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
選考試地點
永福國小
(永華特教中心)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
(06)241-2734 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
選考試地點
三、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一)初選:新臺幣 800 元整。
(二)複選:新臺幣 1,000 元整。
四、報名手續:
(一)初審及初選:
1.繳交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本表於報名時現場發給並填寫】,由家長、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針對兒童身心發展情形據實填寫,合計總分後簽章;檢核結果兒童之
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繳交後不得要求修改)。
2.繳交報名檢核表(如附件 1)及報名表(如附件 2)。
3.繳交考生最近 3個月內 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張(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另 1張交由承辦
單位黏貼於准考證,不得使用生活照)。
4.繳驗戶口名簿及申請者(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
驗畢歸還,影本承辦單位留存)。
5.繳交初選報名費新臺幣 800 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
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6.繳交回郵信封 2個(信封大小 120*230mm 以上,190*250mm 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
封),每個信封並應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票 35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
姓名及考生姓名。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
7.特殊需求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3):特殊需求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於報
名時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醫療診斷證明正影本一併提出申請。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浮貼
於報名表背面上方,逾期提出者恕無法受理,請考生及家長自行負責。(註:如檢附醫療
診斷證明,且其障礙或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 1年內之診斷證明。)
8.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學生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各校對於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
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主動進行觀察與積極發掘,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9.初審結果公告後寄發准考證 (應試時務必攜帶)。
(二)複選:
1.查驗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初選准考證正本(驗畢歸還)。
2.繳交教育需求評估報告表(如附件 4,通過初選者須繳交)。
3.繳交複選報名費新臺幣1,000 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
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4.繳交回郵信封 1個(信封大小 120*230mm 以上,190*250mm 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
封),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 35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
生姓名。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
陸、鑑定方式:
一、測驗方式
(一)初審:檢核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由本市鑑輔會初審之,初審通過者,
始得參加初選。
(二)初選:
日
期
時間 測驗內容 備 註
08:50 預備鈴
(考生入座)
1.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
5 號)
2.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
段 86 號)
*
於上午 8:30-8:40 開放查看考場座
次,8:40 清場,請家長離開考場
09:00~09:40
團體智力測驗(1)
09:50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參加提早入學說明會)
10:00~10:40
團體智力測驗(2)
10:50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110
年
2
月
27
日
)
星
期
六
(
上
午
11:00~11:40
團體智力測驗(3)
1.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並攜帶准
考證。
2.家長請務必參加說明會,以了解學童
提早入學相關事宜(09:50~10:40)
3.預備鈴響,請考生家長立刻離開考
場,以免影響考試時程及考生作答情
緒。
4.逾時入場或測驗中途因偶發事件離
場者,不得要求延長受測時間(每節
考生遲到 15 分鐘者不得入場)。
5.測驗為標準化測驗,施測時間含檢
查、說明、作答及收卷時間。
(三)複選:
日期 時間 測驗內容
備 註
110 年
3 月 13 日
(星期六)
上
午
08:00~12:00
個別智力
評量
1.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 5 號)
2.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
※將於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
告考場梯次。
※第一梯次:
請於上午 7:30 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
※第二梯次:
請於上午 9:30 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
柒、鑑定標準:
一、初審:「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由本市鑑輔會初審之,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二、初選:團體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 1.5 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3 以上;未通過初選者,不得
參加複選,本項成績不與複選成績併計。
三、複選:個別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 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依測驗結果,經鑑輔會
綜合研判後決定是否錄取。
