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新進人員甄選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8職等/法務人員【N1702】
科目一: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
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4大題,【第一題、第二題,每題 20 分】;【第三題、第四題,每
題30 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作
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甲上市公司形象良好,其董事 A乃業界知名之專業人士,惟其任期已經屆至;然董事長
B以專業能力為考量,力拒改選董事 A之建議。請附具法條及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董事 A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是否於任期屆滿時即行解任?【10 分】
(二)董事 A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之二分之一以上時,是否當然解任?【10 分】
第二題:
甲係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因投資虧損,造成公司該會計年度無盈餘,惟董事
會仍決議分派股息及紅利於股東,該議案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請附具法條及理由回答下
列問題:
(一)甲公司依前述股東常會決議,分派股息及紅利於股東,該分配之法律行為效力如
何?【10 分】
(一)甲公司之債權人 A可依公司法為如何之主張?【10 分】
第三題:
A證券公司之營業員甲,負責接受客戶指示在證券交易市場下單買賣股票事宜,為幫助
其好友 B上市(以下簡稱 B公司)公司董事長乙拉抬 B公司股價並製造股票交易活絡的假
象,陸續利用不知情之客戶丙、丁在 A證券公司分別申設之證券帳戶,並以客戶丙、丁之名
義連續委託下單相對成交 B公司股票。請問甲之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之何規定?【30 分】
第四題:
請回答下列金融控股公司法中利害關係人交易之相關問題:
(一)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與何種對象為授信以外之交易時,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
同類對象,並應經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之決議後
為之?【12 分】
(二)承上題,所謂「授信以外之交易」有哪些?【1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