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柑仔店委託營運標租案」
廠商審查須知(序位法)-價格納入審查
一、本處邀集專家、學者及處內人員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審查,其組成、任務及運作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規定。
二、審查作業流程:採評分方式審查,委員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進行審查,並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評定最有利標方式決定得標廠商。
(一)由本處先進行投標廠商之資格審查,資格不符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不得參加後續階段之審查。
(二)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處將廠商提供之營運計劃書提交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列席與詢問回答:詢問順序依送件順序決定之,每家廠商說明3分鐘,委員進行詢問、廠商統問統答10分鐘。每一投標廠商出席人數至多3人,出席人應為廠商負責人,如為代理人須憑身分證及委託代理授權書出席,廠商遲到10分鐘以上或未出席皆視為放棄簡報與詢答,該項評分項目以0分計。
審查:由各審查委員依審查項目、配分選出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三、審查項目及配分:詳廠商審查表。
四、最有利標評定方式:
(一)由工作小組提出初審意見,審查委員就初審意見、廠商資料、審查項目逐項討論後,由各審查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廠商各審查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80者不得列為決標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時,則最有利標從缺並廢標。
(二)審查委員於各審查項目及子項之評分加總轉換為序位後,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平均總評分在80上之序位第一(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且經出席審查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三)序位第一(序位合計值最低)之廠商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決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擇配分最高之審查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四)審查委員審查評分表及審查總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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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3-10
廠商審查表(序位法)-價格納入審查
日期:年月日【表1】
審 查 項 目 | 配分 | 參與審查廠商 |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評分 | ||||
1.營運計畫及創新理念(內容須與社會創新議題相關) | 30 | |||||||
2.規劃設計與構想 | 25 | |||||||
3.價格(高於底價之年租金) | 20 | |||||||
4.創新回饋及睦鄰計畫 | 15 | |||||||
5.簡報及答詢 | 10 | |||||||
評分合計 | 100 | |||||||
備 註 | 一、各審查項目依據「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5條或「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5條。 二、請勿以鉛筆書寫本表。 三、審查委員審查前請確認已填妥委員利益聲明書。 四、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應與審查項目有關;其列為審查項目者,所占配分或權重不得逾20%。 五、投標廠商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故仍須納入審查,若有簡報與答詢項目可評其0分。 六、審查委員會審查時,應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審查項目、子項及其配分辦理,不得變更。 七、參加簡報時以投標計畫書內容為範圍,簡報資料非投標文件不得納入審查範圍,且不得藉以更改投標文件內容。 | (代號) 格式3-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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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3-10
廠商審查結果統計表(序位法)-價格納入審查
日期:年月日【表2】
委員代號 | 參與審查廠商/標價 |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廠商名稱 | |||||
標價______元 | 標價______元 | 標價______元 | 標價______元 | |||||
得分加總 | 序位 | 得分加總 | 序位 | 得分加總 | 序位 | 得分加總 | 序位 | |
(A) | ||||||||
(B) | ||||||||
(C) | ||||||||
(D) | ||||||||
(E) | ||||||||
(F) | ||||||||
(G) | ||||||||
(H) | ||||||||
(I) | ||||||||
平均得分 | ||||||||
序位合計 | ||||||||
序位名次 |
註:1.評分後若投標廠商之總平均得分未達合格分數80分,不得列為決標對象。
2.加總計算各廠商之序位,序位合計最低者為最有利標得標廠商。
3.本表簽報核定後應予公布。
全體委員簽名(不克出席委員請於本表內備註)
委員姓名 | 職業 | 簽名 | 委員姓名 | 職業 | 簽名 | 委員姓名 | 職業 | 簽名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請假) |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請假) |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請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