四、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兒童(能提出佐證資料者),參加本鑑定得由本市鑑輔會依其身心
特質,調整鑑定方式及程序,進行綜合研判。
捌、放榜日期:
一、初審:110 年1月27 日(星期三)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
寄發鑑定准考證。
二、初選:110 年3月3日(星期三)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
發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三、複選:110 年3月17 日(星期三)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
寄發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玖、登記入學:
一、登記資格: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3條:
1.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 以上。
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二、符合上述提早入學資格之兒童,請於 110 年3月22 日(星期一)至3月25 日(星期四)下午 4時
前持 1.「戶口名簿正本」、2.「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逕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逾
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有所異議。
三、因學童提早入學而影響學區學校班級數時,基於不增班原則,學童及家長應無條件接受教育局
協調至鄰近學校就學,家長亦不得要求至國立學校(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
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小學)、私立學校(慈濟小學、寶仁小學)及總量管制學校報到入學(110 學年
度總量管制學校請參考 110 學年度國小學區一覽表)。
四、欲至國立學校(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小學)、私立學校(如
慈濟小學、寶仁小學)就讀者,請逕依該校規定申請。
五、若有適應不良情形,錄取者須於接受入學安置一個月內(110 年9月30 日以前),由家長、監護
人或法定代理人向安置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報教育局核備,得俟
其足齡後再依相關規定辦理入學。
六、錄取者如欲轉學至本市其他國民小學,請依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如欲轉學至其他縣市
國民小學,除依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外,轉入學校是否接受,依欲轉入縣市相關規定辦
理。
七、提早入學後,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要求重讀。
八、其餘入學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附則
一、兒童應親自接受測驗,不得冒名頂替;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該生受測及提早入學資格,其家
長或監護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為維護鑑定之公平性,報名本市提早入小學鑑定者,不得參加其他縣市提早入小學鑑定,經查
證為重覆報考者,將取消參加鑑定資格。
三、成績複查:應考人得於下列受理時間複查各試成績,並以一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受理單位影
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一)受理時間及方式:
初選:110 年3月3日(星期三)至3月5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逾期不受理)
複選:110 年3月17 日(星期三)至3月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逾期不受理)
手續: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6)228-4785 向永華特教中心提出申
請,並以電話(06)241-2734 確認。
(二)複查結果:複查結果以電話及書面通知,複查結果成績有誤,以致影響安置結果,得另召
開鑑定會議討論決議之。
四、擔任本鑑定試務工作人員及施測人員者,本人及配偶之三等親以內親屬(含血親及姻親)不得參
與本(110)年度及次一年度之提早入學鑑定,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不得假借職務上
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本人或配偶之三等親以內親屬(含血親及姻親)之利益。如經查證屬實,
將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工作小組,取消其該試務工作人員或施測人員
之關係人錄取資格,並移請所屬單位列入成績考核辦理。
五、本市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工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得將
考生報名參加提早入學鑑定所取得之個人及相關成績資料,於辦理資優鑑定事務之目的下,同
意本市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考生本人及辦理鑑定安置或入學資料建置,進行處理及使用,
本市亦將善盡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拾壹、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鑑輔會討論決議之。
【附錄 1】 給家長的一封信─提早入小學 Q & A
親愛的家長,您好:
提早入小學為學齡前資賦優異兒童之安置型態,係提供設籍本市、年滿 5 足歲具資優特
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欲就讀國民小學一年級之學童(滿 6 足歲)之表現相當,得以有接受適性
教育的機會。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評量通過者,
得依規定向學區所屬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提供提早入小學常見的 Q&A 說明,供您參考。
一、「提早入小學」鑑定標準及程序規定為何?
係根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辦法」之規定辦理,包含:報名資格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等過程(詳
如附錄3),並須符合下列鑑定標準: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二、辦理「提早入小學」的主要目的?
係針對具學習潛力且社會適應良好之資賦優異兒童給予適性教育,而非為了差幾天而
無法入學之學童所設,為避免「提早入小學是一般學生皆可申請通過」之誤解,鑑定標
準須審慎把關,以避免學童在入學後產生學習或適應方面之問題。
三、是否要幫孩子報名參加「提早入小學」鑑定?
家長為孩子申請「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時,應審慎評估孩子的身心發展
成熟度及入學準備度是否與6足歲兒童相當。於報名時參照「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
表(報名現場填寫)」之說明,確實檢核;若未達通過標準,建議讓孩子自然發展,待
其適齡後,依「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規定入學本市國民小學就讀。
四、該如何準備「提早入小學」鑑定?
