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 地方特考 四等 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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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2350 全一頁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法律廉政
科目 刑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某日深夜十一時許,甲、乙夫妻與二位男性友人丙、丁於卡拉 OK 店外道別回家,
因乙穿短裙跨坐上機車,外籍勞工 A經過,瞄了乙一眼,引發甲、乙等人不滿,認
A偷窺底褲,甲嗆聲 A「看什麼!」,A因語言不通,未發一語,甲上前打 A
未成傷,A挨打後往宿舍奔逃。四人見 A逃跑,一路追趕,A害怕狂奔至某平交道
前,正逢警鈴響起,橫桿已降下;前有火車、後有追兵,A硬著頭皮強闖平交道,
但因列車疾駛而至,司機煞車不及而撞上 AA當場死亡。試問:甲等四人應負何
刑責?(25 分)
二、甲檢察官負責偵查成年被告乙之賣淫援交案件。甲於訊問時發現乙怕其從事性交易
之事被家人得知而欲隱蔽該案,甲便向乙要求發生性關係,否則將向乙之家人告知
該案,甲並表示若乙同意性交,將作出不起訴處分,乙唯恐家人知情,因此和甲在
甲之休旅車上發生性關係隨後甲對乙作出不起訴處分試問甲應負何刑責?(僅
依刑法作答,不討論特別刑法)25 分)
三、甲男在網路上認識 15 歲的少女乙,佯稱願每月以 5萬元對價包養乙誘使乙離家與
甲同居3個月後甲因錢花光於是強迫乙援交賺錢供甲花用試問甲應負何罪責?
25 分)
四、甲因分家產和其兄乙在甲家激烈爭吵,甲因氣憤,企圖燒燬該屋與乙共赴黃泉,遂
打開浴室外之瓦斯鋼瓶開關並拔掉軟管後,點燃瓦斯起火燃燒。然而因火勢猛烈,
除甲之房屋外鄰屋亦受波及計有三家被燒燬同時乙因陷身火海當場被燒死。
試問:甲應負何刑責?(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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