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建築工程
科 目:營建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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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說明何謂高層建築物?並說明高層建築物設置
燃氣設備應符合那些規定?(25 分)
二、請依據建築法之規定,說明有那些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經直轄市、
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者,得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25 分)
三、請說明都市更新條例對於都市更新案申請建築執照之相關法規適用規
定。(25 分)
四、請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分別說明建築物公共安
全檢查申報範圍及其申報人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