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答注意事項—
①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卡(卷)、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
號碼、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卷)
作答者,不予計分。
② 答案卡(卷)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
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③ 本試題本為雙面,共100分,答案卡(卷)每人一張,不得要求增補。未依規定劃記答
案卡(卷),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④ 非選擇應用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欲更改答案時,限用立可帶修正後再行
作答,不得使用修正液。
⑤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依考選部公告「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規格標
準」規定第一類:具備+、-、×、÷、%、√、MR、MC、M+、M- 運算功能,不
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並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
節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⑥ 答案卡(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