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體育衛生業務
發放體育獎勵金作業流程圖(E020200)
發文請學校於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提出申請 體衛科
收集資料 公私立各級學校
否 通知補件 各學層初審學
是
彙整資料 各學層初審學校
初審 各學層初審學校
複審 體衛科
通知審查結果 體衛科
撥款 會計、出納
核銷 會計室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發放體育獎勵金作業 (E020200) | 一、作業程序 (一)請公私立各級學校依「臺北市各級學校獎勵金發給辦法」規定,於每學期結束後兩週內提出申請資料,將申請資料送初審學校彙整審查。 (二)所附資料除申請書外,應附成績證明及個人戶籍證明。 (三)本局依據獎勵辦法由各初審學校對各校提出申請進行初審,每一種類比賽項目於每一年度僅擇一賽會認定,進行獎勵為原則。 (四)召開委員會對初審資料進行複審,本審查會屬合議制。 (五)審查結果發布後,相關申訴事宜,以審查會中決定之原則辦理,或以協調處理,或召開臨時會議決議。 (六)印領清冊校章需完整,金額應與審查結果相符。 | 臺北市各級學校獎勵金發給辦法 |
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團體保險慰問金發放作業流程圖(E020300)
核定核發慰問金 會計室
學生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殘廢 學校
由學校彙整資料(死亡或殘廢證明、保險理賠證明、戶籍謄本) 學校
慰問金(支票)由學校轉交家長 會計室
核發金額及人數 本局登記列冊 體衛科 檢討及修訂實施計畫 體衛科 向教育局申請慰問金 體衛科 資料及資料符合 退回學校修正 體衛科 資格及資料不符合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各級學校學生團體保險慰問金發放作業(E020300) | 一、作業程序 (一)學生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二)由學校彙整資料,包括死亡或殘廢證明、保險理賠證明、戶籍謄本。 (三)報局審核。 (四)1.審查不通過退回學校補件。 2.查通過市府核發慰問金。 (五)核發金額及人數登記列冊。 二、控制重點 (一)學生需參加本市學保。 (二)需符合學保條款補助內容。 (三)本市每年應編列專款。 | 臺北市學生團體保險自治條例。 |
學校午餐委外辦理流程圖(E020400)
成立午餐供應委員會 學校 組成「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公開評選 學校 委外辦理 學校 學校每月審查供應菜單 並定期督導 學校、體衛科
否(退回修改或改善)
是
公告菜單 學校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學校午餐委外辦理(E020400) | 一、作業程序 (一)學校邀請家長代表,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綜理學校午餐供應工作。 (二)依據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委外辦理之採購作業。 (三)學校每月審查供應菜單,督導廠商確實依契約供應。 二、控制重點 (一)學校應確實組成午餐供應委員會並邀請家長參與,分組執行任務。 (二)學校午餐委外辦理之採購採公開評選方式辦理,以廣納各方意見,綜合考量,並邀家長參與。 (三)廠商擬具之供應內容應先送學校審查,同意後執行。 (四)學校午餐以學生自由參加為原則,每月菜單應先公告予家長周知,俾為訂餐之參考。 | 1.臺北市立國民小學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2.政府採購法 |
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申請作業流程圖(E020600)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申請作業(E020600) 目標:為提倡正當休閒運動以及推廣全民運動及社會教育 | 一、作業程序 (一)申請借用前七日請至臺北市民e點通線上申請或向學校總務處提出申請。 (二)填寫申請書並審查送交資料是否符合。 (三)申請資料若有缺少請申請人補足,或申請事項不符於申請內容予以退件。 (四)承辦人及會計審查。 (五)經校長核定後,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並簽約。 (六)使用完畢後回復原狀並查核。 (七)退還保證金。 | 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 |
學校游泳池工作人員意外事故處理作業流程圖(E020700)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學校游泳池工作人員意外事故處理作業 (E020700) 目標:中暑、休克、不明狀況昏倒、癲癎發作……等,視傷患狀況採取急救步驟,但通知值班老師及後送醫院動作不可少。 | 一、作業程序 (一)通知值班人員聯絡救護車。 (二)急救過程中,各司其職,不可忽略其餘學員泳客安全。 (三)搬至蔭涼通風處所(脊椎須先固定),擦乾保溫疏散圍觀人群。 (四)確實對溺者做完傷勢評估,再循CPR(心肺復甦術)標準規定,做急救步驟。 (五)不論溺者是否甦醒,皆需送醫院治療觀察。 (六)CPR一但開始施行,切記不可中斷,可輪流操作,以調整體力。 (七)填寫工作日誌,詳述事件發生始末,急救處理過程。 | 學校游泳池工作人員意外事故處理要點 |
臺北市立各級學校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處理流程圖(E020800)(內控版)
學生安置情形通報 學生緊急送醫 到校採集檢體及留驗盒餐 通報衛生局 協助處理: 1.學生就醫 2.慰問家長 3.校內情緒安撫 通報教育局 1.學生現況 2.緊急應變措施 學校疑似事件通報 通報 安置、慰問就醫學生 檢體檢驗 勒令停業、通知教育局 通知教育局 依衛生局通知: 1.輔導合格廠商恢復供餐。
2.或通函學校確依契約處理。


