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結算書相關資料檢核表
應附之表單或附件部分(請依本處結算書表格內容詳加審閱):
■ 1.結算驗收證明書(部分驗收免附;物調部分不必填入)
■2.驗收紀錄
■ 3.驗收報告
■ 4.開工報告(附具本所收文章之影本)
■ 5.全部(部分)竣工報告(影本俱本所收文章;正本具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簽註核派驗收人員)
■ 6.工期明細表(含工程晴雨記錄表及工程停工明細表)
■ 7.營造保險費收據及保險單正本;續保批單正本及收據
(無則免附)
■ 8.工程保固切結書
■ 9.工程結算書
■ 10.末期部分估驗計價表影本
■ 11.歷次變更設計工程議定書(無則免附;僅附首頁(蓋
關防頁)、議定書說明及日期頁、工程變更明細總表)
■ 12.結算明細表
■ 13.停、復工函文或簽案影本(無則免附;以上僅結算書
正本及歸檔、自存之副本需檢附)
■ 14.展延工期函文或簽案影本(無則免附;以上僅結算書
正本及歸檔、自存之副本需檢附)
■ 15.驗收函文;複驗函文;承商缺失改善完成函請本所複
驗函文(無則免附)
■ 16.逾期罰款簽案及計算表影本(無則免附;以上僅結算
書正本及歸檔、自存之副本需檢附)
■ 17.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契約金額變更陳報上級機關核准
備查函文(無則免附;以上僅結算書正本及歸檔、自
存之副本需檢附)
■ 18.初驗紀錄
■ 19.初驗派員簽案影本
■ 20.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聯單統計表
■ 21.AC刨除或其他剩餘價值若需於尾款中扣繳者檢附簽
案及計算表影本(另繳者免附;以上僅結算書正本及
■ 22.竣工圖
■ 23.施工照片
■ 24.一般試驗報告
■ 25.分段查驗紀錄(含查驗照片)
■ 26.棄土證明書及廢棄物(棄土)聯單統計表
■ 27.結算書所附簽案之相關附件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除特殊情況外填驗收合格後15日內日期)發文字號: 字第 號
案號及契約號
(填原契約案號)
廠商名稱
(不需蓋公司章)
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採購金額
未達公告金額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巨額
(依原契約開標紀錄表必須填寫)
履約期限
(全部工期含展延)
履約地點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預定竣工日期
(限期完工者需填寫)
不(免)計入工期天數
如工期明細表
實際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開始驗收日期
(正式驗收開始日)
驗收完畢/驗收合格日期
年 月 日(有說明三減價收受者填列核准日期)
履約逾期總天數
不計違約金天數
應計違約金天數
逾期違約金
其他違約金
原契約金額
(原契約發包金額中文大寫)
增減價款
次別
類別
第 一 次(如變更設計;實做數量、AC扣款..等)
第二次
第三次
合 計
金 額
簽准日期或核准文號
金 額
簽准日期或核准文號
金 額
簽准日期或核准文號
增加金額
(變更設計者填議定書案號及日期)
(簽案者填簽准日期及事由)
減少金額
驗收扣款
(減價收受扣款金額)(不包括逾期違約金及其他違約金)
結算總價
(金額中文大寫)
意見
驗收
准予驗收
承辦單位主管及人員簽章
本機關監驗人員簽章
上級機關人員簽章
或授權自辦文號
主驗人員簽章
政風室:
(若有不派員者應加註驗收簽案會辦意見及法規條文)
會計室:
(若有不派員者應加註法規條文)
(若上級機關覆文不派員監辦者
需註明文號)
說明:
本證明書(含本頁及(工程主要內容)頁)已含有結算內容者,得免附具「結算明細表」,以資簡化;依實做數量或自行購料僱工辦理者,
應附具「結算明細表」。
2、本證明書份數請各機關自行依需要備具,例如由主辦機關自存、送主(會)計單位製作憑證之用、報上級機關備查、交廠商收執。
3、本證明書作業及填報方式,詳如「『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作業流程及填報說明」。
4、本證明書所定欄位如不敷使用,得新增其他欄位或增補續頁。
5、本證明書原則不得塗改,並應循公文處理程序簽核後,每頁加蓋驗收機關印信;供機關自存者,得免加蓋機關印信。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工程主要內容)
填發日期: 年 月 日 發文字號: 字第 號
標的名稱 | |||||
工程概述 | |||||
工程主要工項內容及實作數量 | |||||
工地工程人員 | 工地主任 | 工程相關管理單位 | 專案管理 單位 | ||
專任 工程人員 | 規劃單位 | ||||
品管人員 | 設計單位 | ||||
勞安衛 | 監造單位 | ||||
備註 | |||||
(機關印信)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驗收紀錄■全部/□部分
日期: 年 月 日 上午 時 分(填驗收日期;1日以上亦要填) 地點:
案號及契約號 | (填原契約案號) | 廠商名稱 | |||||
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 驗收批次 | 第 次(填驗收次數) | |||||
採購金額 | □未達公告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巨額 (依原契約開標紀錄表填寫) | ||||||
履約期限 | (全部工期含展延) | ||||||
完成履約日期 | 年 月 日 | 履約有無逾期 | □逾期 □未逾期 | ||||
原契約金額 | (填寫原發包金額) | 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次數 | (變更設計次數及實作數量加減價次 數不含AC扣款) | ||||
結算總價 | (填寫結算明細表金額) | 增或減金額 | (原契約金額與結算金額差值) | ||||
[驗收經過]: [驗收結果]:(驗收合格時應加註准予驗收) □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 □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及其情形: [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換貨之期限]: [備註]: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驗收合格日起,由各接管單位接管。 (驗收合格時應加註接管日期) | |||||||
會驗人員 | 會驗單位: | 主驗人員 (記錄) | (主驗人員若有驗收意見其附件應加蓋主驗人 員騎縫章) | ||||
上級監驗人員 或授權自辦文號 | (未達查核金額者免) (若上級機關覆文不派員監辦者需註明文號) | ||||||
廠商代表 | 本機關 監驗人員 | (未達公告金額而無者免) (若有不派員者應加註法規條文) | |||||
廠商 專任工程人員 | 協驗人員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驗收報告
工程名稱 | 工程編號 | ||||
工程地點 | 契約編號 | ||||
施工單位 | 承包廠商 | ||||
原限開工 日期 | 原 竣工日期 限 工作日期 | 年月日 (填原契約工期+展延日數,分開填列)工作(日曆)天 | |||
實際開工 日期 | 年 月 日 | 實 竣工日期 際 工作日期 | 年 月 日(填原契約工期+展延日數,分開填列)工作(日曆)天 | ||
初驗日期 | 年 月 日 | 驗收日期 | 年 月 日 | ||
初驗合格 日期 | 年 月 日 | 驗收合格 日期 | 年 月 日 | ||
主驗人員 姓名及職稱 | 會監驗人員 姓名及職稱 | (詳驗收紀錄) | |||
奉本所 年 月日高市○區○字第 號文辦理 附件 竣工圖 張 工程結算明細表 頁 (填第1次正式驗收發文函) (填驗收合格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 |||||
驗收意見 准予驗收(核蓋主驗人員職章) | |||||
審核意見 | |||||
主 辦 課 | 主 任 秘 書 | 區 長 |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工期明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竣工日期)
工程名稱
契約編號
開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項次
名稱
期限(天)
說明
核准文號
A
契約工期
(填總工期天數)
(應註明為工作天或日曆天)
(原工期+展延工期)
(有展延工期者加註展延日數及簽案核准日期或文號及日期)
B
截至竣工日應計工期天數
(a-b-c-d-e)
a:截至竣工日總天數
b:截至竣工日雨天數
如附件晴雨表
依據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辦理工程案件之工期核算要點第五條。
c:截至竣工日國定假日數
1.國定例假日敘明日期
2.星期例假日僅列天數,若有跨年度者應分別註明年份
3.(本案為日曆天,所有日期已納入,無國定假日)
d:截至竣工日
已奉准停工天數(黃色)
1.受地上物拆除及管遷下地施工因素影響(管線埋設)
(00/00/00~00/00/00,計○○日)
(加註停工及復工之簽案核准日期或文號、日期)
e:截至竣工日
其他因故不計工期天數(紫色)
1.受等待試驗報告及變更設計影響
(加註其他因故不計工期之簽案核准日期或文號、日期)
C
截至竣工日剩餘(
逾期)天數(A-B)
備註
填表人課長
高 SOP002-C 版本:0.1 93.07.01
開工報告
工程名稱 | 委辦機關 | ||
工程編號 | 契約編號 | ( )高市○○○契字第 號 | |
承包工程費 | 建築執照 字號 | ||
承包廠商 | 簽章 | 廠商負責人 | 簽章 |
廠址 | 専任程工人員 | 簽章 | |
登記等級 字號 | 派駐工地 代理人 | 簽章 | |
訂約日期 | 年 月 日 | 規定 完工日期 | 工作天(或至 年 月 日止) |
承包商簽註 | |||