不管初選或複選,主要評估孩子整體認知發展、社會適應行為。評量內容不會測量
書寫、認字、心算能力、注音符號或英語能力等。評量過程有專業心理評量人員向孩子
說明如何作答,請讓孩子保持平常心、睡飽有精神參與鑑定即可。
五、本市「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錄取名額如何?
提早入小學鑑定是評量孩子是否已達到「得」提早入小學的標準,皆是自己跟自己
比較,並非由受測兒童相互比較後評選優選者。只要達通過標準就可提早入學,並無名
額的限制。
教育不是競賽,影響學習成效的關鍵不在於誰先起跑,誰跑得快。唯有充分了解「資賦
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的意義,審慎評估兒童的特質與能力,才能真正讓孩子在學習路上發
揮潛能,獲得適性教育的機會。衷心期盼關愛孩子的家長們能慎思,確實檢核孩子的入學成
熟度與準備度,瞭解孩子的學習需求,給予支持與陪伴,相信只要孩子在學習路上保持高度
學習動機,定能享受學習成長的成就感與喜悅。
敬祝
闔家安康
臺南市政府暨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謹致
【附錄 2】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考場位置指示圖
《初、複選考場配置圖》將依報名人數另行公告於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網址為http://www.tn.edu.tw。
北考場: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 5號-教師研習中心(06)633-7740》
南考場: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小《永福路二段 86 號(06)241-2734》
【附錄 3】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辦理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工作測驗方式作業程序
第一階段(初選):永福國小(南考場)、公誠國小
(北考場)辦理
寄發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第二階段(複選):永福國小(南考場)、公誠國小
(北考場)辦理
1.受理通過初選者報名。
2.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學生複選鑑定梯次。
綜合研判:本市鑑輔會辦理
鑑定通過者安置入學。
1.寄發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
2.家長持鑑定結果通知單於期限內至戶籍所屬學區
報到,登記入學。
安置入學:本市各公立小學辦理
1.受理鑑定通過者登記安置入學。
2.
各校於期限內回報實際登記入學名單
。
初審及初選報名準備資料:
1.填寫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2.繳交報名表(不接受跨縣市報名)。
3.戶口名簿正、影本(正、反面)及申
請者(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
人)身分證。
4.2 吋照片 2張(不接受生活照)。
5.填妥且貼足 35 元郵票之限時掛號回
郵信封 2個(120*230mm 以上,
190*250mm 以下)。
6.繳交初選報名費 800 元(低收入戶及
持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得減半收
費,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初選通過者向永福國小(南考場)、
公誠國小(北考場)報名複選:
1.查驗初選結果通知書(正本發
還),初選鑑定准考證正本。
2.繳交教育需求評估表。
3.填妥且貼足 35 元郵票之限時掛號
回郵信封 1個(120*230mm 以
上,190*250mm 以下)。
4.繳交複選報名費 1,000 元(低收入
戶及持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得減半
收費,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準備階段:
1.計畫附上「給家長的一封信」並函送各國小及公私立
幼兒園。
2.永華特教中心(永福國小)、民治特教中心(公誠國小)
受理報名
。
報名階段:永華特教中心(永福國小)、民治特教中心
(公誠國小)
1.學校成立工作小組。
2.受理報名對象:設籍本市之滿 5足歲兒童。
3.報名資格檢核,家長現場填寫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繳交報名表件。
4.本市永華、民治特教中心彙整考生報名資料。
初審:本市鑑輔會辦理
通過初審者始得參與初選
。
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
