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兩公約教育訓練題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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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美慧
侵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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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課程
「戲劇、法律與人權」題庫
()1、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國際公約」,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2、禁止歧視,國家該做的只是消除法律及政策上的歧視;實
生活中,人跟人之間的歧視態度和行為,不是國家有能力或
有辦法去改變的。
()3、平等的基礎在於「尊嚴的平等、物質的平等、權利的形式
等、以及機會的平等」
()4、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6條所做之解釋,生存權係一不得限縮解釋之人權項目
()5《八尺門的辯護人》是以民75年命案「湯英伸事件」為原
型,探討原住民、外籍移工、死刑、官商勾結議題。
()6、未滿18歲之人犯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可以
判處死刑。
()7《童話世界》是以權勢性交為議題,透過一起女學生指控補
教老師性侵的案件,彰顯父權社會下對於女性偏見,這只是
電影故事,近年來現實社會已經不存在這種現象。
()8、明顯以性或性別(sex or gender)差異為由所實施的差別
待遇,稱之為歧視。
()9、人權是不分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 ,任何
社會或政府都不能任意剝奪
()10、外國人遣返前之收容屬於暫時保全措施,不用賦予「即時
司法救濟」權利。
()11、有關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工作條件」之保障
,以下何種說明為正確?
(A)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
(B)國家有權分配妥當與舒適之工作條件
(C)聯合國應建立一致性之工作條件
(D)國際法院得以判決形成各行各業之工作條件
答題參考:
經社文公約第7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
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這項權利是《公約》所載
他勞工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自由選擇和接受工作的
權利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同樣,工會權利、結社自由和罷
工權是建立、保持及捍衛公平與良好工作條件至關重要的
手段。反過來,社會保障對無法獲得工作相關收入的情況
進行補償,與勞工權利相輔相成。享受公平與良好的工作
條件權是享受《公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亦是
其結果(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23號一般性意見第1
段參照)
()12、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科處死刑之案件得給予
種減免?
(A)大赦
(B)特赦
(C)減刑
(D)以上皆是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4項規定:「受死刑宣告者 有請求
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
或減刑。」
() 13、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生命權保障的規定為何
(A)該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第6條生命權規定,而延緩或
止死刑之廢除
(B)被科處死刑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
(C)任何人的生命皆不得被無理剝奪
(D)以上皆是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6項規定: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
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因此選項(A)對生命權保
障的內容描述是對的。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4項規定:「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
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公政15公政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
赦、特赦或減刑。」因此選(B)對生命權保障的內容描
是對的。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
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因此選項(C)對生命權保障的內容描述是對的。
綜上,選項(D)「以上皆是」為正確的答案。
()14、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科處死刑之案件應遵守
程序保證為何?
(A)由一個獨立的法院進行公正的審
(B)無罪推定原則
(C)對被告方的最低程度之保障和由上級法院審核的權利
(D)以上皆是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規定及第6一般性意見第7段:委員會
認為,死刑應當是十分特殊的措施。由第6條的規定來看,
死刑的判處只能按照犯罪時有效並且不違反本《公約》規
定的法律行之。《公約》規定的程序保證必須遵守,包括被
告有權由一個獨立的法院進行公正的審判、無罪推定原則
、對被告方的最低程度之保障和由上級法院審核的權利,
這些是尋求赦免或減刑等特定權利以外的權利
()15、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4條第3項規定:「所有兒童有
取得國籍之權。」對照我國國籍法之規定,以下兒童何者
無法於出生時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A)兩位外籍勞工在臺灣合法居留期間所生之子
(B)中華民國國民出國留學期間與外國人所生之子女
(C)外籍勞工在臺灣合法居留期間與國人所生之子女
(D)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之棄
答題參考:
我國國籍法第2條規定:(第1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
民。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
國籍者。四、歸化者。(第2項)前項1款及第2款規定
於本法中華民國8929日修正施行時未滿二十歲之人
亦適用之。」本題選項之「(B)中華民國國民出國留學期間
與外國人所生之子女、(C)外籍勞工在臺灣合法居留期間
國人所生之子女」符合上述1款「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
國國民。」本題選項之「(D)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均無可考之棄嬰」符合上述3款「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
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故本題答案為選
(A)兩位外籍勞工在臺灣合法居留期間所生之子女。
()16、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生命權「不」具有何種
質?
(A)是一種天賦的權
(B)不是人人得享有
(C)該權利應受到法律保障
(D)任何人的生命皆不得被無理剝奪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
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生命權是一種天賦的權利,所以選項(A)是生命權具有的性
質;生命權是人人得享有,所以選項(B)「不」是生命權具
有的性質;生命權應受到法律保障,所以選項(C)是生命權
具有的性質;生命權皆不得被無理剝奪,所以選項(D)是生
命權具有的性質
()17、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科處死刑「不」用具備
種要件?
(A)存有死刑的國家
(B)犯情節最重大之
(C)依照犯罪時有效的法律規定
(D)死刑的法律規定不牴觸聯合國憲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
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
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
。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科處死刑需
未廢除死刑之國家,所以選(A)是科處死刑需具備的要
;科處死刑需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所以選項(B)是科處死刑
需具備的要件;科處死刑需依照犯罪時有效之法律,所以
選項(C)是科處死刑需具備的要件;科處死刑需與本公約
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而非與聯合國憲
章不抵觸,且聯合國憲章並不規範死刑問題,所以選(D)
是科處死刑「不」需具備的要件。
()18、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生命權的規定,科處或
行死刑「不」受到何種限制
(A)懷胎婦女犯罪,不得科處死刑
(B)必須是犯情節最重大之罪
(C)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D)未滿18歲之人犯罪,不得科處死刑
答題參考:
依據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
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
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
。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第6條第5
規定:未滿18歲之人犯罪,不得判處死刑;懷胎婦女被
死刑,不得執行其刑。」依規定懷胎婦女被判死刑,「不得
執行」其刑,而非不能科處死刑,因此選項(A)「不」是科
處或執行死刑的限制;科處死刑需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所
以選項(B)是科處或執行死刑的限制;死刑執行需依管轄
院終局判決後始得執行,所以選項(C)是科處或執行死刑的
限制;未滿18歲之人犯罪,不得科處死刑,所以選項(D)
科處或執行死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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