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三興國民小學 99 年度集中式特教班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工作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
(二)臺北市99年度補助各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學習,以達成特殊教育實施之成效。
三、職責:
務必整體評估全校特教學生教學與輔導之需求,有效規劃特教師資人力等各項資源,妥適安排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工作內容。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應專用於特教學生教學與輔導之需,嚴禁調用學校行政工作。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工作項目包括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執行之工作內容。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由特教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四、上班時間:
(一)上班及下班時間至人事室進行簽到及簽退。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依據約僱人員聘書簽約條款中記載,約僱人員
中午無午休時間,全時段協助特教班學生教學及輔導事項)。
五、注意事項:
(一)不擅自無告知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離開學校,並於工作時間不處理私人事務及不以私
人事務使用學校相關資源。
(二)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需依照工作時間規劃表進行服務工作項目,並於協助後向特教班
教師回報(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
(三)依據特教班教師助理員工作內容項目之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皆需經由
特教班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並不得未經特教班教師及家長同意自行給予特
教班學生進行教學、洩露特教學生相關資料及其他無關特教班學生學習之事物。
(四)協助特教學生如廁或更換尿布需注意學生安全及維護學生個人衛生清潔。
(五)環境清潔:
1、每日上午8時到8時20分和下午3時40分到下午4時:
進行特教教室環境維護、掃地、拖地、特教學生桌椅擦拭、廚房環境整理。
2、星期三下午1時到2時:
a、協助清潔特教班巧拼地墊清潔、特教學生桌椅和櫃子擦拭乾淨。
B、協助熱水消毒特教班學生之個人毛巾、牙刷、水杯、臉盆、圍裙等盥洗用
具,並於清潔後擺放整齊歸位。
3、其他臨時交辦之清潔工作事項。
六、工作考核:
(一)平時考核:
1、自評:教師助理員每月填寫自評表(附件一),送交特教組彙整。
2、複評:集中式特教班教師於每月底填寫檢核表(附件二),送交特教組彙整。
3、追蹤改進:就檢核表缺點事項,由特教老師、特教組或主任告知助理員,並請其改
進相關事項,追蹤資料由特教組彙整,送績效考核委員會討論。(附件三)
(二)年度考核:
1、輔導主任就教師助理員平時之工作、操行及學識考核,填寫教師助理員考核表。
2、考核表遞送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初核後,由校長核定之。
七、本實施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