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印信種類包括印信: 「印」 「關防」 「圖記」 以上皆是
軍事機關、學校、部隊其主官編階為將級者,
由___ 製發印或關防及職章。
A將級之印、關防、職章質料均採用 銅質 木質 角質 鐵質
統一借用其中之一單位印信 可交互使用兩個單位印信 以上皆是 以上皆非
A本部規範公文職官章字體為 陽文楷書 陽文篆體細字 陽文隸書 陽文篆體
年、月、日、時、分 月、日、時、分 月、日、時 日、時
何種機密等級資訊不得使用「重要工作提報
單」,亦不得將其內容摘要提呈
極機密(含)以上資訊 機密(含)以上資訊 密(含)以上資訊 密(不含)以上資訊
何種公文書應用標準公文用紙繕製___不得以
影本或加註浮水印之公文紙加蓋印信或章戳發
文。
公文案情相同、同一案情之正副本,或是對其
他機關來函查催案件而仍待辦者,基於效率原
則所統一處理之案件,係屬
使用第三者交換中心集中處理
服務之公文(即經由公文電子
交換中心交換者)
司令部所屬一級單位(如室、處)除與___攸
關之文件外,不得對內部所屬次一級單位(如
科、組)行文,儘量以電子公布欄或公務郵件
傳遞或宣導,以減少內部行文。
「速件」處理時限為3日,於99年1月4日收文
,從99年1月5日起算,應於3日辦結,其限辦
日期為
99年1月7日 99年1月8日 99年1月6日 99年1月9日
來文要求「文到10日內見復」,於99年10月11
日收文,依其計算標準,國慶日等假日計算在
內,從99年10月12日起算,其限辦日期為
99年10月22日 99年10月20日 99年10月21日 99年10月23日
簽呈或文稿,承辦人員不得塗改、添註或挖補
,有關___凡經塗改、添註或挖補應清簽清稿
後重新上呈。
個案分析指對超過一定處理時限的待辦案件,
採取以___為單元的分析處理作業,其目的在
促進全案的整體時效,防止積案的產生。
單獨橫寫國號、機關名稱、
橫式標示牌、標語等,一律
由左至右書寫
會議、會報、簡報所備各種
書面資料,應按資料性質由
右至左,由上而下橫寫
公告(張貼者)、聘書、訴願決定書、證照、
在(離)職證明書等應鈐蓋
一般案情簡單,處理途徑別無選擇之案件(含
創稿)或例行呈轉公文,得逕行___方式辦理。
C書函以___(含)以下公文為限。 機密 極機密 密級 以上皆非
A對中央五院不得以___行文。 書函 函以上皆是 以上皆非
B開會通知單內行政支援單位應列為___單位。 正本 副本 無限制 以上皆非
說明與辦法分項條列時,以一條一意為限,全
文項目以不超過幾條為原則___為原則。
公文辦理展期,超過規定時限未滿2倍者,由
___核定。
基層業務主管 中層業務主管 單位正、副主官 以上皆非
B「主旨」段(含標點符號)不超過 75字 150字 105字 以上皆非
上行文若機關(單位)已依權責處理,完成法
定效力,僅陳報上級或主管機關知悉者用
凡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規章,有關政
策性或重大興革事項,以及牽涉較廣、內容複
雜,暨其他重要案件,簽稿擬辦方式為
依法辦理或案情簡單,處理情形僅須酌加說
明、析述或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案件,簽稿
擬辦方式為
D以下金額書寫何者有誤 16億2,345元 1億2,564萬102元 3億3,333萬3,333元 1億2,555萬0,888元
簽呈撰擬空白處不足簽章時,承辦人與各級核
稿人,得於次頁簽章,蓋章方式依規定辦理,
並加蓋
主官出缺及新任官尚未發布或到職時,如另奉
派代者,其公文簽署應採___方式。
簽呈中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
方案供主官採取「如何」之決心應於___段中
敘明。
B文稿附件種類應以不超過___項為原則。 510 15 以上皆非
會辦之文件,承辦人應經由___編列會管制文
號後,送受會單位。
C文稿附件名稱應以不超過___個中文字為限。 510 15 以上皆非
密級以上公文應獨立列印收文登記表或清冊交
由承辦人員簽收後,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由
文卷室保管
C分文原則應依來文___以確定主辦單位。 單位 說明 主旨 以上皆非
D以下何者非重要工作提報單提報事項 部長直接指示事項 新聞性事項 安全急迫性事項
公文逾處理時限30日,應於辦結完畢___內填
寫30天以上個案分析表,會稽催官並呈核單位
主官核判後,始得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