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甲國中113學年度校務會議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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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立後甲國中 113 學年度第 1學期期末暨
2學期
一、開會人員:全體教職員工、家長及學生代表
二、開會地點:圖書館三樓會議室
三、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14 120 15 00
四、主 席:校長:陳瑞榮 紀錄:王香欽
司儀:許育菁 計時:陳儀婷
五、說 明:()請準時出席並簽到。
()請把握報告及發言時間,每人發言累計時間請勿
超過 3分鐘,逾時以鈴聲通知,以便會程進行暨
維護全體同仁權益
六、會議程序:
1500
1510
10 分鐘
1510
1530
主席報告
20 分鐘
1530
1610
各處室報告(含上次會議決
行情形報告)教務學務處各
10 分鐘其他處室各 5分鐘
40 分鐘
1610
1640
討論提案
30 分鐘
1640
1650
臨時動議
10 分鐘
1650
1700
主席結論
10 分鐘
17:00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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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113 年度第一學期末暨第二學期初
校務會議 1140120
一、 「新、誠、勤、篤」校訓,「優質甲中人、領航新世紀」校務發
展的願景。「品格、多元、適性、科創、國際、閱讀」課程發展
的內涵。「感恩、惜福」教育的本質,更是為人處世、生涯發展
成功的要素。「優質、卓越」校務發展的目標。感謝大家在校務
發展上的付出,在教育工作上的努力,亦勉勵同仁齊力為發展
更美好的後甲國中而努力。
二、 校務發展績效著重學生成就表現及優質文化發展;課業成績表現、專長興
趣表現、生活常規及學習態度表現,重點及根本在學生的常規與態度的表
現,即為品格教育。教育最重要的目的是適性發展,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
精神和態度!即是品格教育。學習精神跟態度正確了,自然就能有所成就
發展!在後甲國中只有多元適性發展,沒有不學習!無論是人蔘和蘿蔔
乾,我們都會盡全力來照顧,每一個學子都是我們的責任!
三、 學生事務或輔導管教,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負有初級管理及輔
導之責,尤是導師面對班級學生事務,更是應先行依導師權責
處理,此乃是導師班級經營專業的展現。
四、 輔導管教的基本功是陪伴,國中的孩子自律性仍低,心智發展
未臻成熟,需導師的陪伴與督導,有時更需導師的協助,敬請
導師多關懷同學平時的學習與表現,多陪伴班級同學,多次適
時的指導勝於一次性長時間的說教
五、 為促進教師專業暨維護教師權益,行政業務單位依法辦理各項
研習、宣導,請同仁依教師專業發展宗旨踴躍出席與會,依相
關規定配合辦理。
六、 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
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
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說明管教學生
時,其執行應經適當程序,且不得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請教
師確實遵守「正向管教、禁止體罰」之相關規定,避免有不當
管教及違法處罰之情事。更應避免師對生霸凌或性別事件。
七、 有關媒體報導的各種校安事件,或是大眾討論的管教規範,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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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有深深的感觸!我們可以有一些討論或調整,惟不能放
棄教師輔導管教職責,我們仍需繼續精進相關專業。請同仁多
掌握任教班級學生狀況,對學習表現或行為發展欠佳的同學,
多加以關懷勉勵,亦給予適當之補救措施,以提升班級經營成
效,尤是面對特殊需求及高關懷學生。平日觀察學生的行為、
了解學生的表現,看見學生的需求,發揮教師專業,做為精進
課程發展與輔導管教作為的指標。
八、 「教育之路,同行不孤單-沒有任何孩子落單,是此行最美的風
景」-2024 南市教育局年終成果發表。強調「教育之路,同
行不孤單」,更以「點亮心路「照耀學路」「開拓新路」「眺
望遠路」「榮耀之路」,呈現教育的每個重要階段,最後一同走
向象徵教育高峰的山,展現對教育成果的肯定與對未來的美好
展望。教育局持續以「扎根基礎,迎向未來:點亮每個孩子心中
的希望」為願景,擘劃教育政策目標,為孩子「閃亮開局」:
根基本學力、培養美學創思力、問題解決力、智慧科技力、全
球溝通力。
九、 臺南市教學亮點:「科技領航.機器人教育接軌國際,推動機
器人教育中程計畫。「人工智慧.擁抱 AI 教育浪潮,公私協力
扎根偏鄉 AI 及程式教育、普及學生運算思維力「科技 X
SDGs」數位深耕實施學校入選校數全國第一;數位深耕「課程
實施推廣獎」獲獎校數全國第一。「數位學習‧融入課中差異化
教學」「普特共融.普師貼近特教生需求」,普師特教專業增能
平台上線,提升普師特教專業知能「接軌國際.全國雙語教育
火車頭」,全國首推「雙語學校倍增計畫」,雙語教學專家教師
入校協作諮詢。
十、 教育的靈魂在人文,教育若沒有人文為內涵,就等於一個人沒
有靈魂一樣;教育的人文,就是要從老師樹立典範開始。老師
的言行都是學生的模範,尤其是中小學生,老師的身教、言
教,學生都看在眼裡,進入心裡;所以老師想把學生教好,一
定要先做孩子的典範。
十一、 本學期各項競賽成績非常亮眼,感謝各競賽項目業務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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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及協助的同仁們的努力,更感恩各項競賽指導老師辛勤的
指導。有大家的付出,學生才會有傑出的表現,親師生共榮。
十二、 因為感恩,所以惜緣、惜福。我們時時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感
謝同仁們的用心、感恩家長的支持、感動孩子們的努力
祝福 闔家安康、福慧增長!
