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如有特殊情況最遲可於 6月9日(四)12 點前到校補考完畢,補考 
者考試流程比照 6月8日辦理。 
四、 當日穿著班服,評量後學生不在學校用餐直接返家。甲乙丙丁等 
四班 12:05 放學;戊己庚辛壬等五班 12:15 放學敬請準時接送。 
五、 如學生因故無法於 6/8 或6/9 到校實施紙筆評量者,其期末評量成 
績為【該生該科期中定期評量成績之名次參照期末該名次之成績】 
及【該生該科期中定期評量成績】之平均。 
六、 未參與期末五科定期評量學生,皆不納入期末定期評量成績獎勵名 
額。 
     沙鹿國小 111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