一、依據工程契約第__條規定辦理。 二、上項工程訂於民國 年 月 日正式開工。 三、檢附本工程工地代理人委託書二份請派員監工以利工進。 | |||
主辦單位簽註 | |||
監工 本工程擬准予開工派 ,並函請有關單位核備。 督導 謹 呈 監工督導課長 (顧問公司) (承辦同仁) |
雙線以上由承包商填寫,以下由本區填報。
本報告複寫3份,核定後分送有關單位。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工程保固切結書
工程名稱
契約編號
工程地點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承攬範圍
驗收合格日期
年 月 日
結算金額
保固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右列工程,自上開驗收合格日之次日起計算,在保固期內,如發生局部或全部損壞時,承包人願負完全修復責任,並由保證人負連帶責任,抛棄先訴抗辯權,謹此聲明。
承包廠商:(需蓋公司大小章)
負 責 人:
地 址:
保證商號:(已繳納保固金者填註〝依契約第OO條繳納工程保固保證金〞)
負 責 人:
地 址:
保證商號:
負 責 人:
地 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驗收合格日)
監工員覆核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初驗紀錄□全部/□部分
時間: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地點:
案號及契約號 | 廠商名稱 | ||||||
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 驗收批次 | ||||||
採購金額 | 未達公告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巨額 | ||||||
履約期限 | |||||||
完成履約日期 | 年 月 日 | 履約有無逾期 | □逾期 □未逾期 | ||||
原契約金額 | 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次數 | ||||||
結算金額 | 增或減金額 | ||||||
[初驗經過]: [初驗結果]:
[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換貨之期限]: [備註]: | |||||||
監工人員 | 廠商代表 | ||||||
督導人員 | |||||||
廠商專任 工程人員 | |||||||
初驗人員 | |||||||
機關監造單位審核 承辦人員 課長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工 程 結 算 書
工程名稱 | 工程編號 | ||||||||
工程地點 | 會計科目 | ||||||||
施工單位 | 契約編號 | ||||||||
開工日期 | 年月日 | 竣工日期 | 年月日 | ||||||
原契約金額 | 工程概略: | ||||||||
結算總價 | |||||||||
節餘 | |||||||||
超出 | |||||||||
結 算 詳 細 金 額 | 費別 | 原契約金額 | 結 算 金 額 | ||||||
施工費 | |||||||||
備 註 (承商公司大小印) | |||||||||
合計 | |||||||||
附 件 | 結算明細表 頁 竣工圖 張 | ||||||||
主 辦 課 | 會 計 室 | 主 任 秘 書 | 區 長 |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分段查驗紀錄 | |||
工程名稱 | 委辦 機關 | ||
契約金額 | 工期 | 工作天 | |
承包廠商 | 開工 日期 | 年 月 日 | |
查驗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時 分 | 監工人員 | 簽章 |
查 驗 人 員 | 專任工程人員: 簽章 | 查 驗 人 員 | 簽章 |
簽章 | |||
簽章 | 簽章 | ||
簽章 | 簽章 | ||
查驗情形: | |||
改進意見: | |||
核 示: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全部竣工報告
工程名稱 | 委辦機關 | ||
契約編號 | ( ) 高 市○○區 契 字 第 號 | ||
總工程費 | 承包金額 | ||
承包廠商 | 簽章 | 建築執照 字號 | |
廠址 | 廠商負責人 | 簽章 | |
執照字號 | 專任工程 人員 | 簽章 | |
開工日期 | 年 月 日 | 竣工期限 | 工作天 (至 年 月 日止) 日曆天 |
上項工程至民國 年 月 日止已完成 %,依契約書第 條 規定,請 貴所派員驗收並給付工程款。 | |||
主 辦 單 位 | |||
本工程已完成 %,依契約書第 條規定應付全部款擬派員 驗收並請 等單位派員會驗。 監 工 承辦 課 長 | |||
會、 監 辦 單 位 | |||
批 示 | |||
主任秘書 區 長 |
1.雙線以上由承包商填寫,以下由本區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