十三、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師生參加校外各項競賽優秀成績:感謝各
位同仁的努力與付出,成就優質甲中績效。
1. 本校參加 113 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臺南市初賽)榮獲第二名及佳作
佳績
2. 221 陳品妘參加教育部 113 年飲食教育創意競賽-3屆健康影食小主播榮
獲銅質獎
3. 本校榮獲 2024PowerTech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作競賽 1金牌、4銀牌、1銅牌
佳績
4. 游泳隊參加 113 年台南市中小學游泳錦標賽榮獲國中男、女組團體雙料冠
5. 臺南市 113 年度國中英語文競賽榮獲英語讀劇 A1 組特優、英語團唱 A1
特優、英語說故事 A組優等
6. 黃怡蓉老師參加 112 學年度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 子計畫
二:提升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 國中小「英語課以英語授課為主」結
合線上學習平臺「Cool English」教案徵選榮獲佳作
7. 113 年度中小學 SCRATCH AI 程式設計競賽榮獲 Scratch 國中生活應用組
2佳作 1入選、AI 國中魷魚組第二名、AI 國中乒乓組 1佳作 1入選、AI
中迷宮組 2入選、AI 國中賽車組 2佳作
8. "後甲科普行動學習"社群,榮獲台南市 112 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績優團
隊評選佳作
9. 臺南市 113 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 316 王昱宸、206 陳泓翰、210
黃煒喆、215 林婉瑜、116 林秉豫、127 許瑋庭榮獲佳作佳績
10. 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 317 陳月華榮獲原住民族語朗讀特優、204 沈立紀榮獲
國語朗讀優等、翁瑞鴻老師教師組閩南語演說特優
11. 臺南市 113 學年度音樂比賽榮獲個人組 6名特優、54 名優等、5名甲等
12. 107 許云薾參加 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榮獲水墨佳作佳績
13. 本校於臺南市 113 學年度音樂比賽榮獲團體組銅管五重奏特優、直笛合奏
特優、弦樂四重奏特優、弦樂合奏特優、女聲合唱特優、男聲合唱特優、
國樂合奏優等、管樂合奏特優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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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19 賴威聿同學參加 2024 RoboRAVE 日本錦標賽榮獲木板迷宮國中組冠
軍、循跡國中組季軍
15. 本校學生參加臺南市 113 年公私立國民中學數學競賽表榮獲 1金、6銅、
35 佳作
16. 303 郭丞于、305 林理業、310 鍾昀璋榮獲臺南市 113 學年度國中獨立研究
數學自然科學類第一名
17. 本校田徑隊參加臺南市 113 年中小學田徑錦標賽榮獲佳績
18. 本校參加臺南市 113 年度語文競賽南二區預賽榮獲國中學生組團體成績第
一名、全市決賽榮獲第一類組國中組團體成績第二名、語文競賽全市決賽
榮獲第三類組國中組團體成績第二名
19. 本校參加台南市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榮獲水墨類-第二、三名、版畫類-
第三名、西畫類-第三名、畫法類-第三名、2佳作、平面設計類-4 佳作、漫
畫類-4 佳作
20.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13 年度「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甄選」本
校獲得國中組平面設計類 1名優等、1名甲等、1名佳作,國中組小書繪本
類佳作
21. 本校參加臺南市 113 年度語文競賽全市決賽榮獲 13 名優勝、3名第一名、2
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佳績
22. 207 吳彥勳同學參加 2024 CodeQuest 國際青少年程式爭霸賽全球榮獲三等獎
23. 本校榮獲 112 學年度健康促進績優學校評選第二名
24. 本校參加 2024 CodeQuest 國際青少年程式爭霸賽 107 吳彥勳榮獲銅質獎、
108 高煥淇榮獲優秀獎、208 李俊逵榮獲優秀獎
1
二、教務處
()本學期教務工作得以順利推展,以及對外各項競賽成績亮眼,在此衷心感謝學校
同仁的支持與配合。歲末新春之際,祝福大家事事順心如意!
()校外榮譽:
本學期多位教師及學生參加校外各項競賽榮獲佳績,榮譽成績
此處不多贅述在此對代表參加比賽的教師學生或指導老師致上十分謝意,
亦感謝各項競賽協助幫忙的行政同仁。
() 政策宣導與業務報告:
1.請確實遵守教學正常化規定:
(1)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課程內容應以複習為主。
(2)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課後輔導時間辦理。
(3)教師不得於校內從事不當補習,或於校外補習班兼課或不當補習。
(4)配課教師請依課表授課。
(5)不得公開公布學生成績排名
2.請教師同仁於監考時能確實督導避免學生有考試舞弊的機會如遇試卷或英聽
有問題,請立即處理並且與教務處聯繫才能及時處理,以免衍生後續效應。
3.教師同仁需特別留意與廠商的互動,勿接受廠商招待以免觸法。
4.這學期仍然發現有老師私下自行調代課的情況如需調代課請務必告知教學組
5.若老師們請假,請確實與代課老師做好課程銜接,以避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6.無論是導師、任課老師皆須級經與正向管教,營造友善學習環境與氛
圍,讓學生有感,以提升教學成效。
7.本校公開授課計畫請老師協助配合本學期尚未實施的同仁請務必於第二學期
進行。
8.目前教育局極力推動「課中差異化教學」希望教室裡沒有陪客老師在課堂上,
使用多元的教學方法提供不同難度的學習材料以滿足不同程度學生的需求
9.隨著本校班級數增多因此多了許多新進同仁我們深知在一個全新的環境中
適應和融入並非易事為了讓新進同仁能夠迅速熟悉本校的教學環境順利展開
