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2350  全一頁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法律廉政
科目: 刑法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某日深夜十一時許,甲、乙夫妻與二位男性友人丙、丁於卡拉 OK 店外道別回家,
因乙穿短裙跨坐上機車,外籍勞工 A經過,瞄了乙一眼,引發甲、乙等人不滿,認
為A偷窺底褲,甲嗆聲 A「看什麼!」,A因語言不通,未發一語,甲上前打 A但
未成傷,A挨打後往宿舍奔逃。四人見 A逃跑,一路追趕,A害怕狂奔至某平交道
前,正逢警鈴響起,橫桿已降下;前有火車、後有追兵,A硬著頭皮強闖平交道,
但因列車疾駛而至,司機煞車不及而撞上 A,A當場死亡。試問:甲等四人應負何
刑責?(25 分) 
二、甲檢察官負責偵查成年被告乙之賣淫援交案件。甲於訊問時發現乙怕其從事性交易
之事被家人得知而欲隱蔽該案,甲便向乙要求發生性關係,否則將向乙之家人告知
該案,甲並表示若乙同意性交,將作出不起訴處分,乙唯恐家人知情,因此和甲在
甲之休旅車上發生性關係。隨後甲對乙作出不起訴處分。試問:甲應負何刑責?(僅
依刑法作答,不討論特別刑法)(25 分) 
三、甲男在網路上認識 15 歲的少女乙,佯稱願每月以 5萬元對價包養乙,誘使乙離家與
甲同居。3個月後甲因錢花光,於是強迫乙援交賺錢供甲花用。試問:甲應負何罪責?
(25 分) 
四、甲因分家產和其兄乙在甲家激烈爭吵,甲因氣憤,企圖燒燬該屋與乙共赴黃泉,遂
打開浴室外之瓦斯鋼瓶開關並拔掉軟管後,點燃瓦斯起火燃燒。然而因火勢猛烈,
除甲之房屋外,鄰屋亦受波及,計有三家被燒燬。同時,乙因陷身火海當場被燒死。
試問:甲應負何刑責?(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