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113 年度第二學期高二期末考日程表及考試範圍 114.06.05
一、考試日期、時間 二、考試範圍
注意事項
1. 各班副班長於定期考試開始前,將當天考試科目、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考學生座號、姓名書寫於
黑板上,以便監考教師填寫試場紀錄表。
2. 定期考試之座位,由教室進門為第一排,按座號順序就坐。
3. 定期考試前將課桌椅分開,抽屜清空或旋轉課桌 180 度,並將個人物品收拾整齊放置於教室前後方地板上,
以及打開靠近走廊側的窗簾。
4. 定期考試均須準時到場,遲到 15 分鐘(含)以上者,不准參加該堂科目考試,該堂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5. 考試進行時勿以大屏或電子設備播放時間作參考,考試時間以學校鐘聲為主。教室內機械型時鐘可不用取
下,仍請同學養成自備手錶應考的習慣。手機與行動裝置等請於考試期間關閉。