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公所員工假別異動 補登更正申請單 | ||||||||||
單位 | 職稱 | 姓名 | 申請日期 | |||||||
原申請假別起訖時間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原申請假別 | 變更假別 | |||||||||
公出 公差 公假 事假 病假 休假 各項補休 其他 | 公出 公差 公假(具公差性質可請領差旅費) 事假 病假 休假 各項補休 其他 | |||||||||
各項補登 (假別、忘刷、加班…等) | 類別: | |||||||||
日期: | ||||||||||
事由: | ||||||||||
申請人 | 代理人 | 批核主管 | ||||||||
附 註 | 1.請檢附原差假申請單及相關開會通知單或刷卡資料等證明文件。 2.請錯日期者,請一併附上原申請假單及出勤資料。 3.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辦理。 4.如係出差單異動者,請註明時間、地點、事由及代理人,以利作業。 5.本表經單位主管同意並核章(修正亦同)後,逕送人事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