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00學年度第2次校園安全執行會議記錄
時間:民國101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主席:詹學務長惠登 紀錄:潘德旗
出席人員:如簽到單(附件一)
壹、主席致詞:
一、頒發執行校園安全工作績優人員校警隊巫仕雄小隊長、舞蹈系葉晉彰老師、戲劇系林祐聖助教各頒發本校游泳館11月份貴賓卷10張。
二、介紹新任軍訓室主任李錫勳上校。
貳、工作報告:(如附件二)
參、各單位報告及臨時動議
一、各單位報告:
(一)軍訓室武國珍先生:
本人於前些日子擔任學生宿舍生活導師,夜間接獲通報荒山劇場處很吵,前去處理時發現有幾人在喝酒並喧嘩,經勸導後始離去,由於當日天色已晚並且有濃霧,生活導師如為女性前去處理上述狀況時可能有安全顧慮,因此可否請校警隊處理以維女性同仁安全。
主席:女性同仁擔任生活導師處理上述狀況時可會同校警隊處理,同學如履勸不聽應登記後交由相關單位處理。
(二)劇設系舒應雄助教:
研究大樓一樓教室失竊問題主要是門窗未能妥善鎖好,建議於一
樓教室加裝鐵窗以維安全。
主席:請循行政系統申請。
(三)事務組陳娟惠組長:
戲舞大樓工地監視系統已架設好了,為了維護師生同仁權益,請
各單位協助宣導行經該處時務必要將車速放慢,並遵守現場交通
管制人員指揮以維安全。
(四)展演中心孫斌立助教:
舞蹈系館樓頂可通行至展演中心三樓天台,夜間通行可能發生危險,建議能作中間阻隔以維安全。
主席:本問題請校安中心安排時間現地勘查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五)美術系陳曉威助教:
下週開始為入學考試,夜間時間請校警隊加強考場週邊巡查,以維考場安全。
事務組陳娟惠組長:
校警隊將配合辦理。
(六)事務組陳娟惠組長:
學生於校區道路創作時,請能於事先提出申請以便安排安全維護人員作適當協助,以維護學生之安全。
主席:請各系所於上述狀況中能特別注意學生安全並提出申請,必要時要作安全講習以維學生安全
二、臨時動議:無。
肆、主席結論:
感謝大家今天出席會議,謝謝各位,散會。
伍、散會:11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