教學工作,我們懇請各位資深同仁伸出援手,發揮同理心,主動協助他們。
10.第二學期 2/05()開學暨正式上課(第一節開學典禮第二節幹部訓練由任課老
師隨班,第三節正式上課)2/08()1/27()上班
10.2/10()開始第八節課輔學習扶助課程2/18()~2/21()各領域第一次教
學研究會。
()各組工作報告:
教學組
1. 寒假及年假自 121 ()204 (),一、二年級由教務處指派寒
2
假作業及「家庭母語月-講母語,逐家作伙來」每週互動記錄表(詳 113
學年度寒假生活須知),敬請各班導師督促學生按時習作。寒假作業於開學
後請任課老師收回批閱,作為平常成績。
2. 113 學年第二學期學習扶助(原補救教學)時間自 210 日起至 613 日,
利用星期一至五第八節課,請導師先生及有參與教學的教師協助相關事宜,
有問題隨時與教務處聯繫。
3. 三年級安排 121 ()124 ()為期 4天之寒假課輔各班課表
教師任課表已編妥印發,請各班導師掌握學生出缺席情形。
4. 寒假課輔期間若有請同仁代課,請務必回報教學組,作為核發鐘點費依據。
註冊組
1. 學期結束,煩請老師務必繳交『成績冊』至教務處,以備家長查詢『平時各
項成績及定期成績』。若老師您無法將成績冊繳交至教務處,也務必請您自
行保存好學生的平時成績。另,成績部分請老師務必自行處理,切莫交給旁
人插手學生成績,此做法有助於確保成績的公正性和保護學生的隱私。
2. 第三段定期紙筆測驗成績(國、英、數、自、社)定期成績,請老師於 1/20
(一)下午 18:00 將成績務必 e-mail 教務處。
3. 所有科目三段「日常+定期成績請老師務必於 1/22 下午 4:00 e-mail『英文
自然 數學 綜合 科技 本土領域老師 請寄給芬燕』『國文 社會 健體
文領域老師 請寄給美枝』----每一位老師只能 mail 一次檔案每一科目皆
『日常及定期』,請老師自行將成績貼好在成績檔上。
4. 老師您寄出成績檔前,請再一次檢視學生成績,以免因一個成績錯誤,導致
學期成績單錯誤。且寄出前,煩請老師再次檢視成績給得是否 OK
5. 本學期學生補考及格表現不理想;下學期初 2/17 仍啟動補考機制屆時拜託各
領域老師配合幫忙對有補考需求同學進行補救措施。另外,因三年級畢業在
所以 5/05 亦將辦理一次畢業補考期許學生避免因學科成績不及格而領
不到畢業證書。
6. 本學期三段學期成績單及學期成績單於 2/07(五)發。
7. 為減少紙張浪費11302 註冊須知僅在網路上公告供家長及學生參閱煩請
導師協助宣導。
8. 因下學期進入適性入學所有相關報名,拜託三年級導師務必交代學生於假期
期間準備好報名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
Ex:市級以上競賽獎狀 語言認證成績單—競賽積分 語言認證 2/14 網填
幹部小老師證明、體適能證明、相片…。
服務學習時數五專優免需 60hr;五專聯免需 56hr
3
9. 再次重申,基於維護學生權益,並避免因公布排名造成惡性競爭,斲傷學生
學習興趣與動機,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
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亦請所有任課老師,讓學生看到其他同學之分數之機
率盡量降低。
10. 每次段考後總會有補考學生,所以請老師盡量先不要張貼解答,尤其班級若
有需補考同學,請於補考完成後再公布答案,以免造成大家不必要的困擾;
亦在拜託導師協助叮嚀班級同學不要讓補考同學看到題目與答(
題目傳到 IG)也叮嚀補考同學不要刻意去探知當次段考題目盡量維持考試
的公平性(若老師仍有疑慮可以考慮各班考完連同題目卷收回先置放在班
級教室某個區域,待老師要檢討再發回)。謝謝大家。
11. 今年新生報到時間表定是 3/21()。若有同仁子弟預計今年入學本校,請於
首頁公告下載表單填寫資料表並 e-mail 給芬燕小姐謝謝後甲的未來需要
大家的扶持與參與,感謝。
12. 提供後甲國中截至 114.01.05 學區內設籍之學齡學生數。
設備組
1.圖書閱讀業務:
(1)請鼓勵學生利用時間多閱讀優良讀物並於閱讀護照上做記錄獎勵辦法為
完成閱讀護照 8篇可敘獎一次每學期以 5次嘉獎為上限請導師協助審核
後將閱讀護照送至設備組辦理敘獎。
(2)參加城市走讀台南米其林三星之旅,最高可敘嘉獎 9
(3)歡迎同學利用假期閱讀優良書籍並登入布可星球網站進行布可能量挖掘任
務,完成任務,最高可敘嘉獎 10
(4)寒假因假期短暫且人力不足本校圖書館不開放期末借書可延長至開學至
114 27日前還書。
2.教科書業務:
4
下學期各領域老師授課所需之課本及備課用書已請各書商業務發至各位教師桌
上,若還有遺缺或有配課需要課本可請撥以下電話連絡 ( 康軒:吳政倫
0911169650、翰林:張浩翔 0987121387、南一:歐宜哲 0929122456)或洽設備
組。
3.教學設備業務:
班級的電視遙控器將延用至下學期,煩請導師協助留意保管,降低遺失率。
資訊組
業務說明:
1. 寒假期間將整理班級電腦,請
”不要關閉延長線電源”
宣導事項:
1. 請老師們定期整理辦公室電腦內的資料,以免發生意外,資料無法救回。
2. 請老師們若是使用辦公室列表機,勿大量列印個人或班級所需資料。
3. 學校提供的網路服務(網頁、雲端硬碟等)僅提供老師存放教學相關資
料,若有上傳任何學生資料、公務資料若有個資或機敏資訊外洩或遺
4. 老師若使用隨身碟攜帶教學檔案至各班電腦使用,請特別注意防毒問
3C
5. 108 11日公佈實施。請勿開啟不明來源信
1
二、教務處
() 蛇來運轉,蛇步青雲!」衷心祝福每位夥伴,在新的一年裡,工作順心身體無
恙,家庭美滿,平安喜樂!
()感謝三導、任課教師支持與協助三年級寒假輔導以及下午自習,因為有你們,學生
學業在寒假期間得以延續學習不間斷。
()2/05()第一節開學典禮,第二節幹部訓練(任課隨班),第三節正式上課。
()2/08()1/27()上班。
()2/10()開始本學期第八節課輔以及學習扶助課程,請老師們提早備課
()2/18()~2/21()辦理各領域第一次教學研究會;05/23()-05/29()第二次教
學研究會辦理第二次教學研究會
()請教師依課程計畫裡的教學進度授課,做好班級經營,營造良好學習氛圍,以提升
教學成效。另外,也委請導師督導副班長填寫教室日誌,教學組會定期檢查,以落
實教學正常化政策。
()本學期仍然辦理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計畫,上學期尚未實施的同仁,請於本學期儘
早安排,授課計畫表件紙本統一於期末交給各領域召集人並繳交至教學組彙整。
()本學期仍有許多活動與政策需要仰賴各位同仁協助幫忙目標都是希望學生好、
師好、學校好、大家共好,這條道路需要大家協力同行,共同攜手完成各項任務
挑戰
()各組工作報告:
教學組
1. 第二學期課表請各位老師於學校首頁課表查詢頁面左側,可選擇「學期」加以審
紙本課表將於 25()發放,大部分與第一學期課表相同,部分有因公
務需要、個人需要等因素做適度更改,請同仁按照課表上課,勿私下調課或調換
授課班級,各節次作息時間均與第一學期相同,請老師們務必準時上、下課。
2. 三年級第二學期進入密集復習輔導階段,各項考試之日期及範圍,敬請參閱考試
時間表。請同仁多為學生課業整理與復習,並適時提供補充資料。亦請各位老師
於課堂中能要求學生常規、服裝儀容,勿讓學生伏案睡覺、看課外書籍、使用手
機,以發揮教師專業。
3. 本學期補考,將於開學後第二週 2/17()班會時間進行會考科目補考,屆時勞煩
各班導師於指定時間(三年級第 6;二年級第 7節)到教務處領取補考考卷。
4. 各科負責編訂教學預定進度之教師請注意各次考試時間及學校活動日期,妥善安
排進度,進度表請於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會()討論通過後交回教學
組。各專科教室及生物科實驗室負責人請於開學一星期內加以整理完畢,創造良
好的教學環境,以利教學進行。
2
註冊組
1. 本學期學生補考及格表現不理想;學期初 2/17()仍啟動補考機制,屆時拜託各領
域老師配合幫忙對有補考需求同學進行補救措施。另外,因三年級畢業在即,所以
5/05 亦將辦理一次畢業補考。期許學生避免因學科成績不及格而領不到畢業證書。
2/21() 早上 7:40 召開成績評輔小組會議,請領域召集人準時與會,亦請各位
任課教師共同關心補考同學補考成績,以達補考之成效。
2.上學期三段成績單及學期成績單預計於 2/07(五)發,當天送交副班長轉交導師並
請導師蓋導師章後交給同學。
3.為減少紙張浪費,11302 註冊須知僅在網路上公告,供家長及學生參閱,煩請導師
協助宣導。
4.再次重申,基於維護學生權益,並避免因公布排名造成惡性競爭,斲傷學生學習興
趣與動機,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
校排名。亦請所有任課老師,讓學生看到其他同學之分數之機率盡量降低。各班平
均排名提供老師教學參考但不得呈獻於班級學生。
5.每次段考後總會有補考學生,所以請老師盡量先不要張貼解答,尤其班級若有需補
考同學,請於補考完成後再公布答案,以免造成大家不必要的困擾;亦請導師協助
叮嚀班級同學不要讓補考同學看到題目與答案(也不要把題目傳到IG),也叮嚀補考
同學不要刻意去探知當次段考題目盡量維持考試的公平性(若老師仍有疑慮
以考慮各班考完連同題目卷收回先置放在班級教室某個區域待老師要檢討再發回)
謝謝大家。
6. 關於監考收卷:
(1)再次拜託,請所有老師務必配合。若考試監考科目為『畫卡』考科,請將答案
卡依『座號』排列後,再送教務處繳交。老師若不方便收取,可直接請班級
1 號、11 號、21 號同學收卡,老師再進行點收即可;切勿雜亂無章,致卡片
不易檢核。
(2)麻煩老師監考收卷後,一定要清點答案卷數量,避免遺漏學生答案卷而難以處
理。且立即將試卷+試卷袋一併送回教務處,避免停留班級處理事務及路上聊
天。因教務處需清點試卷無誤,任課老師始能領取試卷,避免因少數老師延誤
致使任課老師無法領取,敬請協助並配合。
(3)任課老師領取學生試卷批改時,請先於教務會議室填寫試卷簽領單並避免拿錯
班級,謝謝。
7.依教育局規定,彈性學習課程皆必須列出學生學習成績表現,所以含自治活動及社
團皆必須寄送成績,自治活動請導師評定學生表現分 3次段考寄送,社團部分因外
聘老師過多,請學務處協助處理。所有彈性學習課程亦請按成績評量標準給分,惟
彈性學習課程成績僅於學期成績單呈現,不列入學期總成績計算。另『本土語言』
屬語文領域:國文*5+英文*3+本土語*1 計算學期總成績。
3
8.本學期學生證核章時間:請班級副班長協助收取學生證 2/25~2/27 送至教務處核
章。(原則上一年級:2/25;二年級:2/26;三年級:2/27)
設備組
1.圖書閱讀業務:
(1) 請鼓勵學生利用時間多閱讀優良讀物,並於閱讀護照上做記錄,獎勵辦法為完成
閱讀護照 8篇可敘獎一次,每學期以 5次嘉獎為上限,請導師協助審核後將閱讀
護照送至設備組辦理敘獎。
(2) 參加城市走讀台南米其林三星之旅,最高可敘嘉獎 9
(3) 歡迎同學利用假期閱讀優良書籍並登入布可星球網站進行布可能量挖掘任務,完
成任務,最高可敘嘉獎 10
(4) 圖書館每年會增購新書,若教師有優良圖書推廌可提供書單,書單表格可至學校
首頁各類表單下載,寄至設備組以供往後購書參考。
2.教科書業務:
(1)下學期各領域老師授課所需之課本及備課用書已請各書商業務發至各位教師桌
上,若還有遺缺或有配課需要課本可請撥以下電話連絡 ( 康軒:吳政倫
0911169650翰林:浩翔 0987121387南一:歐宜哲 0929122456奇鼎:許維廷
0958155351)或洽設備組。
(2)依教育部來文宣導教師運用數位平臺或雲端下載方式取得相關教學資源以不
再向各出版公司另行索取光碟為原則。
3.教學設備業務:
班級的電視遙控器延用至本學期,煩請導師協助留意保管,降低遺失率。
資訊組
業務說明:
1. 目前正積極建置校園無線網路,提升校內網路涵蓋率,以便達成走到哪網路就
到哪。依以下規則連線:
(1) 全校 eduroam eduroam-A openid 連線
(2) 學校平板一律使用 TN-HCJH-Tablet 皆已輸入密碼,會自動連線
(3) 未來將增加 TN-Teacher openid 連線會與班級教室電腦觸控大電視
教學平板等串連在同一個網路,因此可做投影等教學應用,屆時再請大家多加
利用。
2. 光碟機已是將淘汰的產品,很常發生讀取慢或挑片等問題,且造成的因素太多,
無法有效更換解決,因此學校電腦所安裝的光碟機,若因跳針或挑片皆不更換維
修,請大家多加使用雲端硬碟或校內網路硬碟。
4
3. 本學期書商皆響應環保,希望用電子檔提供電子書和其他資料,也配合學校光碟
機不維修政策請大家使用「校內網路硬碟」
(提升 10G 網卡電子書完全不需安
裝喔!)
凡校內公用電腦(班級教室專科教室辦公室等)皆可設置連結直接
開啟(唯讀)
宣導事項:
1. 學校提供的網路服務(網頁、雲端硬碟等)僅提供老師存放教學相關資料,若有上
傳任何學生資料公務資料造成個資或機敏資訊外洩或遺失後果須自行負責
2. 老師若使用隨身碟攜帶教學檔案至各班電腦使用,請特別注意防毒問題,避免導
致班級電腦或其他老師的 3C 載具中毒。
3. 陸資設備或個人設備請勿公務使用,且不得與公務網路連接,公務使用之資通設
備,請勿安裝非公務用軟體,感謝配合。
-1
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學務處報告
一、 本學期學務處工作承蒙本處室同仁團隊合作及全體教職員工協助各項工作創新精進成果卓
謹致謝忱!並且也要感謝同仁們這些時日以來對學務處的協助與配合方能完成多項任務
歲末新春之際,祝福大家事事順心如意!
