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群類要看對。
2. 總成績計算方式:以各科之「原始分數」去進行加權。
舉例:甲生統測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的原
始分數(扣除違規扣分後)分別為50分、60分、70分、80分、90分,
而各科目的加權依序分別為1、1.5、2、3、2.5,則甲生各科目實
得分數分別為國文50分(加權1倍)、英文90分(加權1.5倍)、數
學140分(加權2倍)、專業科目一240分(加權3倍)、專業科目二
225分(加權2.5倍),「總成績」為745分(各科加權後加總)。
3. 同分參酌:總分數相同時,會以各科權重的大小為順序,先比較權
重大的科目,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如果採計科目的權重相同時,
則依序以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英文、國文、數學為參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