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考試班級及日程表如下:
節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08:15 09:15 10:15 11:15 13:20 14:20 15:20 16:20
09:05 10:05 11:05 12:05 14:10 15:10 16:10 17:10
50分 50分 50分 50分 50分 50分 50分 50分
自習 數學 英語 生物 社會科
(史地公) 國文
自習 社會科
(史地公) 國文 自然科
(物化) 英語 數學
三、注意事項:
1.各班同學在原班考試,並請務必遵守考試規定。部分科目需劃卡,應自備2B鉛筆作答。
2.考試時間與上課時間相同(不得提早交卷),由該節任課老師監考。
3.除第一節自習外,其他未排考試的節次,請正常上課。
4.考試範圍若有更動,以任課老師宣佈為準,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教務處課務組洽詢。
四、考試科目、預定測驗範圍及成績計算說明:
年級 配分
國一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100分
國一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100分
國一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第一冊全+第二冊1-1)。 100分
國一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100分
公民 第一冊L1~L5-1。 32分
歷史 國一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34分
地理 第一冊(全)。 34分
年級 配分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100分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100分
寒假作業(B3全+B4 ch1);國二上三學月段考考卷 100分
公民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32分
歷史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34分
地理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34分
物理 國二上三次定期評量範圍。 50分
化學 自編教材CH6全(期末考範圍) 50分
教務處1131218
★成績計算:成績列入下學期一次複習考測驗成績,並排年級總榜。
科目 預定測驗範圍
國二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
會
自
然
★成績計算:成績列入下學期一次複習考測驗成績,並排年級總榜。
國二1~20 正常上課
科目 預定測驗範圍
國一
國文
英語
數學
生物
社
會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複習考 測驗辦法及日程表
一、緣起:為檢視學生各次定期考試是否確實訂正,並溫習上學期所學之課程,為使同學瞭解自己的學力狀況
,藉以訂定下學期的讀書計劃,以達有效率的學習,特辦理複習考,以激勵學生養成積極學習態度。
2月12日(星期三)開學第二天。
適用班級 時
間
國一1~20 正常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