利學生,由鑑輔會依其身心特
質,調整鑑定方式及程序
【附錄 4】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
提早入小學鑑定准考證
相片黏貼處
與報名表同式照片
考 場:□北考場(公誠) □南考場(永福)
初選准考證號碼:
姓 名:
家長姓名:
※ 初選合格者,請攜帶本准考證參加複選
複選准考證號碼:
測驗方式
一、初選
日 期 110 年2月27 日(星期六)
時 間 測驗內容 地點
08:50 預備鈴
09:00~09:40 團體智力測驗(1)
09:50 預備鈴
10:00~10:40 團體智力測驗(2)
10:50 預備鈴
上
午
11:00~11:40 團體智力測驗(3)
公誠國小
永福國小
■應試用品:1.准考證 2.鉛筆 3.橡皮擦
■家長務必於上午 9:50 參加提早入學說明會,以了解兒童提早
入學相關事宜。
*請於上午 8:30 前到達考場,並查看考場座次*
◆初選准考證核發人簽章:
二、複選
日期 110 年3月13 日
(星期六)
時間 測驗內容
上
午
08:00~12:00
個別智力評量
◆複選准考證核發人簽章:
■第一梯次:於上午 7時30 分報到。
■第二梯次:於上午 9時30 分報到。
*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考場梯次。網址
為http://www.tn.edu.tw
試 場 規 則
一、考生應隨身攜帶准考證,並依規定時間憑證進場,時間未到不得入場,每節遲到 15 分鐘者不得
入場,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二、考生依准考證編號入座,將准考證置於桌面左上角,並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換座位,違者提報鑑
輔會,作扣分之處理。
三、作答前考生應核對准考證、座位、題本、答案卷編號是否相符,有誤者應立即舉手請在場監試
人員查明處理。
四、團體智力測驗請考生自備鉛筆及橡皮擦,測驗時不得向他人借用;可使用墊板,但須為透明且
不得有任何文字與標記。
五、試場內不提供時鐘,非考試必須物品(如空白紙)、手機及其他具計算、通訊、攝錄功能之產品,
不得攜入試場。於試場內及置物區發出響聲者,前述得視情形,違者提報鑑輔會,作扣分之處
理。
六、違反以下規定者,該科不予計分:
(一)題本與答案卷上不得書寫姓名,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且不得攜出場外。
(二)考生在試場內不得有交談、夾帶、抄錄等舞弊行為,違者將勒令離開試場。
(三)應依監試人員指示,不得提前翻閱題本、提前作答或者逾作答時間仍繼續作答。
七、測驗時不得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初犯者提報鑑輔會,作扣分之處理;經制止再犯者
即請其離場,該科不予計分;惡意或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八、鑑定不得有冒名頂替、代考情事,違者取消考生鑑定資格並追究代考人法律責任。
九、如遇警報或終場時間已到,不論是否作答完畢,應即聽從監試人員指導,依序離場。
應考時請沿虛線對摺放置桌面左上角備查
【附件 1:報名檢核表(初選報名必交),由考生家長、承辦單位檢核並核章】
考生姓名: 准考證編號: (考生勿填,承辦單位統一填寫)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初選報名檢核表
一、請將初選所有報名資料依下列順序擺放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住,請勿使用釘書機。
二、請考生或家長於報名前逐一檢查各項報名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填寫,並完成所有應簽名或核章之欄
位。每一項目檢核完成後請於該項目欄位打勾,全部項目檢核完成後請於表格下方簽名確認。承
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資料不正確、不完整或未完成簽名核章者,將現場退回補正,未於報名截止前
補正者,視為逾期未報名,恕不予受理。
三、檢核表
編
號
資料名稱
檢核事項
考生家長
檢核結果
(請打)
承辦單位
檢核結果
(請 打 )
備 註
(1)姓名、性別、生日、學前就讀幼兒園、戶籍地
址、聯絡地址、家長姓名、職業、父母教育程
度、聯絡電話等均填寫正確(請核對戶口名簿)
並於社會適應欄位簽章。
□完成 □完成
□未完成
(2)貼照片(3 個月內 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完成 □完成
□未完成 1 附件 2鑑定報名
表(必繳交)
(3)符合「設籍本市」(請核對戶口名簿),年滿 5
足歲以上,未滿 6足歲(民國 104 年9月2日至
105 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
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之規定。