二、 校外榮譽:
本學期校外各項競賽榮獲佳績榮譽事蹟已公布於本校網站在此對代表參加比賽的教師
生或指導老師致上十分謝意,亦感謝各項競賽協助的行政同仁。
三、 政策宣導與業務報告:
() 教育宣導及活動:
1. 「友善校園週」「交通安全宣導月」「春暉專案教育宣導月」「健康促進月」
「品德教育宣導週」「環境教育週」,統整宣導,強化實效。
2. 長年推展教育活動。
3. 反毒反菸宣導、教師知能研習。
4. 「全國防災日」防災防震演習。
5. 生活常規服裝儀容教育、交通安全專題演講、環境教育研習。各類球類育樂營。
() 班級經營及比賽:
1. 班際整潔秩序比賽,表揚全學期總成績優秀班級,見附件一。
2. 每月固定導師會報,持續運作,營造開明、互信校風。
3. 校慶運動會各項競賽。
4. 國三:畢業旅行戶外教育、畢業紀念冊優質呈現。
5. 國二、國一:國語演說比賽。
() 教師正向輔導與管教宣導請老師務必詳閱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見附件二
() 這學期發生多起衝突及受傷事件,請老師們留意上課 45 分鐘、午餐及午休時間,均
需留意學生狀態,以協助家長到校了解事件發生經過。
() 請老師務必知悉性平、霸凌、兒少保護以及其它校安通報時限,若不清楚可以詢問
學務處,以免延誤通報。
() 任課教師上課須知提醒尤其是學生點名要確實遲到須註記時間去健康中心須確實
掌握其行蹤;上課 15 分鐘後仍行蹤不明者,務必請風紀股長至學務處通報,以免學生
發生意外有相關責任問題也請任課老師確實於點名單上針對任教班級之整潔及秩序表
現進行優劣之勾選有特殊狀況請協助註記以利導師及行政單位掌握班級近況
四、 各組業務工作報告:
() 活動組:
1. 感謝各班導師協助活動組相關推行相關業務,使業務推行順利。
2. 三年級於寒假中申請服務學習時數轉換敘獎期程:
113 120 ~2 14 日服務之時數請於 113 217 (六)下午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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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此階段只受理寒假中之服務時數轉換申
2. 寒假期間有意申請進行校外服務之學生,務必符合校內申請程序。
受理校外服務申請時間:寒輔 1/21(一)-1/24(五)期間,時段為 0800-1200
請導師轉知班級學生及家長。若有疑慮,請洽活動組郭老師 2388118-1034
() 生教組:
1. 教育部各級學校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請參閱學校網站公告。
https://www.hcjh.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645
2. 寒假輔導期間導師工作:
(1) 指導各該班學生 0730 準時到校、1055~1110 掃地、1155~1210
(2) 登錄班級遲到、缺曠學生,連絡家長處理。
(3) 指導班級秩序及整潔工作之實施。
(4) 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件。
(5) 指導班級學生對教室及教學設備之維護。
3. 寒假輔導上課時間表:
第一節
第二節
第四節
環境打掃
第五節
0730
-
0815
0820
1
-
0905
1010
-
1055
1055
-
1110
1110
-
1155
() 衛生組:
1. 榮譽榜:
1 113 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126 黃晨睿榮獲佳作。
2 臺南市 113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創意標語設計比賽:128 蔣雨彤榮獲第一
名;134 鍾加樂、209 謝捷崴、317 賴柏丞榮獲佳作。
2. 宣導事項:
1 衛生組業務內容:
登革熱防治、傳染病宣導、愛滋病宣導、狂犬病宣導、垃
圾分類、資源回收、二手制服回收、環保教育(含美化綠化)、健康檢查及
宣導、零塑運動。
2 登革熱防治相關事項:
感謝全體師生對於校園環境清理清掃所付出的心力,讓全體師生有優質之環
境得以工作及求學。煩請全體師生配合每週一的「校園登革熱防疫孳清日
相關登革熱防治的校園清掃工作,將廢棄容器做整理與回收,必要容器之使
用,不忘巡、倒、清、刷清孳要領,時刻留意周遭環境是否有相關病媒蚊孳
生之可能情事!
3 資源回收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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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老師協助持續推動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在上課前班級教室
如果過於髒亂可以請同學清理座位周圍垃圾另外請全校教職員工
能協助確實進行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廚餘請勿連同容器丟入回收桶或垃
圾桶內若無法立即處理廚餘清倒可以將廚餘先倒入塑膠袋後綁緊
再丟入一般垃圾桶。校內回收室開放時間 0800-0820(週一)、
1455-1515(週一-週五)請各位同仁配合開放時間做資源回收作
業。
寒假期間,回收室開放時間為 1050~1115如教師同仁們有辦理活
動,或是清理辦公室環境有清理垃圾的需求請事先跟衛生組聯繫
勿逕自將垃圾放置在回收室外。感謝大家的配合。
4 校園緊急傷病辦法,如附件三,請教職同仁們務必熟悉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 體育組:
1. 感謝全校同仁於校慶運動會期間各項活動的協助,使運動會圓滿順利。
2. 本校運動團隊,今年度對外比賽成績優異,感謝所有教練的辛勞!