有下列情形各校暫停該廠房供應:
1.衛生局勒令停業。
2.該廠房供應之2所以上學校同時通報疑似食物中毒。

回報有無學生身體不適

傳真最速通知:
請回報學生飲食情形。

合格
否
是













說明:
疑似食物中毒通報流程
疑似食物中毒回報流程
疑似食物中毒回報流程
裁處結果處理



註:本表係依臺北市學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相關表件(詳表1),配合府頒「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原則」規定繪製。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各級學校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處理(E020800) 目標:學校發現有疑似食物中毒跡象時,應採緊急救護措施,必要時,將患者送醫檢查治療,並儘速通知其家屬或緊急聯絡人。同時應聯繫及協助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並儘速向主管機關提出處理報告。 | 一、作業程序 (一)到校採集檢體及留驗盒餐 (二)檢體化驗通報。 (三)暫停該廠商之供應並回報學生飲食情形。 (四)確定是否餐盒食物引起中毒。 (五)輔導合格該廠商恢復訂購。 (六)通函各校取消該廠商評鑑資格。 (七)輔導廠商衛生改善合格。 (八)取消廠商評鑑資格依法移送法辦。 二、控制重點 學校得隨時派員或委託代表到廠瞭解食品衛生管理作業,發現有衛生不良之情形,應立即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 學校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簡速報告單 |
表1
臺北市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作業流程圖(E020900)
學校及教托育機構發現疑似傳染病[註1]個案 學校
結案 學校
註1:校園常見傳染病:類流感、腸病毒、腹瀉、水痘、疥瘡、頭蝨、紅眼症、其他
註2:群聚:個案出現疑似傳染病症狀,有人、時、地關聯性。有擴大之虞,學校主動
成立防疫小組,校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請醫師進駐。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作業(E020900) 目標:為有效防止校園傳染病擴大流行,即時採取相關防疫措施,以維護學生健康。 | 一、作業程序 (一)臺北市各級學校發現學生疑似傳染病時,先行適當處置並通知學生家長送醫及追蹤醫師診斷結果。 (二)並於48小時內至「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開系統)完成通報。 (三)若有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時,該系統會自動做群聚事件提醒,並請至該系統填寫「群聚事件描述及處理」。並請學校主動成立防疫小組,校長擔任召集人,必要使得請醫師進駐。 (四)配合執行環境消毒、接觸者追蹤、衛教宣導、疫情監測等防治措施。 二、控制重點 (一)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及相關防治作業」及本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與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辦理。 (二)落實傳染病通報並配合執行環境消毒、接觸者追蹤、衛教宣導、疫情監測等防治措施。 | 1.學校衛生法 2.傳染病防治法 3.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及相關防治作業 4.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與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 |
臺北市各級學校運動設施委外營運管理實施步驟流程圖(E021000)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各級學校運動設施委外營運管理實施步驟(E021000) 目標:在選擇受託者時,其程序及步驟應符合公開平等之要求。 | 一、作業程序
二、控制重點 委託單位應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對委託營運管理單位進行監督管理,針對營運效率及服務執行狀況加以檢討,做成檢討報告。 | 1.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2.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實施細則 |