□符合 □符合
□未符合
2 戶口名簿 繳驗正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承辦單位存
查)。 □完成 □完成
□未完成
3 照片 1張(必繳
交) 與報名表相同之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及就讀
園所。 □已繳交
□已繳交
□未繳交
4 回郵信封2個(必
繳交)
(1)信封大小 120*230mm 以上,190*250mm 以
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封。
(2)每個信封均貼足 35 元郵資,註明考生及家長
姓名,另請填寫可收「掛號」郵件的通訊地址。
□已繳交
□已繳交
□未繳交
5 初選報名費用
800 元
(1)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
障礙證明之學生得減半收費(證件正本驗後歸
還,影本承辦單位存查)。
(2)其餘學生應繳交。
□已繳交
□免繳交
□已繳交
□免繳交
6 身心障礙學生特
殊考場服務(如
欲申請必繳交)
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醫療診斷證明正影本(正本
驗後歸還,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上方,逾期無法受理)。
□不申請
□需申請
且附證明
□ 未 申 請
□ 需 申 請
且附證明
7 學前兒童提早入
學能力檢核表
(1)本表現場發給家長、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填寫。
(2)檢核結果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 分且入學準備
度分數需達 38 分,合計總分後簽章,繳交後
不得修改。
□ 完 成 且
符合
□ 未 完 成
或未符合
一、考生家長自檢結果:確認無誤,家長簽章: ,日期:110 年 月 日
二、承辦單位檢核結果:□確認無誤,受理報名。□不符報名資格,不予受理。□退件,應補文件編號(請
參考上表編號): 承辦人員簽章: ,日期:110 年 月 日
三、補件檢核結果:□完成補件,家長簽章: ,補件日期:110 年 月 日
□補件資料檢核無誤,承辦人員簽章: ____,補件日期:110 年 月 日
【附件 2報名表(初選報名必交),由考生家長填寫簽章、承辦單位檢核核章】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報名表
初選准考證編號: 複選准考證編號:
初選考場:□北考場(公誠) □南考場(永福) 複選考場:□北考場(公誠) □南考場(永福)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學前就讀
幼兒園 (園名全銜)
相片黏貼處
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戶籍地址
□□□
*聯絡地址
□□□
*戶 籍
學區學校
*家長姓名
父:
母:
*職 業
(服務單位)
父:
母:
*父 母
教育程度
父親□小□國□高□專□學□碩□博 □為外籍人士 國籍:
母親□學□中□中□科□士□士□士 □為外籍人士 國籍:
*聯絡電話
父: 手機:
母: 手機:
*社會適應
本人子弟 於學前階段生活及社會適應良好,學習表現優異;擬申
請參加本市提早入小學鑑定,特立此書為證。
監護人(家長):____________
*備 註
1.身心障礙學生應試,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於此欄中詳細註明,以利試務場地安排。
2.非一般考生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低收入戶考生 □身心障礙考生 □其它社經文化地位不利考生
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審結果
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1.學習能力分數 分
2.入學準備度 分
□通過 □未通過
複選報名
繳 驗
初選通過者須於報名時併同繳交教育需
求評估
□通過 □未通過
承辦人
簽章: 日期:110 年 月 日
複選承辦
人簽章: 日期:110 年 月 日
【附件 3:特殊需求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如有需要請填寫本表並完成核章,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學生鑑定
特殊需求學生試場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就讀學校
緊急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或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影本 或
