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 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課後多元學習【職涯輔導】紀錄表 112.09更新 檢附資料1(必備):學習護照佐證照片-成果紀錄 | ||||||||
序號 | 輔導項目 | 請勾選 | ||||||
1 | 參與職涯探索系列活動或就業相關輔導活動 | |||||||
2 | 參加本校辦理撰寫履歷表、自傳系列活動 | |||||||
3 | 經校內老師輔導完成實習面試(繳交實習面試心得) | |||||||
申請序號1、2請填寫下述表 | ||||||||
序號 | 日期 | 活動名稱 | 時段 | 活動承辦單位(人)簽章 | ||||
1 | 112/ / | : - : | ||||||
請學生詳讀後簽名 | ||||||||
1、申請一次填寫一張記錄表,每期每項最多申請三次。 2、本期需完成8項輔導項目中至少2項(僅完成1項不核發勵學金)。 3、參與職涯探索系列活動或就業相關輔導活動須檢附活動心得500字以上。 4、實習面試須檢附實習面試心得500字以上並檢附面試相關資料、面試通知。 5、參加本校辦理撰寫履歷表、自傳系列活動須檢附: (1)活動心得300字以上 (2)「一份」履歷表(含自傳300字以上) (例:參與一場活動須檢附一份心得及一份履歷表含自傳,兩場活動則檢附 兩份心得及一份履歷表含自傳,以此類推。) 6、本項輔導時間不得與其他項目輔導時間重疊,且輔導時數須為不具學分之課後時段,若不符合前述規定,則不予以補助勵學金。 7、佐證照片電子檔請上傳至學務處生輔組:完善就學勵學金-上傳專區(進修推廣中心:完善就學勵學金專區)。 8、獲補助名單公告後,若有疑問請於一至兩週內詢問,逾期不受理。 | 學生簽名 | |||||||
以下由學務處(進修推廣中心)承辦人員填寫 | ||||||||
學務處 (進修推廣中心) 承辦人員 | 審查結果 | 通過 不通過,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