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項:
1. 考前注意事項:
(1) 國英數自四科一律以黑色墨水筆書寫,未依規定者該科扣 5分計算。【備註:數學作圖題可用鉛筆。】
(2) 社會科填充題一律以黑色墨水筆書寫,未依規定者該科扣 2分計算。社會科另有電腦卡劃記作答,故請準備 2B 鉛筆與軟性橡皮擦,不得使用原
子筆、鋼筆…等劃記,亦不得使用立可白(帶)修改。若因個人劃卡問題導致讀卡失敗,成績將依電腦判讀為主,不再另外進行人工複查批改。
(3) 數學科非選題一律在答案欄內作答,未書寫於答案欄內不予計分。
(4) 比照會考標準,黑色墨水筆筆芯建議 0.5mm〜0.7mm,閱卷才清楚。
(5) 不得使用擦擦筆作答,違者依(1)(2)規定扣分。
(6) 數學科考試不得攜帶計算紙,如需計算可使用題目卷空白處。
(7) 數學科考試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8) 數學科計算題若只寫答案,沒有計算過程或說明,該題以 0分計算。
(9) 寫作測驗不可使用詩歌體作答,且不得於內容中顯示個人身分(包含畫記圖形或符號標記、於正文以外書寫其他文字…等),未依規定者該科 0分
計算。如需擬草稿,可利用題目卷空白處。
(10) 寫作測驗採六級分×三倍併入定期考總分計算。
2. 考試當天早自修:
(1) 比照會考規定,教室不提供時鐘,考試當天請導師協助將班上時鐘收起來,若需計時請學生自備非智慧型手錶,不可使用時鐘、鬧鐘。
【備註:考試預備鐘、考試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皆會透過廣播提醒】
(2) 請導師協助指導學生,將桌墊下及抽屜內的物品完全淨空,椅子下的置物層頂多只能放非書本筆記類的個人物品,例如:衛生紙、直笛…等。
3. 預備時間注意事項:
(1) 預備鐘響後,學生應立即回到座位安靜等待,桌面只能放置應考相關文具。
(2) 請監考教師將題目卷、答案卷(卡)依各排學生數分好,但都先不要發,待考試開始鐘響後再統一發放。
4. 考試時間注意事項:
(1) 應試時不得飲食(包括飲水),嚼食口香糖…等。
(2) 學生手機須關機,若考試過程中手機鈴響,無論原因皆算違反考場規則。
(3) 下課鐘響時,考生請立即停筆,並且不得擅離座位與交談,須等待監考老師清點完答案卡數量無誤、宣布『考試結束』後,才可離開教室。
(4) 務必於考試期間將答案卡(卷)交還給監考老師,若監考老師離開教室後才繳交答案卡(卷)、或是繳交試題卷,皆視為未繳交。
(5) 答案卡(卷)上之班級、座號、姓名欄位務必書寫,漏寫者視為未交卷。
5. 監考教師注意事項:
(1) 請監考老師提早至教務處領取考卷,並於預備鐘響前抵達教室。未安排考試節次請教師監督自修。
(2) 為減少中途交接的情況,教務處會調整監考輪值表,進行『順班』處理,所以不一定是去原本的任教班級監考。但若仍需交接,請於中間五分鐘
進行。
(3) 監考過程請勿分心處理其他事務,例如:改考卷、處理班務…等,以維持考場公平性。
(4) 請監考教師於試卷袋上紀錄出缺席人數及考場特殊情況;收卷時,請確實清點答案卷(卡),清點完成後才可宣布『考試結束』。
(5) 若考試過程中有任何狀況,監考教師可利用班級電話撥打教務處分機 27010 反應,教務處會立即派員協助處理。
教 務 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