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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原住民族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地政 
科 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51030 
頁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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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租賃住宅出租人得於租賃期間
內,提前終止租賃契約,收回出租住宅之要件及其程序為何?又,該條
例除終止租賃契約之規定外,其排除土地法關於房屋租用規定之內容為
何?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二、土地法第 17 條規定:「左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一、林地。二、漁地。三、狩獵地。四、鹽地。五、礦地。六、水源地。
七、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試問:本條所稱「林地」、
「漁地」及「水源地」之意涵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三、土地登記依其發動方式之不同,可分為「申請登記」、「囑託登記」、「逕
為登記」等方式。請說明「申請登記」中「代位申請」及「代為申請」
之意義。又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有那些登記得為「代位申請」及「代
為申請」?(25 分) 
四、土地登記,依其性質之不同,分為總登記、標示變更登記、土地權利變
更登記、土地權利信託登記、更正登記、限制登記、塗銷登記與消滅登
記,其他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其所定之「其他登記」包括那
些登記?請列出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