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財產(非消耗品)報廢申請單
編號:東特財廢 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財產編號 | 名稱 | 數量 | 單位 | 購入日期 年月日 | 成本 | 殘值 (財管) | 報損原因 (申請人) | 查核意見 (單位主管) | 事務組意見 (事務組) | 廢品尺寸(公分) | ||
製表(申請人):單位主管:財管人員:事務組長:總務主任:校長:
說明:1.本單核准後,遞送財管人員辦理除帳作業。
2.本單及財產卡由財產管理員,憑以辦理除帳手續與編製財產減損單。
3.本單財產報廢處理後,影印1份送原申請人存檔。
4.財產(1萬元以上)報廢,申請人須提供3張不同角度報廢品照片(e-mail to財管),及報廢品(長寬高尺寸),以利報廢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