醫療診斷證明影本(障礙或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 1年內診斷證明)
(浮 貼)
(正本查驗後歸還,影本均須加蓋原就讀學校承辦人職章及「與正本相符」樣章)
--------------------------------------------------------------------------------
◎特殊需求學生參加鑑定服務項目:請學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 請 項 目
需 求 情 形
審核結果
特 殊 考 場
原因說明: □同意
□不同意
需 要 考 場
準 備 輔 具
□檯燈 □放大鏡
□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其他(請說明):
原因說明:
□同意
□不同意
其 他 特 殊 需 求
( 請 詳 填 )
需求項目:
原因說明: □同意
□不同意
監護人代簽: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核章
(園印及代表人印)
臺南市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章
【附件 4:教育需求評估報告表,請通過初選鑑定者填寫並於複選報名時交由承辦單位】
臺南市 110 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教育需求評估報告
一、學生基本資料
身分證字號
學生姓名 生日
持有殘障證明
□是 □否
健康狀況 □良好 □正常 □尚可 □過敏體質 □具家族遺傳病 □其它_________
父: 連絡電話
家長(姓名) 母: 連絡電話
居住地址 □戶籍地址:
□現居(通訊)地址:
二、能力評估摘要(依據多元智慧理論)
說明:有效運用文字思考、用語言表達的能力,包含語言文字的產出及溝通能力。
語文 □學習語言快速。
□喜歡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閱讀理解能力佳。
□語言表達流暢,善於描述、說故事等。
說明:能有效地運用數學符號推算和邏輯思考的能力。
邏輯-數學
□計算能力優異,數字概念良好。
□演繹能力強,邏輯推理清晰。
□喜歡思考、閱讀、或談論與數理相關的問題。
說明:以三度空間的方式進行思考,並能重現或轉變心像。
視覺-空間
□平面圖形推理能力良好。
□善於玩拼圖、走迷宮、堆積木等視覺遊戲。
□立體空間透視能力良好。
說明:能善用身體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或情感,或靈巧地使用肢體、解決問題的智
能,包含協調、平衡、敏捷、彈性、速度等。
肢體-動覺
□能靈活操作工具。
□學習新的技能(如:騎車、游泳等),甚為快速
□說話交談時,經常使用肢體動作表達意見及情感。
□善於動作模仿,擬人、擬物均極活潑生動。
說明:能對音樂節奏、音調、音色和旋律感受敏銳,或能辨別、改變、表達音樂
的能力。
音樂 □經常唱歌、吹口哨、哼曲子及打拍子等。
□主動欣賞音樂,接觸音樂、注意音樂活動的訊息。
□能夠運用生活當中的器材來表現音樂。
說明:能察覺他人的情緒、動作及意向,以及運用此能力來領導和解決問題,包
含對他人的表情、聲調、動作之敏感性,善解人意,具有社交才能。
人際 □能夠參與團體的討論。
□經常參加團體性的活動。
□能夠正確體察別人的情感。
說明:了解自己的長、短處,並能覺察到自己內在的情緒、動機和欲望,有自知
之明、正確的自我概念,並能自律,能在實際生活中運用自我的能力。
內省 □能夠修正自己的做事方式。
□獨立性強,不須依賴他人。
□與不同年齡背景的人相處,能夠調整應對的方式。
□會自我增強,不需借助外在的回饋。
說明:能辨認、分類自然環境中諸多物種的能力,包括對自然界各種現象的敏感
性。
自然觀察 □到戶外活動,能夠細心觀察自然景物,喜好發問。
□對自然界的事物有濃厚的興趣,肯關心、肯負責、肯思考。
□選取與自然界的事物有關的書籍或電視節目。
其他特殊
能力
說明:具有敏銳的音感或操作樂器的能力(樂器:_______)
□強烈的繪畫興趣及優異的創作表現
□身體律動感及協調性優異
□豐富的多國語言能力(國語+_______+_______+______)
□周嚴縝密的思考能力(圍棋、象棋、______)
□工具運用(例如機械操作能力……等)
□其它:_____________
三、學生優弱勢能力描述
優勢能力
如:具有辨識及鑑賞能力(對色彩具敏銳力及美感能力)、創造力、領導力、優異組合能力、邏
輯思考能力、工具運用、肢體動作、溝通能力、表達能力、情緒控制、認知能力優異、可提出
問題探究學習力佳、可舉一反三、…(請填表者舉例說明)
弱勢能力
如:無法克制食物的誘惑力、個性衝動、易怒、膽怯、退縮、無法專心、對感興趣的事才可專
注與專心、運動神經不佳、不擅言詞、…(請填表者舉例說明)
綜合分析
教育安置 提早入學通過後,就讀學校為 區 國小
相關人員簽名
目前就讀幼兒園(園名) 評估
日期
家長(主要
照顧者)
學前教師
(簽名)
幼兒園
特推會
(園印及代表人印)
臺南市
鑑輔會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