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復興國中112學年第一學期第三次定期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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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學 112學年第一學期《第 3次定期考佈告
一、 考試時程表:
寫作測驗
11301 03 日(三) 08:25-09:15
考試日期
11301 11 日(四)
上課節別
1
(08:25~09:10)
2
(09:20~10:05)
3
(10:15~11:00)
4
(11:10~11:55)
6
(14:20~15:05)
7
(15:15~16:00)
8
(16:15~17:00)
考試時間
08:25~08:50 自修
08:50~09:00 下課
09:00~09:05 預備
09:05~10:05
10:15~10:35 自修
10:35~10:45 下課
10:45~10:50 預備
10:50~11:50
14:20~14:45 自修
14:45~14:55 下課
14:55~15:00 預備
15:00~16:00
16:15
放學
數學科
社會科
因社會科答案卷較多,
需時間清點,故請監考
老師及學生 11:55 才可
離開教室
英語科
15:30 聽力測驗
考試日期
11301 12 日(五)
上課節別
1
(08:25~09:10)
2
(09:20~10:05)
3
(10:15~11:00)
4
(11:10~11:55)
6
(14:20~15:05)
7
(15:15~16:00)
8
(16:15~17:00)
考試時間
08:25~08:50 自修
08:50~09:00 下課
09:00~09:05 預備
09:05~10:05
10:15~10:40 自修
10:40~10:50 下課
10:50~10:55 預備
10:55~11:55
正常上課
正常上課
16:15
放學
自然科
國文科
統一補考
11301 15 日(一) 詳細時程請參考《補考時程表》
二、 考試範圍:
科目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國文
L7-L10
成語 101~150
L7-L10(+語二)
成語 401~450
第六冊 L1-L5+語文常識 成語 301-450
古文選 21-30 整教材(單元五)
英語
Unit5~Review3
Unit5~Review3
Unit5~Review3
數學
3-1~3-3+Ch4
4-1~5-1
3-2B6CH1
自然
4-3~6-4
5-1~6-5
4-1~4-46-1~7-3
地理
L5L6
L5L6
L1~L6
歷史
L5L6
L5L6
L4~L6
公民
L5L6
L5L6
L1~L6
寫作測驗
引導寫作
引導寫作
引導寫作
三、注意事項:
1. 考前注意事項:
(1) 國英數自四科一律以黑色墨水筆書寫,未依規定者該科扣 5分計算。【備註:數學作圖題可用鉛筆。】
(2) 社會科填充題一律以黑色墨水筆書寫,未依規定者該科扣 2分計算。社會科另有電腦卡劃記作答,故請準備 2B 鉛筆與軟性橡皮擦,不得使用原
子筆鋼筆等劃記,亦不得使用立可白()修改。若因個人劃卡問題導致讀卡失敗,成績將依電腦判讀為主,不再另外進行人工複查批改。
(3) 數學科非選題一律在答案欄內作答,未書寫於答案欄內不予計分
(4) 比照會考標準,黑色墨水筆筆芯建議 0.5mm0.7mm,閱卷才清楚。
(5) 不得使用擦擦筆作答,違者依(1)(2)規定扣分。
(6) 數學科考試不得攜帶計算紙,如需計算可使用題目卷空白處。
(7) 數學科考試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8) 數學科計算題若只寫答案,沒有計算過程或說明,該題 0分計算。
(9) 寫作測驗不可使用詩歌體作答,且不得於內容中顯示個人身分(包含畫記圖形或符號標記、於正文以外書寫其他文字),未依規定者該 0
計算。如需擬草稿,可利用題目卷空白處。
(10) 寫作測驗採六級分×三倍併入定期考總分計算。
2. 考試當天早自修
(1) 比照會考規定,教室不提供時鐘,考試當天請導師協助將班上時鐘收起來,若需計時請學生自備非智慧型手錶,不可使用時鐘、鬧鐘。
【備註:考試預備鐘、考試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皆會透過廣播提醒】
