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9年特種考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考 試 別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別
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
行政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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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直轄市政府與甲公司就 A直轄市所屬 B超級市場經營乙案,簽訂「B
超級市場投資經營契約書」,約定由甲經營 B市場地上 1層及地上 2層
建物,其中地上 1層建物應依 B市場原核定之使用目的作超級市場使
用,地上 2層建物 A同意甲申請暫作一般服務業使用。嗣 A依契約約
定,核准甲所提 B市場 2樓使用用途變更為暫作商業用途之一般服務業
使用申請,並於核准函說明二、載明「本案因屬授益行政處分,如日
後B市場 2樓必須作市場使用時,貴公司應於本府指定期限內,確實予
以回復作市場使用,違者本府將依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及第 123 條之規
定,廢止 B市場 2樓暫作商業使用之一般服務業之授益行政處分。另如
B市場 1樓未依規定作市場使用,本府亦得廢止本案授益行政處分。」
上開核准函之說明是否為行政處分之附款?若為附款,屬何種類之附
款?請說明之。(25 分)
二、甲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定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其於申報財產
時未據實申報本人所有之現金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經主管機關
認定屬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其另未據實申報其配偶所有之現金
120 萬元,經主管機關認定有故意申報不實之情事,而依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法第 12 條第 1項(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
處20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與同條第 3項前段(有申報義務之
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 6萬元以上 120
萬元以下罰鍰)規定,分別裁處罰鍰 20 萬元與 12 萬元。甲不服,主張
主管機關之裁處罰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甲之主張有無理由?請
說明之。(25 分)
三、依司法院解釋,警察實施臨檢之要件與應踐行之程序為何?請說明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