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三民高中學生生活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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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B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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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三民高級中學學生生活常規 

106 年 06 月 30 日校務會議通過,106 年 08 月 01 日起實施 
110 年 07 月 02 日校務會議通過,110 年 08 月 01 日起實施 

一、目的: 

為加強生活輔導,確立優良校風,發揚團隊精神,養成良好之生
活習慣。 

二、規定事項: 

(ㄧ)每日 7 時 30 分開始實施晨間活動,除執行公務勤務學生外,

其餘學生應依學校或班級之規劃參與晨間活動。 

(二)升旗、集會依學校排訂日程實施,凡升旗、集會無故不到者,

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辦理。 

(三)每日生活作息應依作息時間表實行,凡上課遲到(10 分鐘內)

累計達五次者,記警告乙次;另超過 10 分鐘為曠課。 

(四)每日 7 時 30 分後,大門口即開始登記遲到,而為逃遲登記故

意不進入校門者,經勸導仍不進入校門者,依校規處分。 

(五)嚴禁在教室內外走廊追逐嬉戲、玩球及慶生喧鬧、抹奶油刮

鬍泡等物品,影響教學區寧靜,如經發現則物品沒收,依秩
序競賽扣分;若情況嚴重者,當事人依校規處分。 

(六)上室外課時,須將教室門窗關妥並上鎖,貴重物品請隨身攜

帶,避免遺失。 

(七)見師長要敬禮問好,進入教職員辦公室需先喊報告,經同意

後方可進入(辦公室內無人不可進入)。 

(八)學生中午需在校內用餐,學校免費提供蒸便當服務,除由家

長送飯及申請外購便當者外,一律不准購買外食,以維持衛
生與秩序,凡違者依校規處分。 

(九)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期間之服裝儀容應遵守學校「學生服

裝儀容規定」。 

(十)臨時外出規定: 

1.學生因故須臨時外出時到教官室填寫臨時外出二聯單。 
2.外出單上須經導師核准,始准外出,如導師因請假不在時,

得由副導師代行。 

3.因臨時急症須外出就醫時,得由健康中心於外出單上簽證

後,准予外出。 

4.外出單一式二聯,經簽准後到教官室加蓋戳章,一聯由學生

繳交至傳達室,一聯留存教官室備查。 

5.學生正課時間請臨時外出,事後仍應依規定程序檢附外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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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請假手續。 

(十一)遺失物品交領規定: 

1.拾獲任何物品,均須教官室公告招領。 
2.同學如有遺失物品時,得到教官室查詢認領。 
3.領取遺失物品時,須先說明認記,符合者方可簽名領回。 
4.冒領遺失物品者,依校規處分。 
5.價值超過萬元之未領回之遺失物品每學期(3 個月)交由派出

所公告招領,(如經公告招領三個月以上無人認領時,由學校
仁愛社實施拍賣,拍賣所得充作仁愛基金)。 

6.遺失物品一經交由派出所公告招領(拍賣後),失主請向派出

所完成領回程序(不得要求領回)。 

7.拾獲遺失物品送繳者,期末酌情呈核校長獎勵。 

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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