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540  全一頁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人事行政
科目: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下表是錢科員和顏科員兩人之最近三年考績結果。請說明錢科員和顏科員兩人各自
獲致何種考績獎懲?另顏科員在 104 年之考績結果經銓敘部審定前、後,各有何救
濟管道?(25 分) 
   102 103 104 
錢科員(薦任第 6職等) 甲 乙 甲 
顏科員(薦任第 7職等) 乙 丙 丁 
二、何謂派用人員?何以考試院要廢止「派用人員派用條例」?又公務人員任用法對現
職派用人員有何過渡期之制度設計?(25 分) 
三、依據民國 104 年5月20 日公布之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處分中增訂「剝奪、減少
退休(職、伍)金」及「罰款」兩項與財產權相關之處分。試說明這兩種懲戒處分
的制度內容以及其立法旨意。(25 分) 
四、試比較說明公務員懲戒法中,有關「免除職務」、「撤職」、「休職」和「職務停止(簡
稱停職)」之規定內容。(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