(2) 請導師協助指導學生,將桌墊下及抽屜內的物品完全淨空,椅子下的置物層頂多只能放非書本筆記類的個人物品,例如:衛生紙、直笛等。
3. 預備時間注意事項:
(1) 預備鐘響後,學生應立即回到座位安靜等待,桌面只能放置應考相關文具。
(2) 請監考教師將題目卷、答案卷()依各排學生數分好,但都先不要發,待考試開始鐘響後再統一發放。
4. 考試時間注意事項:
(1) 應試時不得飲食(包括飲水),嚼食口香糖等。
(2) 學生手機須關機,若考試過程中手機鈴響,無論原因皆算違反考場規則
(3) 下課鐘響時,考生請立即停筆,並且不得擅離座位與交談,須等待監考老師清點完答案卡數量無誤、宣布『考試結束』後,才可離開教室。
(4) 務必於考試期間將答案卡()交還給監考老師,若監考老師離開教室後才繳交答案卡()、或是繳交試題卷,皆視為未繳交
(5) 答案卡()上之班級、座號、姓名欄位務必書寫,漏寫者視為未交卷。
5. 監考教師注意事項:
(1) 請監考老師提早至教務處領取考卷,並於預備鐘響前抵達教室。未安排考試節次請教師監督自修。
(2) 為減少中途交接的情況,教務處會調整監考輪值表,進行『順班』處理,所以不一定是去原本的任教班級監考。但若仍需交接,請於中間五分鐘
進行。
(3) 監考過程請勿分心處理其他事務,例如:改考卷、處理班務等,以維持考場公平性
(4) 請監考教師於試卷袋上紀錄出缺席人數及考場特殊情況;收卷時,請確實清點答案卷(),清點完成後才可宣布『考試結束
(5) 若考試過程中有任何狀況,監考教師可利用班級電話撥打教務處分機 27010 反應,教務處會立即派員協助處理。
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 112學年第一學期
《第 3次定期考補考時程表》
補考日期
11301 15 日(一)
上課節別
1
(08:25~09:10)
2
(09:20~10:05)
3
(10:15~11:00)
4
(11:10~11:55)
5
(13:25~14:10)
6
(14:20~15:05)
7
(15:15~16:00)
8
(16:15~17:00)
國一
補考時間
08:25~09:25
英語科
08:55 聽力測驗
(喜閱館)
09:40~10:40
數學科
(大會議室)
10:55~11:55
社會科
(大會議室)
13:25~14:25
自然科
(喜閱館)
14:45~15:45
國文科
(喜閱館)
16:00~16:50
寫作測驗
(喜閱館)
國二
補考時間
08:25~09:15
數學科
(大會議室)
09:40~10:40
英語科
10:10 聽力測驗
(喜閱館)
10:55~11:55
社會科
(大會議室)
13:25~14:25
自然科
(喜閱館)
14:45~15:45
國文科
(喜閱館)
16:00~16:50
寫作測驗
(喜閱館)
國三
補考時間
08:25~09:15
數學科
(大會議室)
09:40~10:40
社會科
(大會議室)
10:55~11:55
英語科
11:25 聽力測驗
(喜閱館)
13:25~14:25
自然科
(喜閱館)
14:45~15:45
國文科
(喜閱館)
16:00~16:50
寫作測驗
(喜閱館)
一、請段考/模擬考/複習考缺考學生自行於上述時間攜帶文具至指定地點補考。
二、補考時,請出示原訂考試日期之請假單第二聯予監考老師。
三、補考時的試場規定與一般考試相同,請參考張貼於各班教室布告欄之『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學
學生考試規則』。
四、若上述補考時間學生仍未能到校,請依規定請假。請假學生須於返校後三日內主動至教務處完
成補考,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補考者,不得再要求補考,該科成績以零分登錄。
五、若學生有在教務處發出成績確認單前完成補考,將可列入校排;反之將不列入。
六、補考成績採計方式如下:
1、公假:補考成績核實給分。
2、事假:補考成績六十分以下之部份核實給分,超過六十分之部份以八折計算。
例如:補考成績為 86 分,則實際登錄成績為 60+(86-60)*0.8=80.8
3、病假:補考成績核實給分。
4、喪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補考成績核實給分。
5、因其他特殊事故缺考者,由教務處簽請校長裁示,或召開個案會議討論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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