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小組108學年度第1學期
專業增能實施計畫(一)
依據:臺北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計畫。
目的:
(一)培養藝術學習領域教師教材教法交流,提升教學品質。
(二)增進國中藝術學習領域教師之專業能力,提供教師專業成長機會。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小組。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研習對象:臺北市各公私立國中(含完全中學) 藝術領域教師。
研習場次:108.9-108.10
研習日期/時間 | 研習名稱 | 主持人/主講人 | 研習地點 |
108.9.10(二) 9:00-12:00 | 音樂比賽 (直笛)國中組指定曲研討 | 林志忠校長 黃淵泉老師 | 景興國中 音樂教室2 |
108.9.17(二) 9:00-12:00 | 音樂比賽 (合唱)國中組指定曲研討 | 林志忠校長 翁佳芬教授 | 景興國中 |
108.10.1(二) 9:00-12:00 | 行動學習應用藝術領域教學 | 林志忠校長 資教科推薦講座 | 景興國中 活動中心2樓 |
108.10.8(二) 9:00-12:00 | 增能研習(表演藝術) 《舞中生有 印度歌舞》 | 林志忠校長 龍門國中 劉慧豐老師 | 景興國中 活動中心2樓 |
108.10.22(二) 9:50-12:00 | 增能研習(視覺藝術) 《 美少女的美術史 》 | 林志忠校長 北師美術館團隊 | 北師美術館 |
報名方式:
(一)請於各場次研習前一周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報名。
(http://insc.tp.edu.tw)。
(二)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辦理薦派報名,為簡化作業程序無須再傳回報名表;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學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校,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經費來源: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小組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研習時數:各場次研習全程參加教師核發研習時數。
附則:(一)為響應節能減碳,參與人員請自備環保杯。
(二)研習教師當日敬請全程配戴臺北市政府員工識別證。
(三)本校無提供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本計畫陳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