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110 學年度國中數學能力競賽 賽前注意事項
考生部分
1. 比賽時間:110 年12 月5日(日) 08:00~11:20
2. 比賽地點:培英國中(新竹市學府路 4號)
3. 報到地點:培英國中活力館二樓
4. 報到時間:請於 08:00~08:30 攜帶學生證或具照片之在學證明,交由陪同親師至規劃的報
到組別完成報到。★學生不進入活力館,請在外等候。
5. 陪同親師未到者,取消學生應考資格,請務必提前與陪同親師聯絡好集合地點與時間。
6. 請記得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未帶者不得報到及應考。小叮嚀:完成報到後,請記得向陪同
親師領回學生證或具照片之在學證明,再至考場準備。
7. 競賽規則說明(考生務必詳閱!)
(1) 考生完成報到後,可先至考場準備。請考生依照座位表就座,身分證明(學生證、具照片
之在學證明)請放置左側桌角。
(2) 已入場之考生如未攜帶身分證明之考生不得應考,監考人員填寫試場違規紀錄,並請考
生簽名後,請其離場。
(3) 若需計算可寫在所發之計算紙上,但不可使用計算機、其他輔助工具或翻閱任何書籍。
(4) 在每場競賽期間,考生一出試場,則不得再次進入試場。
(5) 答案卷上已套印考生資料,考生填寫答案需完整、清楚,並填寫於答案卷上。
(6) 競賽信號、鈴聲響時開始作答,未響前不准動筆,並不得翻閱試題卷;信號、鈴
聲結束時,請停止作答,繼續作答者,該項成績以 0分計算。
(7) 測驗時請將個人手機、電子穿戴設備及鬧鈴器具關閉,並放置於個人手提袋內,不可拿
出來使用。
(8) 使用黑筆或藍筆填答;考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
功能之文具。計算證明題作答時,書寫內容不得超出答案卷格線外框,且務必使用黑色
或藍色墨水的筆(建議 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 0.7mm),不得使用鉛筆。更正時,可
以使用修正液(帶)。
(9) 測驗競賽完畢,考生可帶走題目卷。
(10) 如有下述違規事件,經監考人員填寫於試場違規紀錄表,並經考生簽名確認後,該項成
績扣 10 分計算,累計扣分至該項比賽 0分為限:
a. 測驗期間個人手機、電子穿戴設備及鬧鈴器具聲響。
b. 競賽期間口語交談或言行有異。
c. 使用計算機、其他輔助工具或翻閱任何書籍。
d. 競賽開始鈴響前動筆,或翻閱試題卷、答案卷。
e. 其他由監考人員認定之違規舉動。
(11) 以下情節者,以 0分計算:
a. 鈴聲結束停止作答後,繼續作答者,該項成績以 0分計算。
b. 未使用黑筆或藍筆填答,該張答案卷以 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