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 註:
1 1.各科考試時間為四十五分鐘,考試期間以隨堂監考、督導為原則;未排考試節次,由任課教師視需要指導學
生複習、訂正試卷或自習。
2. 2.國一、國二社會科以合科考試安排在 11/26(二)第 6節;國三社會科採分科考試,請依日程表時程應試。
3.本次考試國一~國三自然科、社會科(歷史、地理、公民) 、國一英文科部分採劃卡方式,請以 2B 鉛筆作答;
非劃卡試卷及作文請以黑筆書寫作答(勿使用擦擦筆),違規者依試場規則辦理,請導師協助指導學生按座號
坐。
4.英語聽力測驗注意事項:請各班教具股長於 11/25(一)午休到教務處領取教育會考播放器並測試;並於
11/26(二)第1節下課,將播放器插電準備。
5.作文考試時間 50 分鐘,於 11/26(二)第7節考,16:05 放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