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實施流程:
【備註】測驗時間原則上請參照上表,若學校各節時間與上表有些許差距,得依各校時
間進行調整,施測科目順序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不得更動。
九、全市各國中小配合試務工作及注意事項
(一) 擇定施測人員:
1.主要承辦人員:
由施測學校擇一人員負責配置主試人員之班級及相關行政事務;施測當日由教務
(導)主任會同一名主試人員簽名後開啟試卷袋(全程錄影存證)。
2.主試人員:
國小:由承辦人優先調派導師交互擔任主試人員(導師不得為該任教班級主試人
員、主試人員不得擔任有其子女之班級),若遇人員不足時,則以調派當日無課務
之人員擔任(以行政人員為優先)。
國中:各校優先調派當節任課教師擔任主試人員(主試人員不得擔任有其子女之
班級),若遇人員不足時,則以調派當日無課務之人員擔任(以行政人員為優先)。
3.各年級巡場人員:
依各校人力安排各年級巡場人員。
(二) 測後試題本交由各校自行使用,不予回收,惟相關著作權屬臺中教育大學及本市
持有,限於教學與研究用途。
(三) 受測學生原始作答資料(Excel 檔)及分析報告,各校可由「學力檢測網站」之
檢測結果以「密件」轉交任教該班級該科目之教師並簽收,以作為調整教學及學生
學習扶助之參考。
(四)施測當日,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請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即時公告,如遇本
市發布「停課」訊息,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舉行。
(五)各校領卷、繳卷分配表及測驗標準作業程序如附件 2、3。
(六)保密規範:受測學校承辦與主試、巡場人員共同負責督導施測過程,施測之執行
者(含學校領卷、資料保管、繳卷及主試、巡場人員等)對其學生之個人資料、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