1 田徑:李霈宸教練、陳慶鐘教練、劉建成教練、涂添貴教練
2 足球:龔昆亮教練、林聖翔教練、葉玉霜教練
3 羽球:林孟逸教練、黃乙婷教練
4 游泳:廖秉泓教練、劉柏翔教練
5 籃球:劉憲昌教練、林斯涵教練
6 排球:楊昇翰教練、劉嘉翔教練
7 橄欖球:蔡銀展教練、陳俊吉教練
8 韻律體操:卓雨萱教練
3. 體適能檢測、各項運動校隊推廣、體育班招生、基層訓練站培訓,感謝學校的體育同
仁及教練的協助,使得體育業務推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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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臺南市立後甲國中 113 學年度第 1學期
整潔秩序比賽得獎班級
項目
班級
備註
第一名
三年 9
林翠蓮老師
三年 16
三年 22
范毅軍老師
三年 21
第二名
三年 15
蔡家薰老師
三年 5
三年 18
廖俐蓁老師
三年 10
三年 14
第三名
三年 16
蔡素珍老師
三年 3
三年 23
陳孟妍老師
三年 9
三年 19
第一名
二年 20
阮愉雅老師
二年 20
二年 25
曾怡美老師
二年 22
第二名
二年 22
吳權益老師
二年 21
二年 26
顏美如老師
二年 25
第三名
二年 21
黃文雅老師
二年 5
二年 23
王佳蓉
二年 26
第一名
一年 3
余彥翬老師
一年 22
一年 30
劉怡君老師
一年 30
第二名
一年 5
林育樹老師
一年 21
一年 11
袁如惠老師
一年 34
第三名
一年 1
曹翔勛老師
一年 13
一年 7
許育甄老師
一年 14
一年 32
邱瑞芳老師
一年 16
前三名導師部分獎勵:嘉獎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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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中華民國 103 829 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6 829 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9828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11 630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13219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
第一條 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輔導與管教學生,依據教師法第三十二條及教育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以下簡
稱本辦法)落實教育基本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
第二條 定義
本辦法所列名詞定義如下:
教師指教師法第三條所稱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
資格之專任教師。
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四條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
或個別處置。
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包括
合法之處罰及違法之處罰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霸凌、不當管教及其他違法處罰(參照附表一)
四、體罰:指教師法施行細則規定之體罰。
五、霸凌:指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之霸凌。
不當管教指教師對學生採取之管教措施違反輔導管教相關法令之規定而使學生身心受到侵
害之行為。
七、其他違法處罰指其他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違法行為包括涉及刑事法律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
相關行政法規之行為。
第三條 教師以外輔導管教人員之準用規定
本校教師以外輔導管教人員(包括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或校安人員學務創新人員
實際執行教學之教育實習人員專業輔導人員運動教練社團指導老師及其他輔導管教人員)
用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輔導與管教學生事宜,
以落實教育基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維護校園安全及教學秩序。
前項準用人員於執行輔導與管教學生前宜先經適當之學生權利與校園法律實務輔導諮商及正
向管教等專業知能培訓學校並應安排其接受相關在職訓練俾能積極導引學生適性發展協助培養
其健全人格,創造友善校園文化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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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包括:
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
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
二、培養學生自尊尊人、自治自律之處世態度。
三、維護校園安全,避免學生受到霸凌及其他危害。
四、維護教學秩序,確保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五條 平等原則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第六條 比例原則
教師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較少者。
三、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第七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情狀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審酌個別學生下列情狀,以確保輔導與管教措施之合理有效性:
一、行為之動機與目的。
二、行為之手段與行為時所受之外在情境影響。
三、行為違反義務之程度與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四、學生之人格特質、身心健康狀況、生活狀況與家庭狀況。
五、學生之品行、智識程度與平時表現。
六、行為後之態度。
前項所稱行為包含作為及不作為。
第八條 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採取輔導及
正向管教措施,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基本考量如下:
一、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二、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之個別差異,符合學生之人格尊嚴。
三、啟發學生自我察覺、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
四、對學生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良行為,應多予讚賞、鼓勵及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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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教導學生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學生承受挫折之能力及
堅毅性格。
六、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行為而處罰其他或全體學生。
七、對學生受教育權之合理限制應依相關法令為之,且不應完全剝奪學生之受教育權。
不得以對學生財產權之侵害(如罰錢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但要求學生依法賠償對公物或
他人物品之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九條 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
本校或本校教師處罰學生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以了解其行為動機與目的等
重要情狀,並適當說明所針對之須導正行為、實施處罰之理由及措施。
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之處罰措施
必要時,得將學生移請學生事務處(以下簡稱學務處)或輔導處(室)處置。
教師應依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請求,說明處罰過程及理由。
第十條 對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之資訊公開及溝通
本校應對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公開本辦法校規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
關資訊。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本校家長會對本辦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有不同意見時,得向學校提出意見。
本校於接獲意見時應溝通協調及說明理由認為前項所提意見有理由時應予修正或調整
為無理由時,應提出說明。
第十一條 個人或家庭資料之保護
教師因輔導與管教學生所取得之個人或家庭資料,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對外公開或洩漏。
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
向本校申請閱覽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確有必要者為限。
第十二條 對學生之輔導
教師應以通訊面談或家訪等方式對學生實施生活輔導必要時做成記錄遇有學生身心狀況
特殊,需要專業協助時,教師應主動要求輔導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
第十三條 學校對教師之協助
學校應注重教師之學生權利教育訓練整合內外部資源協助教師實施班級經營及正向管教
理教師在職教育及宣導,強化相關法令素養,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第十四條 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
學生學業成就偏低而無第十五條各款所列行為者教師除予以成績考核外應瞭解其學業成就
偏低之原因(如是否因學習能力不佳動機與興趣較低學習方法無效情緒管理或時間管理不佳
不良生活習慣或精神疾病干擾所致)並針對成因採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如各種鼓勵口頭說
理、口頭勸戒、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補救教學等)。但不得採取處罰措施。
前項之輔導無效時教師認為應進一步輔導時得以書面申請學校輔導處(室)處理必要時並
應尋求社政或輔導相關機構支援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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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應輔導與管教之違法或不當行為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校及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
一、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法規。
二、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校規。
三、危害校園安全。
四、妨害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第十六條 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
本校校規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本校校規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不得訂定對學生罰錢或其他侵害財產權之規定
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本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以維
