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萬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兒童遊戲設施自主檢查表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資料 | ||||
類別 | 學校□餐飲業□百貨賣場□專營□觀光遊樂業□旅館或民宿□農場□公園□醫院□社福機構□其他 | 設施報備 日期 | 91年1月 日 | |
設置地點 (地址或地號) | □國小 附設幼兒園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66號綜合遊具 | 室內遊戲場設置樓層面積 | ______層之第______層 _____________平方公尺 | |
業主(者)或負責人 | 姓名:陳清義 身分證字號:A122697722 | 設施管理人 | 事務組長 | |
遊戲場設置平面圖資料 | 有 □無 | |||
安全檢查 | ||||||
項次 | 安全檢查應注意事項 | 符合情形/項目 | 待改進或檢修事項 | 複檢日期及結果 | ||
是 | 否 | 不適用/ 無該項目 | ||||
1 | 於適當地點公告遊戲方法,且告示牌無損壞,文字或圖案內容清晰可見。 | V | ||||
2 | 光線明亮、通風、無視覺死角、無危險物品,擺盪空間無障礙物。 | V | ||||
3 | 告示牌上應訂有鄰近醫療院所聯絡方式;屬室內環境者,應備有效期內之急救用品。 | V | ||||
4 | 現場兒童遊戲設施是否符合遊戲場設置平面圖。 | V | ||||
5 | 遊戲設施基礎穩固,地樁未外露,沒有鬆動、晃動,產生異音或變形等現象。 | V | ||||
6 | 各項結構組件組裝固定,扣件完整,沒有鬆動、晃動、位移、遺漏、銹蝕等現象。 | |||||
7 | 具有軸承組件的遊樂設施(鞦韆、旋轉設施等),應功能正常,且有做適當潤滑,無異音。 | V | ||||
8 | 遊戲設施材料外觀沒有脫漆、過度磨耗、鏽蝕、脆化、龜裂、變形、破損、斷裂、尖銳物外露(如輪胎沒有鋼絲或鋼片外露)等現象。 | |||||
9 | 遊戲場地面上的鋪面材料平坦,無明顯坑洞、縫隙、高低不平,且地面無積水、濕滑、青苔等現象。 | V | ||||
10 | 遊戲設施內不得積水,堆積髒亂之物(如輪胎內槽、溜滑梯、沙池不得積水)。 | V | ||||
11 | 遊戲場沙池定期翻沙、耙平,避免尖銳物等雜物藏於沙坑,並定期補充沙池內沙子。 | V | ||||
12 | 戶外沙池應充分曝曬陽光,四周架設網子,以防止動物進入;室內則在沙池上灑上一層適量「光觸媒沙」,以達初步殺菌的功效。 | V | ||||
13 | 遊戲場地或遊戲設施損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儘速進行修繕。 | V | ||||
14 | 遊戲場待修期間,應確實將損壞之遊戲設施或整體遊戲場地封閉並公告。 | V | ||||
15 | 發現遊戲設施不符安全要求時,應執行修繕、拆除、報廢等程序。 | V | ||||
16 | 幼童常接觸的室內設施應定期消毒並製作紀錄(以稀釋至500ppm之含氯漂白水,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並視使用頻率增加次數,且工作人員應能正確配製消毒液)。 | V | ||||
17 | 遊戲場入口處或周邊應設置洗手設備,或提供手部消毒液、張貼提醒洗手之公告。 | V | ||||
綜合報告 |
符合項目:計12項。 |
不符合項目:計0項。□溜滑梯 □滑桿 □攀爬架 □攀爬網 □攀岩牆 □階梯 □平衡木 □雲梯 □擺盪吊梯 □高低單槓 □護欄 □柵欄 □遊戲板 □頂蓋 □鞦韆 □乘坐彈簧搖動設備 □乘坐蹺蹺板 □站立搖晃設備 □地球儀 □旋轉椅 □球池 □迷宮 □沙池 □隧道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檢查人員簽章: 業務主管簽章:
填表說明:
一、依據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管理人員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於開放使用期間,每日進行遊戲場及設施目測檢查工作,發現有不安全情事,應立即進行維修保養工作。
(二)應每月定期依本表進行遊戲場及設施檢查工作,並填表存放管理單位備查,其保存期限為5年。
二、檢查項目第4項至第15項,請逐一檢查個別遊樂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檢查應注意事項。如果未符合,請於「否」欄下填寫遊樂設施名稱,並填寫「待改進或檢修事項」,再俟修繕後填寫「複檢日期及結果」。
三、本表6.名詞定義如下:
(一)組件:包括蹺蹺板緩衝用的輪胎或彈簧裝置、組合遊具的把手等。
(二)扣件:如螺栓、螺帽、扣環等。
四、本表8.遊戲設施材料外觀耗損狀態,其材料表面的缺失如下:
(一)金屬:嚴重的鏽蝕、破損。
(二)木料:變形、翹曲、斷裂、過大的裂痕。
(三)塑膠:破損、多處明顯裂紋、明顯褪色。
五、本表16.名詞定義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ppm:為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率)之縮寫,500 ppm表示為百萬分之五百,即0.05%。
(二)消毒液配製注意事項:市售家庭用含氯漂白水濃度一般在5至6%,原則上經清水稀釋100倍(例如取10 c.c.市售家庭用漂白水加入1公升之自來水)即可做為消毒之用,亦得視所取得之漂白水濃度調整稀釋比例。配置時應於通風良好處,並視需要配戴目鏡、口罩、橡膠手套或防水圍裙等防護衣物。消毒液配製後應加蓋保存於陰暗處並盡早使用,而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之後應丟棄。此外,漂白水勿與其他家用清潔劑一併或混合使用,以防降低消毒功能及產生化學作用。
(三)消毒液使用注意事項:在進行消毒時,需注意通風及適當穿戴防護衣物,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10 分鐘,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則建議超過30 分鐘,之後可再以清水清洗或擦拭後晾乾,以降低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