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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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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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院釋字785號就「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及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與
超勤補償案」之解釋對公務人員保障制度造成若干變化,請就其「保障
程序與內容」與「健康權」兩個面向分述其所發生之影響。(25分)
二、某甲參加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依現行規定,
應經那些程序方可以取得正式任用資格?何時可以調職?(25分)
三、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各機關初任簡任及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
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試論述其理由為何?(25分)
四、請評述現行公務員懲戒案件的審理機關與審級相關規定。(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