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本校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與法令或校規牴觸者無效。
第十七條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口頭糾正。
三、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要求其打掃環境)。
十、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
十一、經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其他符合第二章規定之管教目的及原則,且未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
教師得視情況,若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主動發現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管教
一、學生身體確有不適。
二、學生確有上廁所或生理日等生理需求。
三、管教措施有違反第一項規定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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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對學生實施第一項之管教措施後審酌對學生發展應負之責任得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
顧者,並說明採取管教措施及原因。
第十八條 教師之強制措施及阻卻違法事由
學生有下列行為非立即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不能制止排除或預防危害者教師得採取必
要之強制措施,不予處罰:
一、攻擊教師或他人,毀損公物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二、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或不當使用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列違禁物品有侵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虞
四、其他現在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
教師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教師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以及為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正常進行之必要管教行為不予處罰
教師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
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教師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
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教師有第一項至前項不予處罰之情形時,亦不得予以不利之成績考核。
第十九條 學務處及輔導處(室)之特殊管教措施
依第十七條所為之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管教顯已妨害現場活動教師得要求學務處或輔導
(室)派員協助,將學生帶離現場情況急迫時學務處或輔導處(室)應派員協助處理,非有正
當理由不得拒絕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時得強制帶離現場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
就前項情形,教師應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其參考。
各處室人員將學生帶離現場後得安排學生前往圖書館輔導處(室)或其他適當場所,參與適
當之活動,或依規定予以輔導與管教。
學務處或輔導處(室)於必要時得基於協助學生轉換情境宣洩壓力之輔導目的衡量學生身
心狀況在學務處或輔導處(室)人員指導下請學生進行適合適量之活動或運動項目,但不應基於
處罰之目的為之;若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應即調整或停止。
第二十條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協助輔導管教措施
學務處或輔導處(室)依第十九條實施管教須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到校協助處理者應請
其配合到校,協助本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
本校於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應依家庭教育法規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提供相
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等服務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拒絕配合時應聯繫社政單位進行家庭訪視
或協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
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下列各款措施時應依本校學生獎懲相關規定簽會導師
及輔導處(室)提供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為之但情況急迫,應立即移送警察
機關處置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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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
二、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
三、聯繫社政及相關單位協助提供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諮商及其他專業服務。
四、送請少年輔導單位輔導。
五、移送警察機關處置。
六、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學生獎懲委員會應保障當事人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發言之權利並充分討論及記載
先前已實施各項管教措施之教育效果。
本校除採取第一項所定處置外,必要時,應聯繫社政單位協助處理。
學生家庭為脆弱家庭或難以期待發揮輔導管教功能之家庭時得不採取第一項第一款之帶回管
教措施,而應聯繫社政單位協助處理或尋求其他校內外兒少保護資源。
學生交由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每次以五日為限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或與法定
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面談以評估其效果帶回管教期間本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繼續予以適當之
輔導;必要時,本校得終止帶回管教之處置;帶回管教結束後,本校得視需要予以補課。
第二十二條 高關懷課程之實施
為有效協助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本校應視需要,開設高關懷課程。
學務處或輔導處(室)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參加高關懷課程之處置時應依本校規定
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或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議決後,始得為之。
本校得設高關懷課程執行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業務承辦處室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小組成員
得包括本校各處室主任相關業務組長家長會代表導師等執行小組應定期開會每學期應召開
二次以上會議,規劃、執行及考核相關業務,並改進相關措施。
高關懷課程編班以抽離式為原則,依學生問題類型之不同,以彈性分組教模式規劃安排課程
(如學習適應課程生活輔導課程體能或服務性課程生涯輔導課程等)每週課程以五日為限
每日以七節以下為原則。
高關懷課程之師資依實際需要經執行小組議決後由校長聘請校內外開設相關課程或活動專
長之人員擔任。
本校應視實際開設班別,設專責教師擔任導師工作,以每班一名為原則。
第二十三條 校園安全檢查之限制
為維護校園安全,本校發現或接獲檢舉、通報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對學生身體、其隨身攜
帶之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或專屬學生私人管領之空間(如抽屜、上鎖之置物櫃等),進行
必要之校園安全檢查:
一、特定身分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
前款以外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各款及第二項第一款所列違法或違禁物品時
務處應與校長接獲通報之教職員工導師或家長代表以電子通訊或當面討論等方式進行緊急會商
認該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應對該生進行檢查。
三、其他法規明文規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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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第一款所稱特定身分學生,指下列各款之學生:
少年法院審理中或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執行期間並經本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決議有危害他人生
命、身體之虞者。
有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偏差行為並經本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決議
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
前項各款特定身分學生應由本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審議認定或變更認定其參與人員應以有
權知悉該款特定身分學生名單之本校人員、有關之司法人員或社工人員為限。
參與本校校園安全檢查會議緊急會商及執行校園安全檢查之所有人員對特定身分學生及被安
全檢查學生之個人資料,均負保密義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範辦理。
第二十四條 校園安全檢查之進行方式
為維護校園安全及學生之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本校應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
訂定相關規定由學務處依規定進行必要之校園安全檢查本校應指定二位以上人員進行檢查並依
被檢查學生意願得由一至二位當時在校之本校教職員或學生陪同他人生命身體有遭受緊急危害
之虞時,免除陪同人員。
本校指定人員進行前項之檢查時,被檢查之學生本人希望在場時,應同意其在場。
本校進行前項之檢查時應全程錄影檢查結束後應記錄檢查結果並保存本校及有權調閱或
保管本條影像資料之人員,應負保密義務。
前項之影像資料及檢查結果紀錄本校應保存至少三年有相關之申訴再申訴行政爭訟及其
他法律救濟程序進行時本校應保存至該等救濟程序確定後至少六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
定。
本校之錄影設備資料保存備份方式及影像資料調閱應參考教育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規定
辦理。
本校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基於職權要求或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訴願審議
委員會、法院調查案件需要時,本校有配合提供影像資料之義務。
本校依第二十三條或本條規定所為之校園安全檢查縱使未發現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各款
所列違法物品或違禁物品,仍為合法之安全檢查。
第二十五條 違法或違禁物品之處理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法物品時應儘速通知學校本校立即通知警察機關處理
情況急迫時,得視情況採取必要之處置:
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槍砲、彈藥、刀械。