臺北市各級學校設置公共場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管理流程圖(E051000)-新增
有設置AED之學校(或學校委外運動中心) 學校
依法規執行以下事項: 一、上傳AED相關資料至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並定期更新(AED資訊與上開急救網相符)。 二、AED應置放於場所內明顯、方便取得使用之處,並附AED操作程序;於重要入口、AED置放處設有明顯指示標示。 三、應指定管理員,負責AED之管理;管理員應接受並完成心肺復甦術及AED相關訓練,並每二年接受複訓一次。 四、應定期檢查AED電池、耗材有效日期及其功能,維持機器正常運作,並製作檢查紀錄。 五、檢查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至少保存2年)。 六、使用AED急救結束,應填寫AED使用紀錄表。 學校
請衛生局提供本市各級學校登錄於急救網上之相關資訊予本局檢核 教育局
定期自我檢核AED相關資訊 學校
提供AED自我檢核紀錄表予本局 學校
由本局派員至學校實地訪查 教育局
否
是
AED自我檢核紀錄表由本局存查 教育局
作業項目 | 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 | 法令依據及參考資料 | 使用表單 |
臺北市各級學校設置公共場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管理 (E051000) -新增 目標: 本市各級學校或學校委外運動中心有設置AED者,應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及維護。 | 一、作業程序 (一)本市各級學校或學校委外運動中心有設置AED者,應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進行後續管理及維護。 (二)依上開辦法定期檢視並更新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資訊,使其相符。 (三)AED管理員訓練證明於2年效期內。 (四)AED功能(電池/電擊貼片)是否正常。 (五) 檢查紀錄應妥善保存備查,其保存期間,至少二年。 (六) 學校教職員工定期辦理教育訓練。 二、控制重點 (一)學校應定期自我檢核AED相關事項,相關表單提供本局存查。 (二)另請衛生局提供本市各級學校登錄於急救網上之相關資訊予本局檢核。 (三)如資料不符,本局派員至學校實地訪查。 | 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 AED自我檢核紀錄表 |
臺北市各級學校(含委外經營運動場館)設置公共場所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自我檢核表
學校名稱:
AED數量:
台
AED設置地點
自我檢核日期
AED急救資訊網資訊一致
重要入口AED置放處
明顯指示標示AED功能
(電池/貼片效期)日常檢查紀錄表
AED管理員訓練證明於2年效期內
員工定期教育訓練(CPR+AED)教育訓練
前述資料是否與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登載相符
使用AED急救結束,應填寫AED使用紀錄表,同時將AED使用之電子資料,於急救事件結束7日內,郵寄衛生福利部備查
電池
電擊貼片
年 月 日
□符 合
□不符合□符 合
□不符合□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有
□無□符 合
□不符合
有效日:(是,請填寫頻率)
●教育訓練頻率:□1年1次□1年2次
其他:□相 符
□不相符□瞭解
□不瞭解年 月 日
□符 合
□不符合□符 合
□不符合□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有
□無□符 合
□不符合
有效日:(是,請填寫頻率)
●教育訓練頻率:□1年1次□1年3次
其他:□相 符
□不相符□瞭解
□不瞭解年 月 日
□符 合
□不符合□符 合
□不符合□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有
□無□符 合
□不符合
有效日:(是,請填寫頻率)
●教育訓練頻率:□1年1次□1年4次
其他:□相 符
□不相符□瞭解
□不瞭解年 月 日
□符 合
□不符合□符 合
□不符合□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正常
□異常
有效日期:□有
□無□符 合
□不符合
有效日:(是,請填寫頻率)
●教育訓練頻率:□1年1次□1年5次
其他:□相 符
□不相符□瞭解
□不瞭解管理員簽章
檢查人員(行政主管)簽章
學校校長簽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