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4232606-桃園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實施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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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實施計畫

  1. 依據:

  1. 學校衛生法。

  2. 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支用要點

  1. 目的:

      1. 為配合行政院食安五環政策,強化學校午餐食材安全性,增進學童環境保護意識,培養地產地消低碳飲食習慣,爰依據教育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以下簡稱農委會)推動學校午餐食材選用31Q在地食材政策,特辦理本項實施計畫。

      2. 本計畫所稱國產可溯源食材,指下列國產農漁畜產品:

  1. 具下列標章()之農漁畜產品:

(1) 有機農產品標章 (含有機轉型期)

(2)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

(3) 優良農產品標章。

(4)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並以可追溯至農民、農業產銷班、農

場或農民團體者為限。

(5) 臺灣水產品生產追溯。

(6) 雞蛋溯源標籤。

(7) 洗選鮮蛋溯源標籤。

(8) 禽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

(9) 國產生鮮豬肉追溯。

2. 地方政府以自治法規規定可溯源至生產者之在地農漁畜產品,

經地方政府進行適當之安全把關,且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

臺登錄來源。

3. 學校自設食農教育校園農()場所生產之農漁畜產品,經地方

政府進行適當安全把關,且由學校自行登錄至教育部校園食材

登錄平臺,並於製造商欄位登錄學校名稱。

4. 其他經農委會指定者。

  1. 補助對象:桃園市所屬各級學校團膳或食品供應業者

  2. 經費來源:中央補助及本府預算。

  3. 補助條件及原則:

  1. 計算基準包含課後照顧班及本市推動「天天安心食材」政策的產銷履歷及有機蔬菜。

  2. 供應日數達每月供餐日數半數以上(含特餐日及蔬食日),且業者須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31 Q 欄位辦理登錄作業。

  3. 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供應時,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不計入每月供餐日數半數以上之期間,本府得視實際情形修正。

  4. 辦理午餐之學校、供應業者提供午餐當日全部食材為國產可溯源之農漁畜產品。「全部食材」規定如下:

1.豆魚肉蛋類:

(1)豆類除加工製品(不含豆漿)外,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

(2)水產類均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水產類加工品之裹粉魚排//片、

裹粉頭足類排//片、蒲燒、鹽漬魚排//片、魚丸、虱目魚排亦

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其餘經魚、蝦、頭足類原料加工調理之排 ///片等魚漿煉製品 (如甜不辣、黑輪等 )應為國產並優先使用可溯源食材。

(3)肉類及蛋類均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肉類加工品之調理醃漬豬排/

/丁、裹粉豬排/塊亦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其餘肉類及蛋類加工

品應為國產並優先使用可溯源食材。

2.蔬菜類(含根莖類)

(1)生鮮蔬菜:除蔥、薑、蒜等調味性食材及甘藍、結球白菜、青花

菜、蘿蔔、胡蘿蔔、馬鈴薯、玉米筍、四季豆、洋蔥等於非產期

(表格一)外,所有生鮮蔬菜均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

(2)加工蔬菜:簡易分切(生鮮截切)、殺菁(如冷凍青花菜、白花椰

)、冷凍(如冷凍多色豆),及冰烤地瓜均應為國產可溯源食材。

(3)湯品可不納入計算。惟湯品倘有使用肉或蛋類食材,應循上述規

定辦理。

  1. 本經費採每月結算乙次為原則。

  1. 排除條款:

  1. 水果、調味性食材(如蔥薑蒜)、湯品及主食(如米麵)不列入計算。

  2. 參閱「學校午餐全面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補助原則」及「符合申請補助經費之排除食材項目彙整表」附件。

  1. 經費計算及撥付方式:

  1. 補助經費計算:

  1. 每人6x供餐人數x符合補助條件及原則實際供餐日數。

  2. 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以每人10x供餐人數x符合補助條件及原則實際供餐日數。

  1. 撥款方式:由中央撥款給教育局後,再將補助經費撥予學校,由學校視實際執行狀態撥付業者,未配合執行者應繳回款項。

  2. 自辦 (公辦公營)學校得將補助經費納入學校午餐專戶專款用於食材採購。

  1. 執行方式:

      1. 業者應於次月10日前檢具使用國產可追溯農漁畜產品統計表(表格二)、業者請領經費申請書(表格三)、相關證明資料及收據送學校辦理請款事宜。

      2. 上開相關證明資料得以紙本或電子檔查詢方式辦理。

  2. 稽查方式及罰則:

  1. 透過線上訪視平臺及聯合稽查辦理不定期抽查,以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所登錄資料追溯查核學校31Q之使用情形,確保學校供應食材符合31Q規定。

  2. 倘發現業者供應之31Q農漁畜產品有混充、調換等不當情事,受補助之學校得要求供應業者返還已領取補助經費並通知相關單位追究業者之責任。

  1. 預期效益:全市師生皆能食用國產31Q標章()(水、畜)產品,以降低食安風險、提升學校午餐品質。

  2. 配合本計畫之有功人員另專案簽核敘獎鼓勵。

  3. 本計畫規定未盡事宜者,得依實際需要另訂定相關補充規定及滾動式修正。



表格一 臺灣特定產季期間蔬果供應期





















表格二 供應 ○○國民()小學使用國產可溯源農漁畜產品統計表


使用31Q食材使用日統計表: __

日期

A.食材具31Q標章

備註

主菜

副菜

副菜

青菜

1


2

-

-

-

-

假日不供餐

3

-

-

-

-

假日不供餐

4



蔬食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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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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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具31Q日數 / 當月供餐總日數

____ /_____


當月供應31Q日數是否達該月供餐日數半數以上

A:填表人員應確認當日供餐食材名稱及標章證明

A欄位請外訂餐盒業者依實際供應菜餚數量自行增加

本公司/行號保證提供學校之31Q食材無混充、造假或調包之情事。

學校人員僅負責檢視食材是否具31Q標章()形式,不具查核標章()號碼真偽責任。

供應業者: 負責人: (簽章)

表格三 供應業者請領經費申請書


一、供應申請者資料

供應業者名稱


聯絡人


匯撥帳號


電話



、供應_________國民()小學使用31Q食材人數統計表:

_____

日期

食材符合31Q之總用餐人次 (N)

可請領經費額度小計

(P=6*N)

日期

食材符合31Q之總用餐人次 (N)

可請領經費額度小計

(P=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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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領取上限()


可請領經費金額()(P之總和)

󠄀

經費領取上限:當月總用餐學生人次*6*當月總用餐日數。

本表單正本應於次月10日前連同附件二正本及加蓋「與正本相符」之31Q標章影本送學校請

領補助經費

上開31Q標章影本得將電子檔上傳教育部食材登錄平臺,以線上查詢方式辦理。

採紙本方式者由自有廚房學校於次月5日前提供加蓋「與正本相符」之31Q標章影本供業

者據以請領經費。



供應業者: 負責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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