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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測驗題部分:(50 分) 代號:3607
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
共25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1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條之規定,國稅徵起之收入應分配給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下
列何者的分配比例最高?
菸酒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遺產及贈與稅 證券交易稅
2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7條之相關規定,稅捐稽徵機關認定課徵租稅之構成要件事實時,應以實
質經濟事實關係及其所生實質經濟利益之歸屬與享有為依據。前述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之認
定,下列何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納稅義務人
稅捐稽徵機關
納稅義務人及稅捐稽徵機關各就有利於己部分負舉證責任
舉證責任由行政救濟受理機關判定
3依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第 2項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個人逃漏
稅額在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者,其處罰規定為何?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2,000 萬元以上 1億元以下罰金
處1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 1億元以下罰金
處1年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2,000 萬元以上 1億元以下罰金
4有關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退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
10 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 10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稅捐稽徵機關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 2年內查明退還
行為人明知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所繳納之款項,不得請求返還
5根據稅捐稽徵法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擔保品。下列何者非屬稅捐稽徵法所稱擔
保品?
鑽石 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
政府公債 上市或上櫃之有價證券
6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相關規定,下列何類所得之計算不得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
薪資所得 退職所得
權利金所得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7張家夫婦兩人均為我國國內著名作家,張先生今年賺取稿費收入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及版稅
收入 5萬元;張太太今年應邀於各大企業演講賺取專題講演收入 20 萬元,假設均無保留合法費
用單據,請問前述收入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張家夫婦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申報之所得類別
及所得額為何?(設著作人之費用率為 30%)
執行業務所得 28,000 元執行業務所得 14,000 元,薪資所得 0元
執行業務所得 154,000 元執行業務所得 4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