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計畫考試 自我檢視表(美碩)
舉行寫作計畫考試前,請先取得寫作計畫考試資格:(適用107學年起入學之研究生)
□至少通過一次研究生評鑑展。(系上主辦,每學期一次)
舉行寫作計畫考試前,請先繳交:
□表B1 論文寫作計畫表。
□表B2 論文寫作計畫發表申請書。(請於寫作計畫考試前1個月提交)
聯絡並寄送寫作計畫書給考試委員。
□與系辦確認有無委員個人資料,俾利審查費用匯入帳戶。
(可提醒委員款項會由學校匯入)
◆研究生須於考試前一週繳交寫作計畫書於考試委員。
◆請自備錄音設備及相機,務必將考試過程全程錄音及拍照。
(錄影亦可,視個人需求而定。)
◆<司儀講稿範例>可至系網下載
◆學校補助雙北以外地區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不含計程車與自行開車)請先詢問口試委員是否搭乘,並告知系辦。
舉行寫作計畫考試當天,請先準備:
到系辦領取口試委員聘函。(考試當天給老師)
表B3 論文寫作計畫評審簽到表。
表B4 論文寫作計畫評審成績表。(每位老師一份)
(★自行填妥姓名、學號、日期、論文題目。)
寫作計畫考試通過後,請完成:
前往系辦繳交表B3、B4。(考試當天結束後,請立即繳交)
至系網下載論文寫作計畫考試紀錄表(表B5),填妥後傳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系辦將上傳公告系網。
98學年度起入學至107學年度之研究生,需依照審查委員意見修訂寫作計畫,經指導教授審閱後公開發表於期刊、學刊,由系主任確認資格備案(表B6)。(依照畢業組別字數限定為創作組:2000~3000字,理論組:7000~8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