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面列印)
法鼓文理學院 學年第 學期佛教學系 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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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法名) | (中文) | (英文與護照相同) | 學號 | |||||||||
聯絡方式 | 電話 | 年級 | ||||||||||
組別 | ||||||||||||
計畫審查 | 碩士論文計畫審查 於年月日已完成 | |||||||||||
論文題目 | (中文) | |||||||||||
(英文) | ||||||||||||
考試方式 時間/地點 |
將自行安排在月日(星期 )點口試,地點______________。 | |||||||||||
※學位口試審核委員填寫如下表(含指導教授) | ||||||||||||
姓名 | 服務單位與職位 | 最高學歷 (學校名稱及學位) | 教師證書 字號 | 通訊地址 縣、市即可 例:台北市 | 電話、e-mail | |||||||
備註: 1.學位論文口試委員以3人(含指導教授)為原則,其中校外口試委員需占3分之1。 2.本學位論文考試係依照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本校學則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法鼓文理學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等相關辦法及法鼓佛教學院佛教學系碩士班修業要點辦理。 | ||||||||||||
系所 審核 (請直接勾選) | □該生已檢附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 □該生已修習通過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自106學年度入學者適用),即符合下列其一之修課規定。 □ (1)「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 (2)取得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所頒之核可證書。 □ (3) 其他認列證明_____________(含學術倫理教育之「學術論文寫作」及相關課程) □該生已修畢畢業學分共學分且成績皆到齊。 □該生本學期尚有修課,成績未到齊共計科,成績到齊且通過後,始算修畢畢業學分。 | |||||||||||
申請人 | 指導教授 | 學系經辦 | 學系主任 | |||||||||
學位論文是否符合所屬學系、學位學程專業相關領域□是 □否 | ||||||||||||
教務處經辦 | 教務組長 | 教研長 | ||||||||||
※英文姓名維護網址:本校校務系統/學籍管理系統/線上填報學籍資料。
※學位考試成績及格送教務組登錄即為畢業,不得再行修習任何學程課程,請同學確實掌握畢業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