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就學貸款申請資格說明(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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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申請就學貸款須知97.07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條件一項者皆可辦理)
(
)中低收入戶:家庭年收入
114 元以下者(以稅務單位計算的所得為準)學生

本人及家長(含監護人),已婚者則為本人及配偶

()家庭年收入在114~120萬元之間者:須負擔半額利息。

()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但家中有二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利息全數自行負擔。

申請就學貸款後,將由財稅中心查核以上資格,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貸,並自行補繳學費。

二、下列學生不能申請貸款:
已享受全部公費待遇者、全部學雜費減免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但享受部分公費、部分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其差額部份仍可申請貸款

三、貸款程序:

()「研究生」及「大學延畢生」需先上網預估學分

請至中大首頁學生就學貸款 登錄後,繳費單上才會有學分費,依此向銀行貸款,選課確定後再多退少補。

()新學程第一次申貸者(大一新生、碩一新生、博一新生、轉學生)

申請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二份,一份交銀行,一份交學校。

第二次以後申貸者不必此項

全省戶政事務所電腦有連線,任一縣市均可就近申請。

()收到學校的繳費單或自行上網列印後,至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站做就貸線上申請:

網址:https://sloan.bot.com.tw/填寫基本資料及預約辦理時間

()齊下列件,親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借貸手續
1
攜帶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費通知單、國民身分證、印章本人及保證

人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貸者),學生及家長(保證人)本人親自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2、每一教育階段(高中、專科、大學、研究所各自為一階段,並無連續)第一次辦理時需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爾後由學生自己攜帶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至銀行辦理借款手續即可。

3學生未滿二十歲者:
(1)
應由父親及母親共同擔任保證人。
(2)
非雙親家庭者,由監護人擔任保證人。

四、至本校教務處「學籍及成績系統」填寫「郵局局帳號」,以便多貸的款項退費至帳戶。

五、註冊時繳交以下文件至課外組:

台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第一次申貸者)另交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逾期未繳件至課外組者,視同未貸款,屆時將補繳學費。

六、若有疑問,歡迎 課外活動組 電話:(03)422715157231-5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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