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440  全一頁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人事行政 
科目: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某甲參加普通考試及格並正式分發任職後,若想要在機關晉升至薦任官,請問其可
能需要具備那些條件,並經歷那些過程?(25 分) 
二、甲參加地方特考及格,擔任西部某縣政府六職等科員職務後,想請調回東部故鄉服
務。請問甲應符合那些條件與過程才能實現願望?(25 分) 
三、年終考績甲等與考績乙等,對公務人員而言有什麼差別?又可能對其工作生涯產生
什麼影響?(25 分) 
四、欲期望公務人員對外界樹立廉潔形象,請問那些人事法律可以用來規範?重點為
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