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麻醉藥品及相關之施用器材。
教師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下列違禁物品時應交由本校予以暫時保管並由本校視其情節通知
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領回但本校認為下列物品有依相關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必要者應移
送相關權責單位處理:
一、前項以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之刀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
二、猥褻或暴力之書刊、圖片、影片或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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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菸、酒、檳榔或其他有礙學生健康之物品。
四、其他法令規定之違禁物品。
教師或本校發現學生攜帶前二項各款以外之物品有妨害學習教學或校園安全之虞者得予暫
時保管,於無妨害學習、教學或校園安全之虞時,返還學生或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領回。
教師或本校為暫時保管時應負妥善管理之責不得損壞但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接到本校
通知後未於通知書所定期限內領回者本校不負保管責任並得移由警察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對公物之賠償
學生毀損公物應負賠償責任時,由本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辦理。
第二十七條 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學生之轉介措施
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時發現學生有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者將輔導與管教紀錄連同書面申
請書送本校輔導處(室),斟酌情形安排學生接受心理諮商,或依法定程序接受特殊教育或治療。
第二十八條 學生之追蹤輔導及長期輔導
教師學務處及輔導處(室)對因重大違規事件受處罰學生之追蹤輔導應依學生輔導法及相關
法令處理。
第二十九條 脆弱家庭學生之處理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發現學生可能處於脆弱家庭時,應通報本校。
本校應採取晤談評估等方式辨識學生是否處於脆弱家庭建立預警系統建構其篩檢及轉介處
遇之機制以預防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發生並得於事件發生時啟動校園危機
處理機制,有效處理。
本校知悉學生因家庭因素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或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因忽視教
致學生有偏差行為受保護管束處分或刑之宣告時應視個案情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或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相關規定通報各該主管機關請求相關機關(構)應依法處置並負保密義務
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範辦理。
第三十條 法令規定之通報義務
教師在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及校園安全
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通報;並依法保密,注意維護學生秘密及隱私。
第三十一條 禁止體罰及霸凌學生
依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及霸凌學生之行為。
第三十二條 禁止違法處罰學生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得採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避免違法處罰學生。
第三十三條 禁止行政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避免有構成行政罰法律責任或國家賠償責任之行為。
第三十四條 禁止民事違法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避免有侵害學生權利,構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行為。
第三十五條 教師違法處罰學生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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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有體罰霸凌不當管教或其他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本校應按情節輕重依教師法、教
師成績考核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適當之懲處或其他處罰。
第三十六條 應提供學生申訴途徑
本校應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及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學生對本校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提出申訴之救
濟途徑,以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增進校園和諧。
第三十七條 申訴之提起
學生對本校有關其個人之懲處管教措施或決議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應依國民教
育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向本校提出申訴。
第三十八條 學校之協助處理紛爭
經當事人請求或必要時,本校應協助教師處理紛爭。
教師因合法管教學生與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發生爭議政爭訟或其他司法訴訟時本校
應依教師之請求,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三十九條 學校提供所需之設施及用品
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工作所需之設施(如諮商處所)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如錄影設備)違法物
品保管設備(如密封夾鏈袋保管盒保管櫃)安全檢查錄影資訊設備(如電腦儲存設備)及文件表
(如輔導管教記錄表家長通知書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申請表獎懲委員會裁決書獎懲委員會
裁決通知函學生申訴單)應由本校行政單位統一提供之其中提供學生或法定代理人使用之文件
表單,應公開於本校網站,並以適當方式宣導。
第四十條 本辦法之訂定程序
本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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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
違法處罰之類型
違法處罰之行為態樣例示
體罰
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例如毆打、鞭
打、打耳光、打手心、打臀部或責打身體其他部位等。
教師責令學生對自己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例如命學生
自打耳光等。
教師責令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例如命學
生互打耳光等。
教師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例如交互蹲跳、
半蹲、罰跪、蛙跳、兔跳、學鴨子走路、提水桶過肩、單
腳支撐地面、上下樓梯或其他類似之身體動作等。
霸凌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之霸凌。
不當管教
指教師對學生採取之管教措施違反輔導管教相關法令之規
定,而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例如站立反省每次超過
一堂課,每日累計超過兩小時,或對學生罰錢或非暫時保管
之沒收或沒入學生物品。
其他違法處罰
涉及刑事法律之公然侮辱、誹謗、強制、恐嚇等行為,及
違反與教師專業倫理相關之行政法規(例如性別平等教育
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使學生身心受到侵
害之違法行為。
本表僅屬舉例說明之性質,其未列入之情形,符合法定要件者,仍為違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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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與學生溝通時,先以「同理心」技
巧了解學生,也讓學生覺得被了解
後,再給予指正、建議。
一、「你的好朋友找你打電玩,你似乎很難拒絕;但是,
如果繼續用太多時間玩電玩你也知道會有很多問題
發生。怎麼辦?讓老師和同學一起來幫助你。」
「老師了解你受委屈很生氣,所以你忍不住罵出三
字經但是,罵完三字經對你自己對別人有沒有
好處?還是帶來更多麻煩?」
告訴學生不能做出某種行為,清楚
說明或引導討論不能做的原因。而
當他不再做出該行為時,要儘速且
明確地對他不再做該行為加以稱
讚。
「上課時在沒有舉手並被邀請發言時請你不要講話
「因為如果你講話老師講課的時間就不夠老師也會分
心,課就會講不完或講不清楚,同學可能聽不懂。」
「想想看如果你很想聽課却有同學不斷講話你會受
到什麼影響?」
「以前你上課常隨便講話但今天你沒有隨便講話你很
有禮貌(或很會替別人著想)。」
除具體協助學生了解不能做某種不
好行為及其原因外,也要具體引導
學生去做某種良好行為,並且具體
說明原因或引導學生討論要做這種
好行為的原因,並且,當他表現該
行為時,明確地對他的行為加以稱
讚。
「當你要講話時,請你注意場合與發言程序。」
「如果老師講課時每個同學都可以任意講話你認為這
樣好嗎?有什麼壞處?相反地,如果大家都能不隨便講
話,則有什麼好處、壞處呢?」
「○○同學要講話時會先舉手問老師很有禮貌○○
同學在老師開始上課就不再講話會很認真地看著
老師,讓老師很高興,很想好好教給你們最好的!」
利用討論、影片故事或案例討論、
角色演練及經驗分享,協助學生了
解不同行為的後果(對自己或他人
的正負向影響),因而認同行為能
做或不能做及其理由,以協助學生
學會自我管理。
請同學在生活中觀察紀錄打人的事件與被打的人的反應
及感受老師帶著學生一起討論也請同學分享被打的經
並討論打人的短期及長期的好處和壞處師生一起看
控制生氣的示範影片,學習如何控制生氣的步驟。
用詢問句啟發學生思考行為的後果
(對自己或對他人的短期與長期好
處與壞處),以增加學生對行為的
自我控制能力並給予學生抉擇權
用詢問句與稱讚來鼓勵學生做出理
性的抉擇以鼓勵學生的自主管理
「你可以繼續每天打電玩打到半夜但對你的身體功課
以及你和爸媽的關係有什麼壞處?如果你能節制與安排
玩電玩的時間,對你有什麼好處?」
「玩電玩有什麼好處?這些好處可不可以用其他的活動
或做其他事情取代?」
「想想看玩電玩一時的好處、壞處更長遠的好處
你如何決定?老師可以協助你一起思考與規劃作出
對自己對別人都較好的決定但最重要的你自己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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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管教措施
例示
清楚做好決定,並負責任老師相信你也期待你做出
最有智慧的決定。」
注意學生所做事情的多元面向,在
對負向行為給予指正前,可先對正
向行為給予稱讚,以促進師生正向
關係,可增加學生對負向行為的改
變動機。
「關於你大聲叫罵同學罵學校這件事,老師可以了
解你對同學學校很關心這是很好的以後你還是
要繼續關心同學!但是你的方法是不當的可能會
傷害別人可能會使別人討厭你也會違反校規
不可以改用別的方法來表達你的關心或你的生氣?」
二、「關於你亂貼海報這件事,老師了解你想表達意見,
這是很好的你也很有創意但是你不依規定貼海
可能會使校園凌亂而且也違規了可不可以用
別的方法來表達意見與創意而不違規?」
針對不對的行為或不好的行為加以
糾正;但也要具體告訴學生是「某
行為不好或不對」,不是「學生整
個人不好」。
「你生氣時容易出手打同學對自己對同學都不好
老師並不認為你整個人都不好老師了解你有時也會幫一
些人的忙;希望你發揮會替別人著想、幫忙別人的優點,
以後不再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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