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日(B)均不扣除例假日及國(特)定假日(C)除最速件外,其餘均予扣除例
假日及國(特)定假日(D)除最速件及公文內定有期限者外,其餘均予扣除
例假及國(特)定假日。
053(B)先簽後稿,其簽、稿放置之順序為何(A)簽呈在上,文稿在下(B)文稿在上,
簽呈在下(C)視簽稿之內容而定(D)視承辦簽稿之優先順序而定。
054(A)簽、稿併呈者,其簽、稿放置之順序為何(A)簽呈在上,文稿在下(B)文稿
在上,簽呈在下(C)視簽稿之內容而定(D)視承辦簽稿之優先順序而定。
055(D)展期之申請,除因文書勤務作業須展期者由文卷室辦理外,餘均由何人辦
理(A)稽催人員(B)承辦單位文書主管(C)業務單位主管(D)業務承辦人。
056(A)公文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畢,展期超過規定時限不滿二倍者,應經何人核
定(A)基層主管或副管(B)中層主官或副主官(C)單位正副主官(D)單位正副
幕僚長。
057(B)公文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出者,超過規定時限兩倍以上不滿一個月者,應
由何人核定展期(A)基層主管或副主管(B)中層主官或副主官(C)單位正副幕
僚長(D)單位正副主官。
058(C)下列何者屬「國防法律」之範圍(A)規程(B)細則(C)條例(D)綱要。
059(D)屬於一定程度、規格或條件之規定稱之為(A)規程(B)細則(C)綱要(D)標準。
060(C)屬於一定原則或要項之規定稱之為(A)辦法(B)標準(C)綱要(D)規則。
061(B)屬於辦理事務之方法、時限或權責之規定稱之為(A)規程(B)辦法(C)細則(D)
綱要。
062(C)屬於法規施行事項或就法規另作補充解釋之規定者稱之為(A)通則(B)規則
(C)細則(D)準則。
063(B)屬於應行遵守或照辦事項之規定者稱之為(A)通則(B)規則(C)細則(D)準則。
064(A)屬於機關組織、處務準據之規定者稱之為(A)規程(B)規則(C)通則(D)細則。
065(D)屬於同一類事項共通適用之原則或組織之規定者稱之為(A)規程(B)規則(C)
細則(D)通則。
066(C)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之規定者稱之為準則(A)準則(B)
綱要(C)條例(D)通則。
067(C)各種「指示」均採條例式,按段落分別冠以適當標題,並於何處註明發至
階層或對象(A)左上角(B)左下角(C)右上角(D)右下角。
068(D)簽呈之重點所在為(A)主旨段(B)說明段(C)辦法段(D)擬辦段。
069(B)凡涉及立法院與藍察院有關聯繫事項,應協調國防部哪一單位辦理?(A)總
長辦公室(B)部長辦公室(C)總政戰部(D)總務局。
070(C)單位收文,應按年份依序統一編列文卷室收文號,並註明收到年月日時分,
打蓋於文之何處?(A)右上端(B)右下端(C)左上端(D)左下端。
071(A)簽呈撰擬,如須用請示用語時,應列於哪一段之結尾?(A)主旨段(B)說明
段(C)擬辦段(D)辦法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