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104
年交通事業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代號:22640 
全一頁
等級: 薦任 
類科(別): 智慧財產行政
科目: 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與著作權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甲就 A機器享有我國新型專利權,目前還在專利保護期間內。甲將系爭專利專屬授
權予乙公司製造、銷售,雙方在專屬授權合約上並未約定當專利權受侵害時由誰主
張權利。乙公司再與丙公司簽訂銷售代理合約書,雙方約定,當消費者向丙公司訂
購A機器時,即由丙公司下單予乙公司生產製造 A機器,由乙公司製造完成後,再
由丙公司支付價金,並交付予消費者。合約有效期間為 2010 年1月1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止。在 2013 年7月間,消費者丁向丙公司訂購 6部A機器,丙公司乃向
乙公司下單請求乙公司製造,乙公司製造完畢交付予丙公司時,丙公司以每部 8,000
元之代價支付給乙公司。豈知丁對其訂購之 A機器不滿意,乃解除契約。丙公司將
該等機器收藏於倉庫中,嗣後得知戊對該等機器之構造有深入了解,遂將系爭 6部
機器委託戊維修,並改良性能後,以每部 10,000 元販賣他人。丙公司見改良後之機
器銷售頗佳,遂委託戊再製造 50 部,同樣以每部 10,000 元販售完畢。試問:丙公司
是否侵害甲之專利權?若有,該侵權訴訟應由誰提起?(30 分) 
二、甲出國去日本玩,帶回於日本市場上合法購得之我國電影「海角七號」DVD 一片。
甲自己欣賞之後,擺了一陣子。嗣因賣屋搬遷,就將屋內所有的家具、雜物連同 DVD
都賣給房屋之買受人乙。乙將 DVD 出租給丙,獲得租金收益。請問海角七號電影著
作財產權人丁得否向乙請求返還租金收益?並禁止其繼續出租?(35 分) 
三、甲公司為產銷世界知名之精品品牌的公司,自 1985 年首創將「水波紋」圖樣(如附
圖)作為商標使用於手提包,並於 2003 年12 月1日在我國智慧財產局獲准註冊為
商標,指定使用於「皮革及人造皮;旅行袋、行李箱、旅行用皮夾、旅行用皮件、
皮箱、手提行李箱」。甲公司將水波紋圖樣用於其所產製之水桶包及 Neverfull 包,
二者均為其近年來的主銷商品,平均價格約 25,000 元。乙公司亦從事皮包設計及銷
售業務,創設 2R 品牌,經由網路及實體通路銷售其商品,販賣價格約在 2,000 至3,000
元間。甲公司發現乙公司所販售的皮包紋路走向與其水波壓紋走向一致、粗細程度
亦相近,並於乙公司販賣處查獲 8件乙公司販售的皮包。爰訴請乙公司按查獲侵權
商品之零售單價 500 倍之金額賠償其損害。乙公司則抗辯系爭商標欠缺識別性,且
其所販售之皮包外觀並無特別凸顯水波紋飾,又皮包上附有 2R 商標,並非將水波紋
作為商標使用,不構成侵權。試問: 
該水波紋圖樣是否具有識別性,足以作為表彰皮包商品之標識?(5分) 
乙公司是否侵害甲公司之商標權?若是,甲公司請求按查獲侵權商品之零售單價
500 倍之金額計算賠償損害,其單價應如何認定?以 500 倍計算是否合理?如過
高,如何處理?(30 分) 
 
(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