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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測驗題部分:(50 分) 代號:3506
本測驗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共25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花蓮縣之國稅稽徵業務,由下列那一單位管轄?
東區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 南區國稅局
2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應如何課稅?
併入綜合所得中課稅
免稅
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規定 10%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27 萬元以內免稅
3乙公司設於臺北市,並在日本設有子公司,109 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日
本子公司同年度分配股利新臺幣 300 萬元予乙公司,匯回時已依日本稅法規定扣繳新臺幣 75 萬
元所得稅,並符合我國所得稅法扣抵之規定,則乙公司 110 年度申報 109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
可列報國外已納稅款之扣抵數額為:
75萬元 60 萬元 45 萬元 40 萬元
4下列何者得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規定追繳之營業稅
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
各種稅法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
5我國自 110 年1月1日起,下列何項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
非現金捐贈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後所訂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年金保險,其受益人受領之非死亡
保險給付
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交易所得,但經主管機關核定未滿 5年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
業公司股票排除適用
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
6 A 公司民國 109 年1月2日買入房地一處,110 年6月9日以新臺幣 1,010 萬元價格出售,當日
房地帳面價值 970 萬元,過戶及代書費用 20 萬元(不含土地增值稅),按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
地漲價總數額 5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 10 萬元。依現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A公司 110 年度出
售房地損益,應計入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之金額為多少?
40萬元 20 萬元 0元-30 萬元
7乙公司出租某辦公大樓一層給丙公司,每月收取租金 36,750 元,另收取押金 500,000 元,假設郵政
定期儲金一年利率為 2%,則乙公司每月租金及押金合計之銷項稅額為何?(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1,750元1,790 元1,792 元2,583 元
8有關非加值型營業稅之稅率規定,下列何者正確?①銀行業專屬本業之銷售額為 2% ②證券業
專屬本業之銷售額為 5% ③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為 1% ④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為 15%
⑤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為 1% ⑥小規模營業人為 1%
①③④ ②③⑥ ①④⑥ ③④⑥
9丙公司為兼營營業人,110 年5、6月進口貨物 200 萬元,在國內出售應稅貨物銷售額 500 萬元,
出售免稅貨物銷售額 800 萬元(含土地銷售額 400 萬元),外銷貨物銷售額 100 萬元。丙公司 110
年5、6月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比例為何?
25% 37% 38%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